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与腐败集官吏于一身 说明了啥?
十七届四中全会将坚决反对腐败,提升至“重大政治任务”的高度,是在世情、国情、党情和民情的更宏观背景下看待、研究和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因此,我们认真深入研究贪官为啥会集荣誉于一身的普遍性现象,有利于促进整个反腐工程建设,有利尽快修复机制上的诸多漏洞。
很多东窗事发的贪官,案前均披着各式各样的闪光外衣,神圣的荣誉,炫耀的光环,令世人瞠目结舌。君不见,众贪官级别越高,荣誉称号也越吓人。你看,有全国劳模,有全国三八红旗手,有优秀共产党员,有人民有好公仆,等等。多数人都披上“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的华丽外衣,打上各式各样荣誉称号标志。贪官特别崇尚称号,要上榜、要上报、要上电视,要高调宣传,有了种种荣誉包装的贪官污吏,自我安全感觉良好,那管我们底层百姓骂声如云,那管底层百姓告状上访接连不断,仍就可以越腐败,越提拔得越快!
于是,造就越来越多喜欢荣誉包装的贪官,成了官场上的一道奇特的亮丽风景线!
一、荣誉等身,成了包装贪官污吏的最佳道具
最近,刚披露的高校大贪----武汉大学常务副书记龙小乐,2006年曾猎取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而官方对龙小乐高度评价是“勤奋敬业,克己奉公,心系群众,廉洁自律,是广大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与龙案共同查处的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1979年猎取到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而且30年来,不断地猎取到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政工干部”称号,“优秀党政干部”殊荣,猎取到国家教育部表彰,等等。陈昭方顺利地完成由农家子弟、农民角色转变到全国一流大学常务副校长角色,恰巧借助于各式各样的荣誉完成这种华丽变身。
不久前,落网的重庆公安局女总队长陈光明,是一位荣誉等身、光彩照人官星。陈光明猎取过个人二、三等功,猎取过“重庆市先进工作者”,猎取过“重庆市首届十大女杰特别奖”,猎取过“全国三八红旗手”,猎取过“全国劳动模范”,猎取过“第五届全国十大女杰”,猎取到共产党的十七大代表等等,一串串星光灿烂的荣誉称号。
“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的胡燕瑜,是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2001年创办重庆智博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担任了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律协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主任、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同时是涉黑局长乌小青的情妇,是重庆市法官学院院长、原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乌小青直接将美女律师拖下水,代理一个案子,就得到律师代理费4000万元,算是天下奇闻。
湖北省黄冈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操尚银,东窗事发前的履历表上垒起一叠闪闪发光着辉煌荣誉,有全国劳模等超过30多项闪光荣誉。
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被纪委立案调查前3个月,还猎取到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海南省曝光买官卖官窝案,有海南省两任工商局长,有全省8市县的工商局长。这十大贪官,每人都是集多顶荣誉高帽于一身,有猎取“海南省十佳公仆”,有猎取“人民满意公务员”,有猎取“全国先进工作者”,等等。真是荣誉多得唬人,贪腐多得惊人!
名闻全国的公安贪官,安徽灵璧县公安局局长王建华,曾猎取到“全省人民满意的交警”和“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云南省落马的森林公安局局长马胜,多次猎取到“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猎取到“全国特级优秀警察”称号;猎取到“全国打击走私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裴洪泉,曾猎取到“人民满意的法官”荣誉称号,而案发因受贿300余万元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著名的贪官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当年是以学《毛选》积极分子身份,当选为中共“九大”代表,在他官位不断升迁过程,他个人不断猎取到各种荣誉,成为升迁资本。
湖北“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上大学”事件,这位前政委在张罗女儿冒名上大学时,还猎取到一个光荣的身份,即“全省人民满意的公仆”荣誉称号。就是说这位人民满意的公仆,在偷偷地干着“人民不满意”的勾当时,其外在形象却仍然是令“人民满意”的。如果不是因贪污受贿而落马,不知这位“优秀的公仆”官员,还会干出多少令“人民不满意”的事情!
不久前,在北京开庭审理的北内集团总公司原房管科长孙大庆,利用职务之便冒领拆迁费74.8万余元。奇怪是其辩护律师以桌面上两大摞24本惹人注目鲜红颜色的荣誉证书,来为孙大庆犯罪辩护,以要求减轻法律的处罚。
这一切事实说明,贪官污吏最喜欢荣誉用来包装,来唬人,以索求利益最大化。
二、荣誉腐败,造就集于一身的贪官源于机制?
