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身边应当有一本这样的书


博主按语:

    秋收时节,本该报告好消息的<<律师文摘>>主编孙国栋却向大家宣布了一个<<律师文摘>>即将休克的消息.

    消息宣布之后,冬天很快就降临了.许多人为此很纳闷:今年冬天咋就来得这么早呢?

    现在,我们知道,国栋主编又宣布了<<律师文摘>>即将更名为<<律师文存>>的好消息.好消息一到,自然感觉有些温馨而温暖.

    对于这本刊物,我在四年前曾经表达了我的"又爱又恨".不料四年后的今天,回到媒体的我对国栋\对<<律师文摘>>乃至<<律师文存>>,却依旧"又爱又恨".

    不过,实话实说可不是这么说的.不管是叫<<律师文摘>>还是称<<律师文存>>,她依旧是大家的最爱.

    大家不妨听听我在四年前发表过的"实话实说"吧.

 

 

律师的身边应当有一本这样的书

___写给<<律师文摘>>的实话实说

 
                       首发:中国律师网  2006-03-03 12:04:12.0  刘桂明
  
   对于《律师文摘》这本书(严格意义上说,这是一本刊物,一本连续出版物),我是又爱又恨、既爱还恨……
  
  所谓爱,不用多言,自然与各位专家与读者一样,爱不释手、爱屋及乌。
  
  所谓恨,是因为国栋把将本来我要做没做的、想做还没有来得及做的事情做成了。可以说,恨得咬牙切齿、恨得妒火丛生。
  
  好在,“爱”是人类最伟大的语言,最美丽的心态。所以,“爱”最终战胜了恨,“爱”最终让恨消失得无影无踪,“爱”最终既然让恨又变成了“爱”。
  
  因为爱,所以爱。我也非常喜爱这份刊物,喜爱这本不可不看、不可不读的书。
  
  说到这本书,自然要说说国栋。说到国栋,我又要说到我主持的这本刊物----《中国律师》。
  
  主持《中国律师》工作十年以来,尽管自认为也做了一些事、写了一些字、走了一些路,但自我感觉还有三件事没有做。原因在于不是因为不想做、不愿做、不能做,而是因为无法做。这三件事就是:一是将《中国律师》办成半月刊;二是办一份《法律人未定稿》;三是办一份《律师文摘》。
  
  不料不意,国栋将《律师文摘》办成了。国栋年轻而有勇气,敢于抛弃《中国律师报》,愤而出走;国栋年轻而有灵气,写得一手好文章,编得一块好版面;国栋年轻而有朝气,为人、为事、为文均充满了一股年轻人的进取心和上进心。
  
  因为他的朝气、他的灵气、他的勇气,我曾有意将其邀请和引进《中国律师》杂志:一片值得年轻人追求与奉献的律师精神家园。
  
  然而,国栋最终还是没来。没来的原因诸多,没来的假设也不少。
  
  其中有一个假设值得回味:假如国栋来了《中国律师》?
  
  然而,历史是不能假设的。过去的事情就是过去了,就没有任何假设的意义了。
  
  有意义的是,在诸多同仁的支持与帮助下,国栋最终办出了一份《律师文摘》。
  
  在我看来,《律师文摘》是可以多读、应该细读的书。
  
  江平教授在为中国政法大学与法律出版社合办的连续出版物《中国法学文档》作序时,曾深有感触地说,在同类法学文章书籍多如牛毛充斥于市时,年轻的读者们茫然了,年长的读者也茫然了。每逢这种时刻,总想起两种人来“一种人是绝好的书评家,他能最客观地将一本书的笔上生花之处、精到绝伦之处介绍给你,使你能沿着他指引的方向去寻找书市中的精品,这种人是你读书中的指路人。另一种人是绝好的编著人,就像‘唐诗三百诗’的编者那样,从几万首茫茫唐诗大海中精选出三百诗;像‘古文观止’的编者那样,精选出令人叹为观止的古文精品,绵绵流传几百年。这种人为我们搭建了天梯,省却了我们多少爬梯的辛苦和时间!可惜,这两种人中的优秀者已经不多了!书评家往往成了广告商,编辑作品成了谋财之道。”
  
