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我们农村小学生最盼望过的节日是自己的节日--“六一”儿童节了,“六一”儿童节可以戴鲜艳的红领巾,当时有红领巾戴,是同学们最羡慕的了,戴红领巾证明自己是少先队员啊,多光荣;当然“六一”节也有糖果吃,有时也有电影看。那时学校收费很低,学校很穷,校舍很破,老师多是民师,工资很低,家庭很穷,可是,过“六一”节,学校是不用学生出一分钱的。
现如今,小孩子已在城里上学了,学校基础设施较好,在小城里老师待遇并不比一般单位差,可每年“六一”儿童节学生都需捐款,而且将捐款数额张榜公布,造成攀比捐款,捐款数额越来越大。“捐款”的本意是帮助有困难或受灾受难群众的,捐款者是自愿的,且经济宽裕。“六一”儿童节学生捐款,好像有违“捐款”之本意。若说学校经济困难,在“六一”儿童节为给孩子购买些心爱的礼物,学生家长“捐款”本无可厚非,但学生家长“捐款”数额要与购物价值相当,绝不能把捐款变成“无理摊派”和“变相收费”的代名词。 像现如今学生家长动不动捐款上百元,而学校购买的物品是量少质次,这就不得不考虑学校要求“捐款”之用意了。
“六一”儿童节是法定的孩子们自己的节日,庆祝“六一”,就要是让孩子们感受到童年的美好时光,营造师生同乐的氛围,让孩子们在紧张的学习之余轻松一下。学校张榜公布“六一”儿童节学生“捐款”数额,造成“捐款”数额的攀比,给经济困难的家长带来压力,特别是一些地方,以“捐款”多少决定座位排定、评选三好学生,这就扭曲 “捐款”了,让“捐款”充当了“以权谋私”的代名词,这不仅是道德问题了,可能涉及法律问题了。
现在,强势部门(一些机关与垄断性或资源型公司)总是盘剥老百姓,学校被喻为最后一块圣地,况且学校是教书育人之地,能决定日后社会之人道德是否高尚。这种变了味儿的“捐款”,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会影响孩子日后的道德情操,会助推社会不良风气的形成。
我们国家倡导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学校在出台相关决定时,要看是否符合道德、符合法律,要加强学生道德教育,老师要言传身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不能只要权,不要责;要充分发挥教育监督作用,坚决取缔和严厉惩治教育违法活动,杜绝教育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