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企业中,管理者评价员工的第一标准毫无疑问便是忠诚。对于思阳的企业来说也是如此,员工的忠诚是胜过能力、智慧、人际关系等一切素质的首要标准。
那么问题也就来了,究竟什么才是忠诚呢?
有人会说:忠诚嘛,当然是忠于老板了。
说得不错,这或许会让你保住饭碗。这种人会被老板的超人魅力所征服,甘当老板的“粉丝”。这种忠诚的实质是以自我人格的消失来追求自身利益的实现。值得警惕的是,如果老板没有诱人魂魄的魅力,那么,这种“忠诚”肯定另有所图。最常见的情况是,员工对老板做出粉丝状的迷人态势,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心里也清楚,老板的魅力不过尔尔,吸引他的实际上是老板所掌握的超人权力。
如果一个员工对老板绝对的忠诚,你就别指望他能够对组织尽心尽力。他充其量只能对你个人做到言听计从,而不惜为了满足老板个人需要而牺牲组织利益。
有人会说:忠诚于公司啊,舍小我,为大我嘛。
这种人会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倾注入自己的公司,普通员工会把公司当作自己的父亲,高管会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儿子,自己则变成了公司一枚可靠的螺丝钉或方向盘。这种忠诚的实质是以自我人格的外化来追求自我与组织的合体,组织成为自我的生命所在。形成了这种忠诚的员工,他的人格俱在,甚至会表现出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尚,但会失去自己的个性。
如果一个员工对公司绝对的忠诚,你就别指望他能够坚持道义。比如,为了公司的生存,可以投机,可以忍辱负重,甚至可以欺骗、犯罪。
有人会说:忠诚于我们共同维护的事业。
马克思·韦伯在他的一篇演讲《学术作为一种志业》中,为我们解析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要学习?很简单,我们不断地学习是为了要超越我们的老师,我们超越老师不是因为我们仇恨他、不是因为要证明自己也有凌驾于人的一天,而是因为我们和老师都正走在同一条漫漫长路上,我们都只不过是这条路上披荆斩棘的匆匆过客,我们今天的成就也不过是为了明天有人能继续地超越我们,因为你我都正在从事着比你我更为伟大的事业。在这份事业面前,个人的恩怨、勾心斗角、相互拆台都失去了意义,若是谁做出了对事业不利的决定,其他任何人都有权去要求他退出。
这就是忠诚的最高层次,对于事业的忠诚,对于我们确立这项事业时所一并确立的价值观、信仰、誓言的忠诚,如果一个企业的老板与员工都能以这样的忠诚来面对从事的事业,那么这一定会是一个不断自我超越、不断自我反省的成功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