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蒙·斯宾塞(1552-1599)毕业于剑桥大学,著名英国诗人,尤以十四行诗著称。在不少英国批评家眼中,斯宾塞是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与其齐名的,仅莎士比亚、弥尔顿、华兹华斯等二三人而已。从一个外国读者的眼中来看,他的诗无疑是优美可诵的,例如他写的十四行诗,就不比莎士比亚逊色。
有一天我把她的名字写在沙滩上,
大浪冲来就把它洗掉。
我把她的名字再一次写上,
潮水又使我的辛苦成为徒劳。
“妄想者,”她说,“何必空把心操,
想叫一个必朽的人成为不朽!
我知道我将腐烂如秋草,
我的名字也将化为乌有。”
“不会,”我说,“让卑劣者费尽计谋
而仍归一死,你却会声名长存,
因为我的诗笔会使你的品德永留,
还会在天上书写你的荣名。
死亡虽能把全世界征服
我们的爱却使生命不枯。”
有一天我把她的名字写在沙滩上,
大浪冲来就把它洗掉。
我把她的名字再一次写上,
潮水又使我的辛苦成为徒劳。
“妄想者,”她说,“何必空把心操,
想叫一个必朽的人成为不朽!
我知道我将腐烂如秋草,
我的名字也将化为乌有。”
“不会,”我说,“让卑劣者费尽计谋
而仍归一死,你却会声名长存,
因为我的诗笔会使你的品德永留,
还会在天上书写你的荣名。
死亡虽能把全世界征服
我们的爱却使生命不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