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税收一直是以会计信息系统的核算、帐簿记录、凭证等作为征管、稽查的基础的,然而,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电子商务却呈现出无纸化特征。其一,税收征管、稽查所需的原始纸制凭证,如帐簿、发票等均不复存在,被数字化信息储存和处理介质所取代。其二,向计算机输入的数据与计算机输出的数据之间越来越缺少一一对应关系。在一些内部联网系统中,采用联机数据输入技术,输入数据时并不产生和留下原始凭证;在另一些系统中,由于采用实时文件更新技术,各原始数据在输入计算机后,立即就加以处理,数据文件随时都在更新,其打印结果极可能有滞后性。其三,保留在计算机中的电子凭证可被轻易地修改,并且不留任何痕迹。会计信息的这种根本性变化,使得交易难以追踪,征税无所依循,审计失去基础。
与此同时,在网络经济的无纸化贸易中,电子货币(ElectronicMoney,简称EM)的应用也为货币资金的逃税开辟了新的途径。电子货币是一种被数字化、电子化了的可转换货币,其类似于现金货币,交易成本低廉,可以迅速转移,且不易被监督。从税收的角度看,电子货币应用的普及极有可能对税收的稽征与核算产生重大的冲击和不利影响,导致逃税的可能性空前增加。
网上无纸贸易的发展,还使税务登记制度受到挑战。按照传统的税收管理体系的规定,纳税人必须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手续,税务机关依此控制纳税户数和对纳税义务人进行监督。税务登记制度还规定了纳税人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等税务登记事项的详细要求,以便保证税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而在网络经济下,这些规定都变得毫无意义。网上公司的各种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发生,随时结束,或随时转变,其经营活动呈现出一种即时性或随意性,这就使得传统的税务登记制度在实施对网上实体进行有效的监控与管理方面无计可施。
面对网络经济对税收凭证基础的侵蚀,各国政府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沿着维持原有税收征管制度不变的思路,设法建立以国别为单位的更加严密的税收实时监控系统,运用更为先进的电子化手段,跟踪随意性极强的网上潜在纳税人的经营性行为的全过程。在建立这样一种高技术支持的现代化税收征管监控系统的前提下,制定适合网络贸易特点的纳税人登记制度、会计核算凭证保留制度和电子货币流通记录凭证留查制度,使得纳税人在确信无空可钻的情况下采取纳税依从的态度,主动保留并适时提供所有凭证资料,以使税收征管制度得以正常运行。事实上,这种做法在现实中几乎是很难实现的,因为这样做无论是对作为征税主体的各国政府而言,还是对作为纳税主体的纳税人而言,其实施成本都太高了。这样高额的税收征纳成本,在很大程度上会使网络化给全球经济带来的交易成本的节约大打折扣。
另一种选择是改变思路,探讨建立全新的网络时代国际税收信息系统,即在国际税收会计标准的方法方面谋求国际一致性,实行会计公司的全球化。电子商务与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及各国经贸科技文化交流的频繁以及国际逃税与税收歧视现象的存在,需要各国加强税收联系。世界各国应扩展国际税收协定内容,在国际税收会计标准的制定上谋求一致,使会计公司按国际统一办法跨国统一核算,会计、税收信息国际共享。
实行会计公司的全球化这一理念的重要创新意义在于,它全面提升了税收计算依据的信息源层次,使得汇集和传递税收相关信息的领域大大拓宽,时速明显提高。这既可以对网上跨国经营企业的构成税基的交易额和所得额提供国际一致的度量依据,也可以为各国税务当局提供税务审计合作与协调的基础。随着网上贸易的迅速发展,建立这样一种信息体系的要求势必愈来愈迫切,其最终出现将为时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