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福洪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 黄冈 438002)
[摘 要]中国的教育现状,党和人民是不满意的。2010年初,教育部正式拉开了教育改革的序幕,本文认为:教育改革就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基础教育重在发现、发掘学生的潜质与潜能,高教改革,首先应该是分类;教育改革,应制定相应的改革战略目标与战术性方案。
[关键词]教育改革;“忠人之事”;高教分类;战略战术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在2010年元旦召开的教育部机关司局级干部会议指出:“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许多问题没有现成答案,需要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做到科学决策、科学执政,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教育改革创新。”[1]
综合各方面的新闻报导,中国国民教育系统改革的序幕即将拉开,具体怎么改革、如何改,民间的议论太多,大众期望不低,难度不小,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与思考。
一、教育改革就是“忠人之事”
中国的改革,有改良与革新双重含义,改良相对容易,革新却相对较难。中国教育改革,近30年,改良的部份已经越来越少,需要革新的内容却基本没动。而且改革本身又是有风险的,尤其是涉及到13亿人的社会问题,难度更大。
中国的医疗改革就走了回头路,房改,也基本是失败的。广泛受到社会诟病的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其难度之大,人所共知。而教育改革,不仅涉及13人口,而且是寄托着千家万户、天下父母对下一代的无限企盼与期望,决定中国未来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教育本身就是“未来”的事业,天然具有不确定性风险性。而美国教师托尼·马伦说:“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机构是学校,最伟大的变革工具是教师。”
通常认为;理想的教育是人的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和谐统一。教育是一种需要,满足个性发展的需要;教育又是一种传承,对人类文明的传承。理想的教育,是让每一个学生终身持续发展的教育;是让每一位教师终身幸福生存的教育;是让每一个家庭享受成功喜悦的教育;是奠定国家发展民族振兴基石的教育。
教育机构,实际上受到四方之托。它既受党和政府之托,又受家长之托,用人单位之托,还受“受教育者的未来”之托。按中国“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传统意识,教育机构本来就是社会的“小媳妇”。在这种社会委托与受托关系中,要想人人满意,个个学生得到教育利益最大化,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一个学生多个老师,并针对这个学生制定唯一的培养方案。当然,这是绝对不经济、不可能的。
教育系统,若只是满足一个委托人的要求,那就满足不了其他“委托人”的要求。党和政府希望教育机构,既要培养一定量的德才兼备的世界顶尖的创造型人才,又要培养大量、满足社会即时需要的高、中、低级各类劳动者。受教育者的家长们,希望教育机构能为自己的家庭培养出光宗耀祖、起码也得要比其长辈有着更加辉煌人生的高级人才,即使受智能特征限制,也要尽可能向“可塑性方向”最大化培养,万不得已,最低要求也要是一个正常人,能自食其力的普通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的是即期即能上岗,适用于岗位技能、素质要求和主观需要的熟练劳动者。受教育者自己的愿望是随着年龄和知识的增长而变化,并受环境、信息、引导、教育、教育类型与教育发掘其潜能状况而改变,其特征是幼年期朦胧的心理崇拜、少年期不太现实的心理偏好、青年期相对成熟的自主选择的与现实逐次接近的发展过程。
委托方、学生、教育三者之间的需要与可能,是有矛盾的,委托方内部也有即期与未来需求的差别。党和国家、家长、学生的未来是期望无限大,用人单位是现实的适用性,要求现实、实际、具体,学校和学生,只能是向期望的方向努力实现最大值,尽可能缩小与期望的差距。而与用人单现实需求的适用性,只能是通过劳动力市场调节来实现,学校不能只以用人单位的现实需要设定培养方案。这是“劳动力商品”与物质商品的差别所在。
国民教育系统,如何综合满足委托方的要求,并让受教育者得到“可塑性方向”最大化的优质教育,就是《教育学》和当今中国教育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受托方——各类教育机构“忠人之事”的义务。教育的天职就是把可能培养最大化效用之材,培养教育成才。这就是教育改革的目标所在。
教育只能是少数老师教多数学生,首先要发现、发掘学生的潜质与潜能,与委托方形成共识,并努力提供最优质的特质教育,提高成人、成才率,实现人生效用最大化的科学教育系统。因此,基础教育重在发现、发掘学生的潜质与潜能,与委托方形成共识,共同鼓励学生向可能发挥人生最大效用方向发展。高等教育重在分类,形成人性化、特质化的特色教育,而且分类越细、越具体,教育就越发达。
二、高教改革首先应该是分类
教育有基础教育和终级教育之分,基础教育是为终级教育服务的。终级教育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按教育机构的职能分类,受教育者接受了这类教育之后,社会就认定其是一个基本合格劳动者的教育。如我国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因此,基础教育,只分层不分类,而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既分层也分类。
在农业社会后期和工业化初期,人才分类比较粗糙,一般只需要高、中、低分层与专业分类即可,但进入工业化社会,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与深化,终极教育的分层与分类,是多重的,甚至是叠加的。国际上关于高教分类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至今不过近40年时间。
世界上,关于高等教育分类理论,目前有两本著作,两种主要方法[2]。
两本著作是美国高等教育研究专家伯顿•克拉克在1983年出版的专著《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和美国教育社会学家马丁•特罗和伯顿•克拉克主编的《高等教育新论——多学科的研究》。
