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基本的礼仪意识不会是一个合格的律师


     律师给社会的形象应当是什么?不一定必须为俊男靓女,但应当着装正式,思维敏捷,谈吐不俗,这既是律师职业本身的要求,也是社会公众对律师的基本印象。一个律师。不论执业年限的长短,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的高低,展示给当事人、司法机构的形象应当是像个律师,而且是个律师。如果连这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律师自身不仅遭受轻视,律师的整体形象也会受到负面的影响。

     曾经代理过一起民事案件,是一起员工意外死亡而起诉企业的案子,该案起诉前有关部门多次介入组织双方调解,但最终未形成一致意见而进入司法程序处理。法院对这个案子很重视,开庭当天,合议庭成员全部做法院制服组织开庭。死者的亲属来了二十几,原告(死者的父亲)也规规矩矩的穿着衬衫、西裤和皮鞋。但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原告的代理律师,一个在本地起码有十年执业年限的律师,不知是何缘故,居然穿着一件白色短袖圆领T恤杉和一条运动短裤,脚上蹬着一双凉鞋(还光着脚),肩上斜跨一个小皮包,匆忙的赶到法院开庭。整个一副周末外出休闲娱乐的形象。笔者做律师以来,与不少着装随意的同行对过庭,但这位老兄的行头却让我第一次开了眼界!

     不知道这位同行是不是开庭前没有时间回家换衣服?还是把这样影响重大的案件不当一回事,认为不过是走走过场?起诉状也没有带,结果在法庭上根本无法完整回答法官的问题,一个基本的问题“原告的赔偿数据按何种标准计算、如何计算”,花了五分钟都没有讲清楚,搞得合议庭三个法官一肚子的火。最后在法庭辩论阶段,该同行的发言还没有原告的发言多,原告多次向法庭要求自行发言?这样的庭审效果可想而知。

     律师之所以应当受到尊重,原因在于律师负有维护委托人合法权利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法定职责,这样的职业准则当然要求律师应具备相匹配的职业形象。

     正式的着装直接显示一个律师应有的气质和自信,间接体现律师的专业服务能力。一个着装随意的律师,带给委托人的感觉只能是不放心、不信任;同时,一个容易被忽视的更重要的问题:律师对于律师执业本身持什么样的心态,是仅仅当成一门谋生赚钱的行业,还是当成一个终身追求的事业!只有将律师执业当成一个终身追求的事业,才会严肃的对待自己的基本律师礼仪,才不会有哪种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

 

               杨洋律师,业务专长:民事诉讼、合同实务

                           完成于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