村集体230多亩土地承包遭质疑 多数村干部也说不知情


村集体230多亩土地承包遭质疑 多数村干部也说不知情

河北省磁县沙营村集体土地230余亩承包到期后,个别村干部瞒上欺下,未经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不竞标将其承包给一村民,侵害了多数村民的正当权益,损害了村集体利益,也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近日,磁县磁州镇沙营村村民李先生和王先生向笔者反映,这样大的土地承包行为,上至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下至村民绝大多数毫不知情,他们多次找村干部咨询,多次到磁州镇和县信访局上访,直到最近事情才浮出水面————原来是村委会委员王会签字同意,将230余亩村集体土地中的170亩发包给了本村村民李某,另外60余亩发包给了谁人,至今仍然是个谜。
230余亩土地的前世今生
   磁县沙营村与临漳县接壤,距离磁县县城5公里,316省道贯通境内东西,京珠高速公路贯穿辖区南北。在通往沙营村的道路有一条经过硬化,村里的大街小巷充满着黄土和垃圾。在这个交通条件便利的村庄,笔者见到了投诉人李先生和王先生。
    1976年,磁县原南开河乡政府在沙营村南,316国道南侧的沙营村集体耕地上建了一个砖窑,占地面积230多亩,烧制红砖,由于经营不善1985年停产。停产后第2年,当时的村干部以每亩地15元的价格未公开将窑厂地全部租赁给南开河村岳金生耕种,租赁期是20年——198611月至200611月。村民知道后多次到县、省和国家信访局上访。因为村民不断的干预,无法耕种,岳金生将土地委托沙营村本村村民进行管理,实行“以夷制夷”的策略,得以继续租赁。

村支部副书记、村委委员王毅说:19961月,岳金生知道土地租赁合同马上就要到期,要求继续租赁。当时所谓“村主任”岳兴(未经村民大会选举,是当时的支部书记“任命”的),在没有召开党支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大会的情况下,私自做主,将该土地以每亩每年25元的价格又与岳金生续签了60年合同。有关资料显示,磁州镇党委认可这一说法。

村民知道后又多次上访,磁州镇免去了当时的支部书记和岳兴的职务。由于沙营村多年没有合法的村民委员会主任,也就是说沙营村没有法定代表人,无法从法律渠道收回该土地,岳金生一直委托沙营村村民李某代管。

支部委员陈国保对笔者说:“20094月,闫珍被磁州镇党委派到沙营村担任支部书记。到村后他召开村党员大会,并提议收回南窑230多亩土地,废除与岳金生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一说收回南窑210多亩耕地,村干部和党员都一致表示同意。有些党员问收回后怎么处置该土地?是按人口分还是竞标承包?闫珍回答说,先收回村集体再说,还不知收回是否顺利呢”。

陈国保说:“开党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只讨论是否收回土地,绝对没有讨论如何处置的问题。就是在支部委员会上也从来没有讨论过如何处置(210亩土地)的问题”。

支部副书记、村委委员王毅:“南窑土地向外承包开会没有说过,我从来就不知道。合同是啥内容我更不清楚!”

村委委员、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小组组长王洪全说:“南窑地承包的事儿我不清楚。据群众说是村民岳某某承包了。”

村民王义文说:“大约在20095月,由村委委员王会与村民李某签订了南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面积是170亩。为什么承包合同是170亩?剩余的60多亩土地给了谁了?至今成为一个谜”。

沙营村村民委员会由三人组成。

与“村主任”面对面

笔者问王会:“据说你现在是沙营村村主任?”

王会回答:“算是吧。”

问:“你是什么时候当选的”?

“我是零八年的时候经村民选举当上村民委员会委员的。闫珍来村当支部书记后说让我负责村委工作,我算是村主任吧。”

“据村民反映是你签字将南窑土地230余亩承包出去的。是否是这样?”

王会回答:“村里人谁不知道我不识字!我只是认得我的名字,叫我写我的名字我也写不来(不会写)。合同上是盖的我的手章。闫珍是磁州镇派来当支部书记的,与镇上的领导关系很好,我不听不行啊,所以我就在合同上盖了我的手章”。

“为什么不行?不听会怎样?”

王会回答:“村委一共三个人。闫珍承诺让我当村主任,我要是不听他的话,他就不让我当(村主任)了。他就会让别人来当(村主任)。”

问:“承包土地你们召开村民大会没有?”

答:“没有开村民大会。当时开过村民代表会,在会上只是说往回收地,也没有说如何往下承包。”

问:“据村民说,你做主还给了承包人6.5万元。为什么他们承包村集体的耕地,村集体还要再给他们6.5万,这是什么道理?”

王会回答:“都是支部书记捣乱的!他是镇政府一个临时工。他来到村里当支部书记哪里是想为村里办实事!第一,他想着在村里捞一把儿;第二他可以每月领到800元支部书记补贴,第三他再想着法子弄些黑钱。停个一年半载呆不下去了一拍屁股走人。这四五年换了三四个支部书记。这样下去只是把我们村坑苦了。”

村民李伟问:“南窑土地是230多亩,你给人家签订的合同是170亩。剩余的60多亩土地哪里啦?”

王会回答:“我也不知道。合同是闫珍写好的,他叫我往合同上盖手章我就盖。反正我没拿公章,有事儿我也不负责任。谁拿公章谁负责。闫珍当的家就该由他负责”!

笔者问:“南路上的大棚地承包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没有?”

王会答到:“与南窑土地一样,只是在村民代表会上说,同意不同意把大棚地收回村集体管理?代表绝大多数同意收回。至于如何承包根本没说。”

李伟问:“咱先不说开不开会。大棚地是45个大棚。为啥合同上是35个?除了岳运合已经建房那个大棚,还留着9个大棚干啥用?

