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三十三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部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只有4500字的法律, 从2003年6月开始启动立项到法律公布,仅仅用了21个月的时间,其速度之快,在中国的立法史上是极为少见的。而政府以这样的速度出台一部法律,其背后折射的是中国能源的痛苦现实。
中国经济发展受到能源的制约
2004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达9.5%。但与此同时,全国缺电省份已由上年的19个增加到24个。在经济大省浙江,去年夏天甚至每周只能保证4天的电力供应。尤为引人注意的是,近两年的能源短缺是在我国能源生产已经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出现的。2004年,我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055万千瓦,创造了新的“世界纪录”。
缺电,只是中国能源短缺的集中表现之一。现在,煤炭、石油短缺等问题已相继浮出水面。随着全球制造业涌入中国,中国正在成为世界性加工制造基地,这固然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契机,但也使中国的能源消耗越来越多。从1993年起,中国已经成为能源净进口国。近年来,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的进口更是急剧增长。2004年进口原油数量为1999年2.3倍,原油进口依存度也由1995年的7.6%增加到2004年的42.8%,原油消费占世界6.9%,成为全球第二大石油进口国。
与此相伴的是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一路飙升。2003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步步高涨,今年8月29日,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原油价格开盘时每桶大涨4.67美元,达70.8美元,突破了每桶70美元的心理大关。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国际油价每桶在23至28美元区间内波动属于合理价位。超出这个价格区间过低或过高对世界经济影响均不利。据专家预测,国际市场石油价格每涨10美元,美国、日本、欧盟经济增长率将回落0.2%、0.4%、0.5%,而发展中国家将平均回落1.5%。2004年,原油价格上涨给中国带来的直接成本代价是136亿美元,其中原油进口方面多支出75亿美元,石化产品多支出61亿美元,而这个数字是去年GDP总量的0.9%。而2005年1-7月中国为进口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已经多支付82.43亿美元,比2004年同期支付的更多,这意味着油价上涨直接影响我国经济将由此少增长一个百分点,如果再考虑间接影响其造成的损失将更大。
可再生能源是必然选择
油价上涨影响着国家经济、政治、军事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人们的各项生活都离不开能源。怎么办?一是从“节流”的方面说,提倡大力节约能源,增强单位能源的利用率;二是开发新能源作为替代品,增大新能源在能源使用中的比率。但由于煤炭、石油等能源属一次性不可再生能源,其蕴藏量是一定的,无论怎么节约,只要在使用,总会有用完的一天。况且,由于石油等能源便于携带、使用,它在国家战略和军事战略中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因此,一个国家必须有一定的石油战略储备,所以,仅靠节约,并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况且,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大气污染造成经济损失相当于GDP的2%-3%,酸雨区面积已占全国面积的30%左右,而SO2排放的90%来自于燃煤;一次能源分布不平衡,电煤长距离输送造成严重的负担,电煤的长距离运输是我国铁路运输的主要负荷之一,调煤保电成为铁路运输的瓶颈。如此种种,新能源,主要是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事实上,在上世纪70年代,爆发了两次全球性的石油危机。在这两次危机中,各国广泛开发、使用石油以外能源资源,如核能、水力、太阳能、风能及地热等能源发电,结果世界上原油价格持续下跌20年。这说明世界各国发展多元化能源有效地稀释了石油资源的紧缺性和有限性。《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是中国为能源多元化战略所做的一次标志性的努力。中国目前的初级能源消费主要依靠煤炭(66%)和石油(23%),水电约占8%。新能源的概念一般是指通过新技术和新材料开发利用的能源,新能源常常又是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生物质能、海洋能和氢能。新能源的特点是清洁,可再生。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梦想,也是解决人类社会发展进入一个全新阶段的一个关口。
