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征地手续 “征地”补偿款仅为12000元/亩 还要3年付清
(民间舆论监督联盟法制周末网讯 作者 葛树春 伍爱国)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于1991 年 5 月 ,1993 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 年10月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新团村却被该一公司以村民自治的名义拆迁,属于村民的集体土地将被以12000元/亩的价格征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负责人却声称这拆迁征地是新团村民自治。。
(征地人为新团村的征地协议)
新团村村民解为国一家是新团村此次拆迁征地的受害者之一,拆迁方拿不出任何关于拆迁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解家刚刚修建起来的2 层楼房被迫拆除,解家近5.8 亩的耕地在没有同意被征用的情况下被强行推为平地。
如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包土地用于兴建厂房等建设每亩地要向有关部门缴纳价格不菲的地租,而一份征地人为新团村的《征地协议》显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办有内部征地文件,新团村所征用的土地价格仅为 12000 元,征地款还要分3 年付清。!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团村被毁的耕地)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征用国务院批准之外的土地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暂且不说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办新团村有无权利实施征地行为,即便其有征地权其有无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办新团村更为遵守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所规定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 3 年平均年产值的 6 至 10 倍。至于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 30 倍计算,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办新团村更是没有执行!
2009 年 4 月,武汉市经技术开发区一工作人员声称发生在新团村的拆迁征地行为是村民自治行为。“如果全中国都把非法拆迁征地行为统称为自治行为,那还要《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做什么?? ”一位被非法征地村民气愤说!
现今的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办新团村,村民们原有的房屋已经被拆除,属于村民的耕地已经被数十辆挖土机夷为平地。解为国一家为此多次上告至有关部门,但至今无果。
(武汉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发的糊涂答复)
众所周知非法征地、破坏耕地是刑事犯罪,面对解为国一家的多次举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竟然在对举报人的信访答复中写到:没有发现发生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办新团村的非法征地破坏耕地行为有违法之处。
如果不是解为国一家亲历自己的耕地被非法夷为平地,谁会多次到有关部门上告非法征地破坏农田一事?如果不是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尸位素餐,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团村的非法征地、破坏耕地行为怎能不被查处?
面对中国反腐维权网的向湖北各领导的举报,曾有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人声称开发区军山街道办新团村并不存在征地行为,推地是在为老百姓翻地。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5 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 10 亩以上。
(在耕地上施工 没有违法?)
仅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团村民解为国一家被铲平的耕地就有5.8亩,粗略的统计一下整个新团村被破坏的耕地应达数百亩,如果按一个人非法破坏10 亩判刑,那么新团村的非法征地、破坏耕地行为一定能够判刑几十个人!
遗憾的是,解为国一家从 2008 年底便开始四处上告新团村非法拆迁征地这一行为,但国土资源局给谢家的答复却是经调查没有发现新团村有违法行为。甚至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在收到中国反腐维权网所撰写的长达7 页的举报信后,曾有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和解为国一家取得联系声称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征地行为和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没有关系。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好比一只捉老鼠的猫,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团村好比一只老鼠,当猫不捉老鼠的时候可想而知老鼠会怎样一个胆大妄为 我们不禁质疑,是什么原因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如此漠视其辖下非法征地破坏耕地,又是什么原因让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面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办新团村 的非法征地破坏耕地行为坐视不管。“不知道它们(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成天都在干什么,我们新团村那么多耕地在没有手续的情况下被铲平,它们(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居然说它们(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违法!真不知道它们(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的人有没有亲自到新团村实地来考察一下!”一新团村民如是说!
根据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所下发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办新团村没有违法的信访答复,解为国一家根据法律规定强烈要求追究武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员玩忽职守罪。而我国法律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中国反腐维权网也建议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学习一下《土地管理法》以及我国关于土地方面的政策法规,因为现在不是什么“指鹿为马”的时代。
民间舆论监督联盟中国反腐维权网顺便提醒一句,终日尸位素餐颠倒是非置事实于不顾只会遭到纳税人乃至国人的唾弃!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告诉举报人如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犯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民间舆论监督联盟中国反腐维权网除对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无视辖下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非法征地破坏耕地行为表示惊愕外,还将联合民间舆论监督联盟全面披露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无视辖下非法征地大面积破坏耕地和其 尸位素餐的不行为。最后披露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办新团村所发生的非法拆迁低价补偿,非法征地低价补偿事件!欢迎全世界媒体关注! (葛树春 伍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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