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是基本的政府责任伦理


预算公开是基本的政府责任伦理

杨于泽 

     财政部日前向各地财政机关发出一份通知征求意见稿,拟要求各地规范有序地推进地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看样子,是要统一推进地方预算信息公开。这在各地财政官员中引起争议,有的认为此乃“大势所趋”,要公开就公开,有的觉得要求“太过超前”了

     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于纳税人的奉献,政府的钱袋子就是人民的钱袋子。政府如何花钱,按宪法规定,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决定权在掌握在人民手中。据说,以前预算信息有保密的规定,这是有违宪法原则的。现在建设责任政府,政府必须向人民负责,公开预算信息,让人民对政府如何花钱知根知底,是政府应该做的,这是一种责任伦理。

     这样讲,似乎都是些大道理,过于抽像,所谓宪法原则不能当饭吃。但预算信息公开之后,民众知道政府如何花钱了,就可以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对政府的花钱行为形成压力,带来道义约束,这就是预算公开的监督效应。预算公开的目的,端的在于监督。

   由于公开,引来监督,这样的例子已经不少。在前年的广东省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批评电脑采购的预算拨款平均下来太高,政府便承诺将来调整。再比如,如果预算公开,政府就不敢列支公款出国旅游的开支,招待费也会受到压缩。当然也可能变相列支,但总得瞻前顾后、畏手畏脚,开支就会趋向于正常合理。

   美国预算制度的先驱克里夫兰说,效率是政府的第一美德,而预算公开是政府效率的保证。防止公款吃喝,防止公款出国旅游,制止车轮上的腐败,都只是人民监督政府花钱的“初级阶段”。监督的“大戏”,是看政府花的钱值不值得,是政府把钱花出去产生了多大效益,增加了多少公共利益。如果效率不高,政府必须作出承诺,找到方法,及时改进。政府效率不会自动高起来,预算公开,方便各界监督,这是政府可以得到的一种外部助力。

   财政部的征求意见稿,把预算公开和“民主政治进程”联系起来,可见预算公开事关“政治大局”。现在中央要求“更高地举起人民民主的旗帜”,民间对政治民主期待很高,而如何推进民主政治,尚待探索。在某些人看来,民主就是选举、投票。其实,公开预算信息,让民众从预算上监督政府,提高公共管理效率,这也是一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我们可以称之为“预算民主”,这种民主形式更“实用”,更少争议,因而更加现实可行。

   对于财政部部署“统一推动”预算公开,据说有地方认为沿海在预算公开上已经先行一步,内地步子慢、跟不上,所以不宜“统一推动”,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逻辑。公开预算信息的“坏处”,无非是约束官员随便花钱,让所有的钱花得值。难道沿海地区先行公开了,就该让沿海官员“饱受”人民监督;而一直做得不够的地区,就有权免除人民监督,继续崽花爷钱不心疼?推动地方预算公开,不能让先进“吃亏”,而落后反而有继续落后的特权。

   公开地方财政预算,可以取信于民,可以增强政府行政的权威性和号召力。地方预算公开,是历史潮流。财政部“统一推动”,是顺民意、得民心之举。对于那些落后地区而言,正需要有自上而下的“统一意志”,需要来点“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