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对中国来讲可谓多事之秋,比如暴风雪和汶川大地震,这其中惨重的损害结果发生,有无能作为以及乱作为的原因,倒不完全是一股不可抗力之自然灾害的无辜。比如藏独事件、瓮安事件和杨佳袭警事件等等,这其中的性质要是拿官方标准来评判,那就严重到了可怕的地步,简直是在反叛党国和政府的权威。若是探究其中的原因,恐怕不单只是一小撮人原本就罪大恶极以及亡我之心不死的缘故吧?
这令我想起前些年的事,那时农民工和打工仔的血汗钱太多被无良的企业家扣押或者侵吞。钱可能不多,但那对农民工和打工仔来说,意味着一整年的心血付出以及一家老小基本生活的维系。再后来,某些“偏激”的农民工和打工仔与那些无良的企业家拼了性命。再后来,引起政府重视了,出台了法律政策加大力度保护农民工和打工仔的合法利益。现在有了些许改观,可还是在很大范围内一定程度地存在着。
我所要思考的是:人们为什么会以牺牲自己性命为代价而做出“偏激”的行为,包括以剥夺他人性命为手段的极端与残忍?
果真是个体人的性格使然?这绝然不是根本的原因,只是那些不愿继续忍辱的人首先采取了行动。要是一任那些无良的企业家继续剥夺生存的物质和劳动的血汗,以及持续不等价的交换,以及对人身和人格的任意驱使,反抗甚至拼命将普遍存在。所谓“性格使然”的心理个案分析,大多是一样无良的伪科学的作为。共党前辈们大多参与“造反”,也诉诸武力,全然是性格上的原因吗?
腐败也是不可根除的,只要私欲存在。但国家体制内的有效救济还是可以时时抑制和清除腐败,以保证国家肌体的健康运行。要是腐败进一步入侵到司法救济领域而不被及时修复,就像身体的免疫功能遭受全面破坏一样,这个肌体就可能彻底腐坏了,最终就得发生病变直至死亡。
我血汗付出的报酬必须给付,而且要相应的等值支付,要是无良却又很强势的老板拒不给付,这时国家必须提供一种有效救济渠道来保证我获得报酬。对其他形式权利侵害的诉求也是一样,国家提供了有效救济,人们便会选择这种渠道来寻求救济。要是没有这种渠道,而人们又不能息止这种对实现公平与正义的追求,这时人们就可能选择私力或者自力救济的方式,比如古代的复仇,比如劫富济贫和除暴安良的侠义。
强势压制总是暂时和有限的,当某种不公平和非正义严重威胁到人们现实的生存,或者使人们对寄予的生存意义遭受破灭,这时人们便可能冲破对死亡的畏惧本能。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说便是这个理。
恐怖主义的存在也是如此,因为一些诉求缺失有效救济渠道的回应,他们又不会选择以卵击石的方式与政府进行公开的武力较量,最后只有被视为敌对阵营的无辜平民遭了殃。所谓加强国际间对话,其实是开辟救济渠道的努力,随着将来国际秩序的完善,这些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当然我反对恐怖主义,但反对是一回事,分析事情的成因是一回事,解决问题之道又是一回事。作为政府事后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杀杀杀,其实是在掩饰和规避自己的罪过。
满街都是御用的话语,思想文章如牛毛,却只是繁荣的假相。太多国人已经习惯于只做得给定命题的文章,也只会在给定观点框架下的思考,还要吹嘘智慧的高深吗?要是给定观点A,就极尽巧智地A;要是给定观点B而非A,又极尽巧智地B而非A。他们到底无所谓A或者B的,只在意A或者B背后与个人利益相关的得失。
当思考不被指向真相,思想和文化的建构还会是有益的吗?一任这自欺与欺人的思考习性日久沉积,我们是在为自己挖掘着坟墓,这又将不免让我们再次步入下一个苦难的轮回。一直以来我们都普遍缺乏直面真相的良知和勇气,习惯于用浮华的话语来满足虚荣以及拿来换取私己的欲求。突然之间感到莫大的虚空与幻灭,在无法救赎的深渊中挣扎着。
真相本是一个自己自足的客观存在,没有谁就当然地可以代表着真相。世间的流俗与权势摆弄出形色的名头,比如神人圣人这家那家的,试图占有道说真相的资格,这是古老而又愚知的骗术。公证假证或者判决假造一切皆有可能,它仍然只是假相。真相是必须拿出之所以为真的理由和依据来证明自己为真的,那也当是我们籍此辨析以及表示信任的惟一理由和依据。
我们思考的困境还不单是漠视真相而习惯于蛮横做事,我们甚至还没有学到发现真相和辨析真相的规则,也不善于遵循这必要的规则。如果真相不能成为我们行为的依据,那么,横行的只能是强势和拳头,连借口都不必费心去寻找。或许这正是当今思想界的现状,出路依稀还是有吧,但又无所谓于出路的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