  江平先生的感叹是有哲理的,欣慰是有道理的。
  
  同样,我们也要为国栋主编《律师文摘》的成功感到欣慰。
  
  有一个观点,看来谁都不能否认,那就是:律师也是文人。所以,“律师要不要读书?”是不必不需讨论的,要讨论的是“律师读什么书?”于是,中山大学刘星教授认为,对律师来说,“读些什么,尤其是读些文气、书气、学气,当然还有‘正气’,且与社会正义和法律思考相关的文本,就是应当时常挂在嘴边的律师日常阅读甚至工作之余阅读的一个内容。”
  
  几千年前的汉朝一个叫王充的人说过一句既简单又深奥的话:“不学不成,不问不知”。他说的是读书与做学问的关系,说的是我们应该怎样读书。所以,有位叫做陈四益的杂文家在回答中央电视台《东方书城》节目主持人关于读书方法的提问时说,有的书是“随便翻翻”,有的书是“觉得有意思的细读”,有的书是“用到的时候复读”。
  
  显然,《律师文摘》是不能也无法“随便翻翻”的书,而是一读就不离手,一上手就不撒手,一撒手则不放手的书。
  
  也许,这就是律师们读《律师文摘》的境界。
  
  非常酷爱读书、对怎样读书颇有讲究、颇有研究的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陈惠忠律师将读书的境界,有趣地分成几个种类:古人读书的境界、伟人读书的境界、名人读书的境界、凡人读书的境界、法律人读书的境界。
  
  而法律人读书的境界,当如读《律师文摘》的境界。
  
  按照国栋自己对《律师文摘》的定位,是以“提升律师人生境界,提高律师业务水平”为宗旨,秉承“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编辑理念,博采众家之长,荟萃中外经典,重点突出思想性、国际性、前瞻性。
  
  国栋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律师文摘》已将“指路人”与“编者人”二者有机地融合到了一起。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是否美、怎么烦、是否阔、如何难,你都可以在这里看见、说到、听取;在这里,你不可能读到千篇一律的领导讲话,你也不可能读到追逐时髦的应景注释,当然,你更不可能读到一看就是关系稿的官样文章。在这里,她可以告诉你许多你不知道却不能不知道的法治往事,她可以帮助你读到来自国外的经典著作。在这里,你可以读到成功律师为什么成功的参考经验,你可以读到著名律师成名之前的心路历程,你可以读到业内高手富有成效的操作规程。在这里,你能了解到“美国总统大还是最高法院大?”、“沃伦法院为什么被称为人民的法院?”你能感悟到“法律与哲学”、“历史与法律”、“法律与智慧”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你能体会到“律师的内功与外功”、“律师修养的三大要素”、“如何走出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怪圈?’在这里,文笔优美、文风优雅的“随笔”篇篇可读,精到细致、精确点评的“书评”篇篇可阅,提纲挚领、点到为止的“观点集粹”篇篇可看,至于以思想为基础的“法理沉思”、为业务为指导的“业务进阶”、以前沿为导向的“业界?望”、以创新为核心的“管理之窗”、以真相为原则的“史海钩沉”,均值得我们多读、细读而复读。
  
  不过,如果能在每篇文章或重头文章之前加个按语,文后加个评语,相信就更能体现“指路人”与“编著人”的角色使命。
  
  陈四益先生建议,“完全读不懂的书可以先不读或永远不读;炒得火爆的书可以先不读或永远不读;味同嚼蜡的书可以先不读或永远不读;据说一读就可以成为天才或发大财的书可以先不读或永远不读。”
  
  诚哉斯言!现在,的确有不少书是可以先不读或永远不读。而《律师文摘》是不能不读的书。因为她不仅是可以多读、应该细读的书,更重要的是,她还可以帮助你读到更多值得读、必须读的书。
  
  据说,你要知道如何做人,就要看《读者》;你要知道如何做文,就要看《读书》;你要知道如何做法学家,就要读《法学家茶座》。这里,我要补充一句,你要知道如何做律师,那就要看《律师文摘》。不仅要看,还要时刻带在身边,摆在案头,并推荐给友人看。
  
  当然,看《律师文摘》的同时,还应该多看看《中国律师》(有广告嫌疑)。
  
  祝福国栋!祝福《律师文摘》!祝福看过《中国律师》再看《律师文摘》的各界读者!
 
