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路养路费外流出现新变化
张政斌
前些年,我省公路养路费流失问题经过大力治理整顿,得到了遏制。但经过时间的冲涮,老问题又发生了新变化、出现了新情况。该问题的发生、发展必然影响我省公路资金的筹集、修路资金的补偿和公路建设的发展。
据业内人士分析,养路费外流的形成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外省收费标准略低于我省,部分车主为减少开支直接跑到收费标准相对较低的省份上缴养路费;二是个别省份钻改革空子,恶意降低收费标准吸引其它省份车辆向它们省过户,从而达到“寅吃卯粮”之目的。上述原因致使我省公路养路费外流出现了新情况。过去的症状表现为外在形式的不一致:即车主、车牌照、运输业务都是咱省的,惟有养路费交费凭证是外省的;这种情况在征费稽查中容易发现,也便于治理。该问题发展到今天,有了本质变化,其症状表现为内容与形式的不一致:即车牌照、养路费交费凭证等外在的东西全是外省的,而车主及运输业务等内在东西又都是咱省的;此情况比较隐蔽,不通过深入调查、仔细走访难以发现,治理起来也有难度。
从现实来讲,山西地处太行山上,山多沟壑,地形复杂,铺路成本高是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煤炭大省,运输压力大,路基损坏严重,更增加了护路成本。照此说来,养路费标准略高于平原省份也在情理之中。但话又说回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选择“开支少积累多”的地域赚钱,也应该且必须理解。
为把属于我省收费车辆的车主 “外流的心”感召回来,从根本上杜绝养路费外流现象,有关部门应尽快采取措施:
1. 调整收费标准,尽量与兄弟省份接近或持平。让因调低标准而少收的收入用以前外流的收入弥补。
2. 做好市场调查,适时增加便民服务措施,让广大车主在我省享受更多的实惠。
3.待时机成熟,合并燃料费与养路费为“燃油税”,以真正实现“多走路多交费,少走路少交费,不走路不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