两种方法,一是美国卡内基基金会对高等学校的分类。卡内基每隔一定时间就对其高等院校分类进行修订,先后推出了6个版本。卡内基教育促进基金会将全美高等教育机构分为6类(或层次),分别为:
1、博士学位授予院校;
2、硕士学位授予院校;
3、学士学位授予院校;
4、副学士学位授予院校;
5、专门机构(指层次不太分明,集中于某一领域的教育机构,如宗教学院、军事学院等);
6、族群学院及大学(指专为美国原住民提供高等教育及社区服务的机构)。
二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国际教育分类法》,已经推出了两个版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7年修订的《国际教育分类法》。高等教育包括第5级和第6级教育,第5级为大专、本科、研究生教育,第6级是博士研究生教育。
目前,中国的教育分类,还停留在农业社会粗糙的分类状态,进入21世纪,因为社会工业化对劳动力分类需求的逼迫,才开始从教育机构分类是着手,大量设置高职院校,并没有按人的教育需要、社会人才需求、多方受托原理出发,全方位研究和适应性改善中国的教育结构。
高等教育分类,不能停留在学科分类上,除研究型高校按学科分类外,其他高校应按社会行业、职业、岗位分类标准分类,以满足用人单位适用性需要。因此,中国的教育改革,首先应该是高等教育分类,而不要急于取消高考制度。教育改革的基本规律,应该是“先立后破”,决不能“先破后立”,用新的制度优势取代原有制度落后的方面,当新的制度得到共识之后,旧的制度也就没有生存余地了,这种循序渐进的改革方式,对社会的冲击最小,稳定就在其中。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教授认为:“教育发展在于改革,教育改革在于创新”[3]。教育创新,有理论创新、目标创新、过程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方法创新等等,教育创新的系统性、社会性、不确定性,要求我们必须制定严密的改革战略与战术。
三、教育改革的战略战术问题
战略(strategy)一词最早是军事方面的概念。战略的特征是发现智谋的纲领。在西方,“strategy”一词源于希腊语“strategos”,意为军事将领、地方行政长官。后来演变成军事术语,指军事将领指挥军队作战的谋略。公元579年,罗马皇帝毛莱斯用拉丁文写了一本名为《stratajicon》的书,被认为是西方第一本战略著作。在中国,战略一词历史久远,“战”指战争,“略”指谋略。春秋时期孙武的《孙子兵法》被认为是中国最早对战略进行全局筹划的著作。在现代“战略”一词被引申至政治和经济领域,其涵义演变为泛全局性、高层次的重大问题的筹划与指导,如经济发展战略、国防战略等。
战术,是指实现战略目标的手段,在战场上指挥军队的计谋。
战略目标一旦确定下来,战术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决定战略目标的实现的程度。战术必须是具体地针对个别情况而制定的作战方案。所以,它具有丰富多采的变化和机敏迅速的反应这两个重要的特点,是与高瞻远瞩而制定的“战略”相对应的具体的作战组织方式与方法。
战略的特征是发现智谋的纲领,战术的特征是创造实在的行为。战略是宏观的、全局性的,战术是局部的、具体的;战略是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战术是实施手段、方法;战略是大范围、长距离、长时间、国际的,战术是小范围、中小距离、一段时间、国内或者区域性的。教育改革战略,一般只存在教育机构层面,有国家宏观教育发展战略,区域教育发展战略,学校发展战略。对长期发展战略还可分解成近期、中期、远期发展计划。而战术是根据发展战略和计划,制定的具体的行动方案。
具体到中国国民教育改革战略目标的实现,有以下三个层面的战术性要求:
第一,同一系统不同层次的教育组织之间,战略与战术是不同的。国民教育系统改革,有高层的国家和教育部的改革,有中层的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改革,有基层的学校改革。从大类上看,有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普教与职教改革之分。在高等教育内部,有普通高教与高职教育改革之别。
改革过程,要立足于现有利益各方的现实状况,联系中国社会人才需求实际,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市场手段,政策引导与调控,实现结构调整与重组。
第二,不同层级与不同类别的教育组织之间,各有各特征,各有各的需求。高层不改,基层怎么改也改不动;高层改革,基层不动,改革就是空中楼阁;高层和基层改革,中层不动,改革必然大打折扣。高层改革,需要中层和基层响应与配合,上、中、下联动、互动,才能实现国家教育改革的宏观战略目标。
在设置教育改革目标和设计改革项目前,要广泛听取四种委托人的意见,以及基层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吸纳各方合理化建议。
第三,高、中层的教育改革战略目标,必须落实到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当中去,才有意义。实现国家教育改革意图,关键是基层学校的改革,国家宏观教育政策调整,起到引导、指导、诱导的作用,其鼓励、限制、激励机制不可或缺。改革的效果具体体现在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的方式、方法上,人才培养的测重点上,最终,要体现在毕业生的知识、素质、劳动技术与专业能力上。
教育政策是一个系统,不可能通过一两个改革项目的调整,试图改变教育的现状,其中的教师主体作用不可忽视,教师职业是一个创造性的特殊职业,既要有竞争机制,更要有富裕与尊严。
2010年1月26日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召开机关司局级干部会议:加强和改进机关建设,推进教育改革发展[N],中国教育报,2010年1月1日.
[2] 潘懋元、陈厚丰,高等教育分类的方法论问题[J],高等教育研究,2006年第3期.
[3] 顾远明,教育发展在于改革,教育改革在于创新[N],中国教育报,2010年1月13日.
作者简介:
柴福洪, 男, (1957年5月-- ), 湖北蕲春人,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高职教研究所研究员、所长。
研究方向:高职教育、公共经济。
联系方式:电话:0713-8348688 传真:0713-8345265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南湖桃园街109号 邮编:43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