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员的“以卵击石”和国务院的虚心纳谏
文/赵化鲁
临近岁末,辞旧迎新,按说应该欢欢喜喜迎接2010;可是,老百姓的烦心事依然不少。房价飞涨,让人闹心;拆迁对抗,时有发生。新华网报道,继 “国四条”出台应对过热的楼市之后,国务院法制办16日召开专家研讨会,听取了民法、行政法方面的专家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工作的意见。
中央政府接连出招,化解民生难题,为楼市清热去火,让拆迁有法可依。然而,有些地方官员的表现,却不能让人满意,甚至出现了和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的现象。
东方早报披露,号称黑龙江首个人均收入超万元的东宁县,在连续多年大规模拆迁的基础上,又在今年初提出三年内拆除县城内剩余的60万平方米平房。该县主要官员告诫“钉子户”:不要以东宁人民为敌,不要以卵击石。对此,公众政府执行拆迁的公正合法性表示质疑。据悉,拆迁行动为政府带来不菲的收益——全县连续3年土地出让金超过5000万元。
东宁县遵照省政府用五年时间完成县级棚户区改造的指示,提出三年内完成县城棚户区改造,决心不小,力度很大。棚户区改造,利国利民,好事应该办好才对。可是,记者了解到,在东宁“拆迁大跃进”背后,却隐藏着“拆迁听证会光听不证”、“拆迁主管部门同时也是拆迁人”、“政府利用权力制作‘拆迁人’所需文件资料,再自己审查自己的‘申请资料’,自己给自己颁发《拆迁许可证》,最后再自己给自己仲裁”等一连串问题。而东宁县的拆迁工程也同时引发了拆迁户被打,甚至自焚等诸多冲撞。该县官员“不要以卵击石”的雷人之语,应时而生。
新华网有文章专门对2009官员的雷人之语进行梳理,“替党还是替老百姓说话”等榜上有名。官员雷人语录被网民热议,体现了民心所向。相关官员受到惩处,大快人心。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当某些官员的言行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必然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也给我党的形象抹了黑。
国务院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正常消费;对既有法规中的不合理处予以研讨进行完善,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公仆理念。与之相较,某些地方的官员的所作所为值得商榷。东宁县置被拆迁户的合理诉求于不顾,强行拆迁,把老百姓坚持维护自我合法权益,匪夷所思地称作“以卵击石”,可谓本末倒置。
古语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对于拆迁,也要师出有名,依法办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拆迁人须是建设人、用地人。有学者指出,东宁县有关部门以拆迁手段获得土地,再将土地转让,由他人建设,不符合中央政府的规定。没有资金,没有安置房屋,却以拆迁人身份代表政府买断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再从出让土地中牟利,与拆迁规定不相符。
不合法规的举措,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呢?笔者认为,之所以如此,除了追求政绩的心理作祟外,就是某些官员的法制观念淡薄,对人民群众的利益重视不够。国家的法制法规在逐渐完善,那种动辄用“以卵击石”一类雷人之语对待群众的做法,必须尽快摒弃。
2009-12-17晨,豆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