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和清华大学联合成立的课题组研究认为,我国有足够的可再生能源可供开发利用。课题组预计,到205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将成为能源结构中的主角之一,达到30%以上。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战略可设想为以下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到2010年,实现部分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商业化。通过扩大试点示范、在政策的激励下推广应用,使现在已经成熟或初步成熟的小水电、风电、太阳能热利用、沼气、地热采暖等技术达到完全商业化程度。
第二阶段:到2020年,大批可再生能源技术达到商业化水平,努力使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总量的18%以上。发电装机0.9亿~1亿千瓦,能源开发总量达到4亿~5亿吨标准煤。
第三阶段:全面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商业化,大规模替代化石能源,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达到30%以上,成为重要的替代能源。
第四阶段:到210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达到50%以上,并基本消除传统利用方式,实现能源消费结构的根本改变。
第五能源
节约能源已经被国际公认为是与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电力同等重要的“第五能源”。世界上节能技术应用得最好、最广泛的是日本。日本上世纪70年代经历了两次石油危机之后,大力实施各种鼓励和促进研究开发节能技术的政策,使日本的节能技术得到飞速发展和普遍应用,抵御能源危机的能力大大增强。目前,能源价格暴涨对日本经济的不利影响已经大为减弱,尽管油价不断突破历史高位,日本经济界基本上都能冷静面对。日本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发表的"综合能源统计"显示,日本在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时的能源消费量相当于1.6133万千兆焦耳(PJ),当时日本的国内生产总值约为112.5万亿日元。到2000年,日本全国的能源消费量相当于2.3385万千兆焦耳,而当年日本的国内生产总值已增长到约513.2万亿日元。与1973年相比,日本2000年的能源消费仅增长了45%,国内生产总值却增加了4.6倍。
我国单位GDP消耗能源、汽车等油耗水平远高于发达国家,因此节能潜力较大。今年我国政府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策。为此,政府将着力构建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节约型的产业结构、节约型的城镇化模式、节约型的农业生产体系、节约型的消费方式,树立节约型的思想观念。
我国发展节约型经济可以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充分发挥后发优势。目前日本、德国节能技术比较发达,我国可以通过举办展会等形式积极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同时我国也应该自己研发相应的节能技术,,或是对引进技术进行再研发,使节能技术有所创新,有所进步。
中国企业如何应对
《可再生能源法》无疑为中国新能源产业插上了翅膀。“我整整等了它20年啊!”《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后,全国人大代表、皇明太阳能集团总裁黄鸣掩饰不住自己的兴奋说。这个20多年前大学时代因为老师“中国石油只够开采50年”的教诲而执着开发太阳能、被国际能源专家誉为“太阳王”的人,只用了短短10年的时间,就将皇明太阳能集团做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制造基地和清洁能源供应商,可谓是中国太阳能界的先驱者。
然而,一枝独秀不是春。在中国目前的初级能源消费中,煤炭占66%,石油占23%,水电约占8%,剩余的3%左右被核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所瓜分,而据统计,中国有关太阳能生产的企业就有数千家,这么多的企业才承担这么小的能源比例,可见中国新能源企业还是多么的弱小!
还有值得一提的是风能的利用。我国风力资源十分丰富,据国家气象局提供的资料显示:中国陆上50米高度可利用的风力资源为5亿多千瓦,海上风力资源也超过5亿千瓦,远远超过可利用的水能资源的3.78亿千瓦,但是与储量相比,我国风能资源利用在庞大的能源消费中不值一提。据统计,截至2004年末,我国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为76万千瓦(而晚于我国开发风能的印度,去年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为300万千瓦),仅占全国电力装机总量的不足千分之二。
我国风能资源开发利用20多年,却一直是个“长不大的婴儿”,其原因在于市场机制。内蒙古风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徐成龙称,由于上网电价、进口设备关税、贷款、税收等优惠政策与扶持措施不到位,我国的风电产业化从市场这个“源头”被束缚住了。因为重视不够,风力发电始终没有市场,投资风电无利可图。
但是,将于明年开始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为风能开发利用搭建了法律平台,风力发电的上网电价、进口设备关税、对企业的金融支持等问题的解决已提上日程。由于社会各界对风能利用的认识逐步统一,我国风能利用正在扫清重重障碍,迎来发展“黄金时代”。
中国需要开展“新能源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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