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为什么也叫COP15


                《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为什么也叫COP15

陈光祖

17年前的1992年联合国就正式介入全球气候变化议题,也可以说是研究如何降低地球温室效应问题。1992年由联合国出面在巴西的里钓热内卢召开“地球峰会”,通过了《气候变化框架条约》,19943月该条约生效。19954月,在柏林召开研究条约的行动议定书,通过了“柏林授权”。柏林会议被称为COP1,COP即指英文的(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译为“缔约方大会”,这样顺序的排列,哥本哈根算是COP15,就是联合国关于气候变化的第15次国际性会议。

 

当然以地球暖化为特征的气候研究问题的起始,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期。1827年法国数学家博立叶首先发现地球大气层吸收了本应反发射到太空地热量被打折扣了,从而地球表层产生暖化,并据此提出“温室效应”的概念。由此来看“温室效应”地概念提出已经历182年了。1860年爱尔兰英籍科学家约翰·迁德尔发现,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主要是CO2,于是人们把这种气体称为“温室气体”,这可以说科学家对温室效应的初步研究成果。真正对CO2导致地球暖化的权威报道是瑞典化学家阿累尼乌斯(1903年若贝尔化学奖获得者),他在1896年,对人类活动而排放出的温室气体的效应作出估算,CO2将气导致气温的轻微逐步上升,但如果长期的积累下去,将会产生显著地影响,如果CO2浓度增加到1倍,全球气温回上升50C,这一估算与现在地联合国地正式评估几乎相等,最近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预测,在CO2上升增加到一倍之后,全球地表温度将上升1.50C ~60C,前者为人们去控制的效应,后者为放任的效应。

20世纪70年代后,国际上对气候暖化问题日益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和严重性,对于气候变化问题,不断研究并提出对策。如1980年的“世界气候研究计划”(WCRP,1985年签订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条约》,1987年的“国际地圈与生物圈计划”(1GBP),1991年启动了“过去的全球气候变化研究计划”(PAGES,1992年联合国确立了《气候变化框架条约》(UNFCCC,这表明全球气候暖化问题,正式列入联合国的工作程序,成为全世界都要应对“温室效应”制度化安排,为应对气候变化做了巨量工作。

 

对于COP的几次重大活动是:

里约热内卢的地球峰会

 

199712月的京都会议COP3 

200712月的巴厘岛会议COP13

 

200912月哥本哈根会议COP15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执行秘书德博埃尔博士说:哥本哈根会议,将帮助整个世界走上一条低碳增长的道路,并且让贫穷的脆弱的国家有能力去适应全球气候暖化的问题。会议核心内容有三点:一是发达国家要明确2020年中期地量化地减排目标和承诺,二是…………,三是发达国家要帮助发展中国必要的减排资金和技术,在2012年前至少要拿出100亿美金,并且落实到每一个发达国家的份额上。德博埃尔警告:关于减排温室气体问题,我们已经没有多少时间浪费了,为了达成一个统一的明确的新协议,各国需要的是合作与妥协地精神。现在的会议已进入内部议论阶段,它的高潮将是各国元首和领导人都聚集在哥本哈根会西,落下笔来,签署新协议。但要说明的COP系列会议中COP15是最具实质性的一次会议,因此,涉及到各个国家地自身利益也是很具体的,这绝不是一次平静的会议。

果不出所料,大会第4天,所谓一个“丹麦草案”成为这次会议爆发的导火线,这是部分发达国家秘密商量后抛出的协议草案,从根本上违反COP15历来的一些决议和主张,破坏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正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与会者的反对和批判。

 

大家正期待着开COP15应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会议,而绝不是搞阴谋,背弃联合国各开好这次会议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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