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勿提“包容性增长”,倡导“共享式发展”
胡星斗
但我认为“包容性增长”一词不妥,歧义太多,概念模糊,应当使用“共享式发展”一词。“共享式发展”可以作为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原则。
“包容性增长”一词源于2007年亚洲开发银行之“Inclusive growth”一词,Inclusive的中文意思是“包括的”、“包含的”、“包围的”、“内涵的”,翻译成“包容的”并不准确,“包容”是宽容、宽大、容纳之意,有时指对负面的容忍;“Inclusive growth”指经济与社会、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人民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而“包容性增长”容易被人理解或有意歪曲为在经济增长中要包容其负面性,如包容特权、垄断、腐败、不公平、两极分化等等,这显然不应是胡锦涛讲话的原意。因此,我们还是应当使用“共享式增长”或“共享式发展”的词汇,其涵义明确,普通人一看便知。
“共享式发展”的本质是发展的均衡、公平与普惠。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增长,它是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的全面进步;“共享式发展”是为了进一步强调发展的公平性;共享是经济增长或发展的意义和目的所在,没有共享,经济增长不但没有意义,而且是有害的,必然导致社会分裂和动荡。“共享式发展”对于解决目前中国经济增长中的种种问题,如经济与社会失衡、城乡失衡、东西部失衡、资源环境破坏严重、过于注重GDP、过多收税、官僚垄断着企业、垄断着金融、工资率太低、消费率太低、财政中民生支出太低、以及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四座大山”等等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价值,也就是要改革体制,赋予民权,让人民分享改革成果,让国民共享发展成就。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弱势群体经济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