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政府买断租房权不合理更不公平


      北京大兴南部正在进行的一项“以补促管”新政引人瞩目。根据新政,只要当地村民与一家地产经纪公司签约,即可获得每年1000元的政府补助而成为“签约户”。这区区1000元,也就成了村民出租房被买断的价格。村民如有出租意愿,必须要获得镇政府和地产经纪公司的审批同意。新政启动至今,大兴区南部符合“以补促管”政策的7.5万户中,已签约7.3万户。为此,政府将投入近亿元。(《新京报》10月28日)

      此前,大兴区在农村推行的“建围墙”社区化管理政策,即广受民众质疑,那一个个高墙圈起来的村庄,被认为是一种对外来人口很不友好的政策设计。而现在的“以补促管”租房新政,可以说与“建围墙”一脉相承,都在客观上体现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政策性排拒。与“建围墙”比起来,“租房审批”的操作政企不分、程序不清,也因此,更欠缺公平性和合理性。

      首先,政府耗费财政巨资,买断村民房屋租赁权,却交由公司具体运作,这样的做法到底是行政行为还是经济行为?区区一家公司,即便是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也不应该拥有对村民房屋是否出租的行政审批决定权。尽管大兴方面一再声称公司系“不收费”运营,也难逃审批合法性的质疑。如此政企不分、混合运作,其结果只能是对现行法律的践踏。一旦镇政府与公司扭结在一起,则必然构成对民众正当权益的侵害,也必然使得村民的“出租”自由成为一项难以实现的权利。当地村民申请逾半年仍未获批准的实例,便是明证。

      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均实现了自身利益。对政府而言,由企业具体操作省时省力,且能轻易将行政强力通过经济的手段渗透到千家万户;对企业而言,则可以通过行政的力量攫取现实利益乃至预期利益,比如:公司“掌握了大量房源”,垄断了村民的出租权,“比警察还厉害”,等等。

      其次,政府动用巨额财政资金用来补贴少数村民是否合适?大兴区采取赎买政策买断村民房屋出租权,从而达到控制流动人口迁移的社会管理目标,表面上看起来,此举似乎是在用经济手段解决社会问题,是一种“柔性政策”。但是,所谓“经济手段”,不过是一种“伪经济”罢了。骨子里,“以补促管”政策的重点依然在“管”,以村委会为组织的签约动员,不可能真正实现村民自愿。事实上,97%以上的签约率就证明了村委会确实具备这样的动员能力。更何况,政府以大笔公共资金来换取部分人群同意的做法,不免有伤害社会公平的嫌疑。

      再次,大兴“租房审批”的政策实践,将直接导致大批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民工无法租到相对低廉的房屋,其合理性何在?实际上,大兴之所以在属地北部大举拆迁村庄,而在南部强力推行租房政府垄断,不惜血本、罔顾法律,目的就是要全面驱赶在此间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而大兴区某镇流管办负责人也承认,“控制流动人口南移目的已达到。”可见,新政对流动人口的“挤出效应”已经产生。

      这样政策性排拒的后果可能短期内并不明显,而长远地看,则可能对北京城市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产生一定影响。公众对每到年关北京城即爆发季节性服务业缺工记忆犹新,而每到那个时候,政府往往通过释放善意来吸引流动人口,一旦时过境迁,则迅速抛诸脑后。也因此,类似的“年关缺工病”遂年年重复。这是辛辛苦苦服务于这个城市的流动人口、农民工的悲哀,更是一个城市的悲哀。

      作为一个开放的国际化大都市,北京原本就不应该人为设定对某一个人群的准入限定。这种限定,不仅等同于褫夺了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悖开放的时代潮流。外来人口是一个城市的活力所在,改革开放30多年来,大批麇集于城乡接合部的外来人口,为北京的繁荣做出了并且正在继续做着贡献。没有人能够否认这种贡献,城市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对这样的人群抱有偏见,必欲驱之而后快。城市管理者出台相关公共政策的时候,也应该考虑到这个人群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