王会答:“到底是几个大棚我也不清楚。我当时就说咱们干部先去地里实地看看,亲自数数到底是几个大棚。他闫珍不听,我也没办法。陈国宝提出先把那些种大棚户召集起来开个会,他们要是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以竞标,不愿意继续承包的限期交出大棚地,然后让村民竞标承包。闫珍不同意,陈国宝顶了闫珍两句,闫珍后来开会也不叫陈国宝参加了”。
村民指责:
不公开竞标承包有猫腻
     随后,笔者走访了几个村民代表和村民了解情况。代表说,南窑210亩土地承包没有开会表决,也没有公开竞标,是私底下签的合同。这一点村民代表和村民的说法是一致的。关于45个大棚地承包问题,代表和村民的说法也比较一致——从来没有开会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表决过,更没有成立土地承包工作小组,没有讨论土地承包方案。据村干部讲,这一承包方案在村干部会上也未讨论,更未形成决议!均是由支部书记闫珍等少数村干部做主进行发包!

据村民和村干部反映这45个大棚承包出去后准备统统作为宅基出让。每个大棚可划2处宅基,每处宅基可卖2万多元,共计划获利180多万元。具体如何出让和收钱由承包人具体掌握。这样的问题也未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

但有人说村干部曾经张贴过要承包大棚地的公告,有人说没见过张贴的公告。村民意见较大并且比较一致的是:为什么村里土地承包却要跑到10里之外的磁州镇签合同,难道村里撑不下?里边一定有见不得人的地方!

一个王姓的村民代表说:“我当时家里有活儿没有参加会议,可是后来干部给我送来10元钱。说每个代表发10元,你是代表有事儿没参加会也不能少你的。叫我往稿纸上签了我的名字”。

还有一个王姓代表说当时他参加了会。支部书记闫珍说今后代表每开一次会10元。都要签字,不签字没法下账。所以多数代表都签字领了10元。可后来听说上级来调查土地承包问题,支书说是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把大棚地承包给个人,有我们村民代表的签字。这位代表说:这是一个阴谋!

王义文是名党员,当过兵,也是代表,他拿出一个小随身带的小本本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他看看他的小本本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九条规定规定的更加明确: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他有些动容地说:为什么这些法律到我们村就成了软指标?干部不执行,带头违法?原因只有一个:他们当干部的目的不纯,想从中牟利。他们获得不正当的利益就必然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必然产生干群矛盾,造成不稳定不和谐!

王殿义也是名党员,也当过兵:闫珍来到沙营村当支书,没有开过一次民主生活会。如果党组织生活正常,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批评与自我批评,可以使他不犯错误或者少发错误。一年多了没有开过一次生活会,我们村支部实际是个瘫痪支部。村里工作怎么能干好?不做亏心事,就不怕开民主生活会!

村民李全是个高中毕业的农民:我们弟兄5个种着3个大棚。要是公开公平,依法办事,我带头交出大棚。问题是他们暗箱操作不依法办事我当然不服!问问闫珍土地承包工作小组成员是谁?      

他从口袋掏出一个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2004622日),说你看看,文件规定“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他笑着说:“干部不执行中央文件,我再不执行,那中央文件不就成了废纸了?所以我得执行中央文件。他们个别干部的行为是无效的,我得“拒绝!”

高中毕业的赵秀荣种着一个大棚,她说:“闫珍来到沙营村当支书一年多了,至今没有开过一次村民会。到现在与他走个碰头也不认识。大棚地承包不依法公开竞标肯定有猫腻!要承包也可以,要首先民主选举出土地承包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承包事宜,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村民李英拿着一张十六开纸说:“们种植大棚户知道闫珍秘密把大棚地承包出去后就到磁州镇政府反映。闫珍承诺让我们先种着,秋后再妥善解决。我们说,话为空笔为综。他就给我们写下了这个手谕。

笔者看他拿的那张纸上写道:“关于沙营村种植大棚户,秋季暂种一季,待种麦时研究妥善办法解决。闫珍。201065日。”

村民反映,他们村20多年了从来没有民主选举的村主任,村主任都是由村支部书记任命的。村委会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20多年了从没有向村民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村民质询。

上述问题得到了村主任王会、支部副书记王毅、村理财小组组长王洪全和支部委员陈国保的认同,承认确实从来没有给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报告过工作。理财小组组长王洪全说:谁知道还有这政策呢?我们从来还没听说过

村民的检举

从一开始村民就到磁州镇政府、县信访办反映检举,遇到的均是推诿扯皮,村民们又多次向上级党委政府及国家信访局书面检举反映,检举信件转来转去还是转到了磁州镇政府----甚至是支部书记闫珍自己调查自己。时至今日问题仍然未得到依法处理。村民无不感慨地说:党的好政策为什么到我们农村就成了水中月,中看不中用?

 

笔者手记:

党中央非常重视“三农”问题所谓三农问题,就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重视三农就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问题。随着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电视宣传和互联网的普及,城镇化的加快,农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意识的加强,农村干部必须加强学习,修炼内功,提高知识水平,提高执政水平,提高为村民服务能力,适应新的形势。然而一些农村干部本末倒置,独断专行,扩大手中的权利,上欺瞒党和政府部门,下欺压村民群众,不依法办事,办事不公开不公道,优亲厚友,甚至从中牟利,使农村正处于矛盾凸显期的矛盾更加尖锐复杂,实属不应该。

三农问题农村稳定是基础。没有农村稳定,农业增长发展和农民增收就是纸上谈兵,就是水中月镜中花。不稳定的原因,主要是村干部不依法办事,办事不公道不公开,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基层民主建设是农村稳定的基石,而党的三农政策能不能有效贯彻落实县乡党委政府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