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赵家楼


纪念54:火烧赵家楼
 

火烧赵家楼,是事先预谋的。五四前夜的学生会议,有两派意见,一派主张守法示威,更一派则主张暴力,揍政府官员,烧曹汝霖的私宅。结果激进派占了上风,所以学生事先就准备了汽油、火柴等;还收集了曹汝霖等三名官员的照片,准备殴打,甚至暗杀。

北师大学生匡互生是主张暴力的主要干将。他砸开曹家窗户,跳进去打开大门。据当事人回忆,当时保护曹宅的28名全副武装的巡警,竟自动取下刺刀,退出枪 弹,因当局下令,对学生示威要文明对待"。有个叫丁士源的局长,当时正在曹家,他出来对巡警说:怎么还不动手打?巡警答:我们未获长官命令。丁局长说: 我说了行不行?巡警答:不行!

学生涌进之后,把曹家砸了个稀巴烂。看到瓷器、字画、家具等都被砸毁,曹汝霖的父亲请求不要砸,东西可拿走。但狂怒的学生把蚊帐、字画、书信等堆到一起,放了一把火,把曹家烧了。

据历史资料描述,赵家楼是中西合璧建筑,分三个大院,五十多房间,楼堂亭榭,参差错落。但一把大火,就把这片优美的民宅给毁掉了。**进城后,赵家楼遗址被建成"北京军区招待所"。从当年学生暴力的对象,到共军进城的占据之地,赵家楼的命运真是一个象征!

学生们不仅打砸烧,还把正在曹家的外交官章宗祥拖出来群殴,甚至用砖头砸他,打得浑身是血。据后来验伤,章身上有几十处受伤,并被打成脑震荡。

面对如此侵入私宅、砸烧住房、打人致伤的违法行为,当时中国的绝大多数文化人都强调学生爱国无罪。只有梁漱溟等呼吁法治,强调"打伤人是现行犯";即使那 些政府官员罪大恶极,但在罪名未成立时,仍不可被"侵犯,施暴"。梁还说如果不坚守法治底线,"将来损失更大"。他可能已预感,以目标正确为由而不择手 段,将给中国带来灾难。

但梁的法治呼声,完全被五四激进领袖陈独秀的革命口号压倒:陈不仅赞许学生的做法,甚至以全体北京市民的名义,要求解散政府机构,由市民掌权;呼吁民众非 得"站起来直接解决不可",等于号召在法律体制之外的暴**动;也就是只要自视目标正确,什么手段都可采取。正像他根本没有征得北京市民的同意和授权,就 擅自发表《北京市民宣言》一样。
 
结果在这种"爱国知识分子"的舆论压力下,北洋政府不仅没有法办打砸烧的学生,最后还向他们"道歉",把被捕学生请出监狱,在爆竹、军乐和欢呼声中,他们返回校园,成了英雄。

那个点燃第一把火的"五四英雄"匡互生,当年夏天就被聘为湖南师范学校教务主任,并在上任后把他很早就认识的、在该师范附小当教员的毛泽东提升为师范教 师。当时有规定,师范教师必须是大学毕业,但毛没有;匡则临时改规矩,因他非常欣赏毛。毛也很欣赏匡,称他是革命苦行僧。作家巴金也曾撰文,称匡是照亮前 进道路上的一盏灯。但这盏"爱国明灯",指引的是此后90年(正在迈向一个世纪)的一路腥风血雨。
 
以下是曹长青先生的评论:

如何看待火烧赵家楼,不仅牵扯到对五四的定性,更涉及到暴力和权利、群体与个人、目标和手段等重要的价值取向。如果肯定火烧赵家楼,就等于赞同在所谓为国 为民的"善"的名义下,可以剥夺、践踏个体的权利,甚至可以使用暴力。近代世界史上的大灾难,像法国大革命、斯大林的暴政、毛泽东的血腥,全都是在这种理 论下发生的。

俄罗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其代表作《罪与罚》中,就已提出这个问题:为了目的,可不可以不择手段?《罪与罚》的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是一个激进的大学 生,他杀了人见人恨的放高利贷老妇,动机不是报私仇或贪占钱财,而是要为民除害,用她的钱进行更伟大的人类事业。陀氏提出一个至今都具有重要意义的命题: 为了群体的利益,可否剥夺个体权利?或者说,为了自视的崇高目标,可否通过暴力,剥夺别人的自由和生命。

拉斯柯尔尼科夫认为这是可以的,也是必须的,是人类伟大事业必须付出的代价。在杀人之前,这个大学生在酒馆里就跟一个军官辩论说,杀了"这个害肺痨病的、 愚蠢的、恶毒的老婆子,可以用她的钱做成千上万件好事和创举,使千百户人家在贫困中得救","借助她的那些钱,可以进行全人类的工作和公共事业"。最后这 个大学生理直气壮地说,"一个人的死,换来一百人的生存,这是简简单单的算术!"

拉斯柯尔尼科夫就此理论写了篇论文说:如果牛顿的理论在出现之前,由于某些阴谋的阻挠,只有牺牲十个或一百,甚至更多的人,才能面世,"那么牛顿就有权利,甚至有义务,灭掉这十个或一百人",使他的伟大理论被人类知晓。

这个杀人的大学生还明确指出:"只要主要目标是好的,那么采取一次暴力行动,就是可以被允许的。坏事只做一次,由此却可成全一百件好事!""我干那件事不是贪图个人享受,而是有辉煌美妙的目标。""我杀的不过是一只讨厌的、有害的虱子而已。"

陀思妥耶夫斯基似乎已洞见到他去世不到30年,以这种理论进行的列宁十月革命,以及后来斯大林、毛泽东、布尔波特等,为"辉煌美妙的目标"而进行的大规模屠杀。陀氏的另一重要作品《群魔》,几乎就是这种暴力革命者的素描。
 
最后,曹先生写到:“以目标正确的名义,剥夺他人的权利,甚至践踏个体生命和自由,这就是自五四火烧赵家楼以来,中国共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也是人类现代所有暴虐的根源之一。因为近代历史的所有灾难,都是在"爱国""民族大义"的"善"的名义下发生的。早已有包括哈耶克在內的很多名家指出,"人类最深重的灾难,都是由 好人以最正义的名义施行的。"恶并不可怕,因为它一目了然,容易辨识;而在错误思想指导下的"善",才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灾难。

" 火烧赵家楼"开启了中国以"爱国"名义剥夺个体权利、以"人民"、"正义"的名义实行暴力的历史。直到今天,"爱国"仍不仅是中国政府最热衷高举的旗帜, 更是令无数知识分子、年轻学生热血沸腾的春药。"火烧赵家楼"的火,不仅仍在燃烧,更有无数文化人们在往里添柴、浇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