(来源:http://www.acla.org.cn/pages/2006-3-3/s33867.html)
 
 
 

没有思想,只有常识之孙国栋的博客(http://sunguodong2002.blog.sohu.com/161594491.html)

《律师文摘》休克《律师文存》登场[附目录]

标签: 律师文摘  休克  律师文存  言论和出版自由  理想  2010-10-26 11:27

《律师文摘》休克  《律师文存》登场
孙国栋

  遵照出版社指示,《律师文摘》自2010年第三辑起,更名为《律师文存》(一),原总辑数亦就此中断。特向广大订户和读者敬告并致歉。
  《律师文摘》创刊九年来,荜路蓝缕,屡仆屡起,四次迁址,五换出版社,一路坎坷一路成长,永远不变的是那份理想和情怀。
  我有个想法,等不忙的时候,指导研究生,专门研究一下《律师文摘》版本变迁,以此折射中国特定历史阶段言论和出版困境,一定很有意思。
  再次重申,《律师文摘》只是休克,并非死亡。我们还会回来的!

相关博文还有:                       

为了一个共同的梦 

陈夏红:问题与主义之间

《律师文摘》改头换面

 

 

 

目  录

卷首语
    法治社会的根基 / 毛喻原
法道论坛
   法理沉思
    法律教育之目的 / 燕树棠
  专家说法
    行政强制立法若干争议问题研究 / 姜明安
    再谈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 余凌云
   事件剖析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被通缉的36小时 / 于达维 王和岩 沈 乎
     记者通缉门调查:三亿元土地纠纷引发硝烟 / 刘 华  蒋慧燕
     刑讯逼供后的22年 / 张 君
   热点话题
     “后三峡”挑战 / 邓 海
     孙大午们的救赎 / 吕 斌
业务进阶
   办案规程
    中国转让定价法规更新及企业的应对之道 / 包孝先
    境外投资规划:请做好税务评估 / 俞卫锋 陆 易
   判例研究
    浅析《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规定中“上下班途中”的涵义——以北京国玉大酒店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为例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编辑部

   精彩辩词
    16岁少年刺死截访者命案辩护词 / 王 令
    唱腔作品“独创性”不能狭隘地理解为“曲谱创作”——“文字符号描述性”不等于艺术作品的“可固定性” / 吴 伟 杨 明

业界瞭望
   星汉灿烂
     “做学问不是为了拿奖”——访2010年沃尔夫奖得主丘成桐 / 曹 玲
   执业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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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之声
     倪玉兰这两月 / 杨 潇
    论业主自治与小区善治 / 杨玉圣
   立此存照
     “关键人”杨贤才 / 张有义
管理之窗
   职业素养
     做律师,你适合吗 / 杨泽延
     代理诉讼,八宜八忌 / 嵇焕飞 刘尊知
   体制创新
    小所要革命 / 唐姗姗 朱 晶
   经营思路
    律师薪酬和利润分配 / 奥尔特曼·维尔律师事务所 著 冯 蕊译
史海钩沉
   百代风流
     “我们的校长”经亨颐 / 傅国涌
   历史名案
    为自由而战——南非国诉纳尔逊·曼德拉 / 杨 群 止 止
   返回现场
    “二次革命”后的黄兴 / 张耀杰
法苑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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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上百年文化命运天灾人祸的总报应(外一篇)/ 陈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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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参与与民主政体——关于托克维尔、密尔的读书札记 /  任羽中 方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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