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税法解析


案例:某超市年销售额低于180万元,07年6月零售粮食、食用植物油,各种蔬菜和水果取得收入50000元,销售其他商品取得收入240000元,向某供货商提供服务,收取商品上架费20000元,该月该超市应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为多少?

解析:(1)、从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超市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07年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4%。注意从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不再区别工业和商业,一率调整为3%。

(3)、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收入为含税销售额。为了符合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时,应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应纳增值税(50000+240000)/1.04*0.04=11153.85元。

(4)、自2004年7月l 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应纳营业税=20000*5%=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