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用兵有言 吾不敢为主 而为客 不敢进寸 而退尺
是谓 行无行 攘无臂 扔无敌 执无兵
祸莫大于轻敌 轻敌几丧吾宝 故 抗兵相若 哀兵胜矣
【译文】
用兵者说:“我不敢主动地挑起战争,而只做自卫的客方;不敢冒然前进一寸,而宁肯先退让一尺”。
这就是说:布阵似无行列,攘夺似无手臂,扔投似无敌人,执持似无兵器。
祸患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乎丧失我的法宝。所以,对抗两军相互交锋,悲哀慈善一方结果获得胜利。
这就是说:布阵似无行列,攘夺似无手臂,扔投似无敌人,执持似无兵器。
祸患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乎丧失我的法宝。所以,对抗两军相互交锋,悲哀慈善一方结果获得胜利。
【点注】
此篇末段中所说的“轻敌几丧吾宝”,流行的理解认为“宝”字是指六十七篇所讲的“三宝”。我们认为这里的“宝”,应是六十二篇所讲的“宝”即“道”。“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退让者善人也,然而善人轻敌,也要遭至失败,故言“几丧吾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