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地无偿收回,只是流于形式?


闲地无偿收回,只是流于形式?

背景新闻:不久前,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加快处理批而未用土地等工作的通知》,对2007年和2008年所有“批而未用”土地进行清理统计,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动工、竣工。土地闲置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坚决无偿收回。

 

实际上,这一规定的主要内容,只是对多年来多个文件所规定的政策内容的“重申”。离此最近的文件,是国务院于2008年1月下发的《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该文件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坚决无偿收回,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将按土地价款的20%缴纳土地闲置费。只是,这条“铁令”政策实际上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在执行上并不“坚决”。在全国各地,到处可见闲置2年以上甚至多年的土地,并没有被“坚决无偿收回”。

 

据报道,北京约有12块2007年诞生的高价地,仍处于闲置、延缓开工状态。上海也有1077公顷住宅用地“批而未用”,涉及70多个房地产项目。2007年诞生的长沙全国“地王”,至今依然只是搞了开工仪式之后便开而不工。2007年8月拍出的武汉“地王”,两年后未见动工迹象。

 

某机构公布的监测国内12个城市的土地数据显示,40家知名开发商自2003年以来在土地公开市场上获取的270幅地块,至今有半数土地闲置。另一机构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至今年8月产生的全国50个“地王”项目中,有高达五成以上的地王项目还未开工,其中绝大多数是在2007年产生的。据统计,2007年全国18幅“地王”中,有4幅已经退地,有7幅处于闲置待开发状态。

 

然而,即便如此,无偿收回的土地政策几乎没怎么得到执行,由于房价再次上涨,地方政策在推地上更策略化,因此,一些地区的地,价再次上涨,新“地王”再次频现,还出现土地向少数大型开发商或上市房企或国企集中的现象。
客观而言,开发商敢于大胆、大规模囤地同时又大规模争拍新的土地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土地闲置满两年坚决无偿收回”这条“铁令”事实上成为了摆设。如今,情况或将迎来一定的转机,少数地区已在着手“处理”闲置土地。

 

2007年佛山“地王”,被当地政府部门宣布收回,涉及地价高达47.05亿元,富力地产被罚没收2.4亿元保证金。广东中莱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9月17日以44.75亿元天价夺得的“地王”即广州市科学城地块,也已被收回,8000万元保证金被没收。此外,2007年诞生的5宗广州“地王”,也可能被“没收土地出让金,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且进行罚款”。深圳市已有39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将对537宗闲置土地分别采取限期开发、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予以处理。其中,215宗是住宅用地,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

 

只是,综观全国的情况来看,“土地闲置满两年坚决无偿收回”政策,近乎成为一纸空文。各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却大开绿灯,甚至通过制定地方性新规,延缓收回土地,帮助开发商过关或解套。因此,难免不被设疑的是,这次土地清查风暴会不会只是走走过场?“无偿收回”会不会流于形式?到底有多少闲置多年的土地将会被真正地“坚决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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