为什么荣誉与腐败,会集贪官污吏于一身,这是时代的进步,还是时代的落后?
我们纵观曝光的一个个贪官案例,不难发现一种有趣的奇怪现象:贪官喜欢荣誉包装,这样才好一边腐败,一边升官;这样才好不断腐败,不断猎获种种先进荣誉称号。
这是个性问题,还是共性问题,其中有何奥秘规律呢?综合分析大致有几点:
(1)贪官喜好荣誉来贴金
许多贪官,不仅仅限于贪钱财、贪恋女色,象福建常委秘书长陈少勇与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前长春市委书记米凤君等之流,而且许多还贪婪荣誉,象武汉大学常务副书记龙小乐与重庆公安局女总队长陈光明等之流。贪官猎取荣誉,手段多多,因为荣誉最能给贪官们带来种种好处——不但可以包装低劣肮脏的灵魂,掩盖腐败的恶行,而且可以较长时间地蒙蔽着善良民众的眼睛。
(2)权力一锤定音结恶果
在欠缺民主的土壤上,往往最后决定权,是看谁的权力大。你看,往往权力大的官,就能捞取更多的荣誉;没有权力的人,往往只能待领导需要时得到点恩赐。因此,荣誉与称号,根本不是对人真才实学的评价,更不是对人功劳苦劳的嘉奖。许多所谓的“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劳动模范”,往往体现于一些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上,体现在许多有权力的官员身上。凡评优评先,均由上级发起与主导,结果并不取决于民意公论,不是由群众真正按心中意愿投票产生的;凡评奖方式,往往由下逐级上报,整个过程民主性差,无法选取真正属于优秀的;所谓评奖公示,缺乏民主只好流于形式,评优评先取决于长官意志。结果是权力顶天立地,为官者自然近水楼台先得月。
(3)用人正道堵塞邪路多
从目前干部提拔升迁机制看,正道少邪路却多:正道一条是,真正品德好、作风正,工作踏实、有能力,得到老百姓拥护,通过实践得到证实,确实是好干部的,得到提拔重用。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共产党“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干部路线。但是,走这条正道却少,更多人是通过邪路上去。归结说,一靠溜须拍马、裙带关系。钻营得到上级赏识,或就是上级领导亲信,得到指定提拔;二靠拉帮结派,哥们兄弟关系。通过哥们义气,拉帮结派或结党营私,拉票帮衬,搞所谓虚假民意测验得到高票上去;三靠金钱财力,买官卖官上去。
(4)少民主多集权滥用权
荣誉称号,原本是用来评选先进,表彰典型,树立楷模,激励斗志,是我们共产党人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荣誉称号,现在却变味成了许许多多贪官,猎誉用以更能疯狂地猎权敛财色的道具。
在中国历史的历代王朝,不管创业者如何出类拔萃,结果都无法保证后继者能摆脱“其亡也忽”的厄运。就连反抗封建压迫而爆发的历次农民起义,一旦取得胜利,建立了政权,也很快蜕变腐化,步封建统治阶级的后尘,如黄巢的“大齐”政权,李自成的“大顺”政权,洪秀全的“太平天国”政权,开始以反压迫、反腐败兴,结果以自身腐败亡,酿就了农民革命的历史悲剧。可见,腐败对于统治阶级来说,就是无法根治的社会毒瘤,是历代王朝由盛而衰的腐蚀剂,是“其兴也孛”、“其亡也忽”,这一历史周期率之所以产生的内在因素。
1945年7月初,黄炎培访问延安,向共产党领袖毛泽东提出了一直在脑际萦回而未得解答的历史“周期率”问题,并表达了对中共寄予的厚望与担忧。毛泽东听罢,胸有成竹地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
我们建国60年了,改革开放30年了,让共和国主人见到的忧虑现状,多了集权,多了滥权,少了民主。如果,一定要剥夺共和国主人,民主监督公仆的权力,腐败周期率那能不发生!
反思改革开放以来13大诽谤案:(1)福建莆田 “诽谤领导”案;(2)安徽五河“诽谤领导”案;(3)重庆彭水“诽谤领导”案;(4)山东高唐“诽谤领导”案;(5)山西稷山“诽谤领导”案;(6)河南孟州“诽谤领导”案;(7)山东济南“红钻诽谤”案;(8)海南儋州“诽谤领导”案;(9)陕西志丹“诽谤领导”案;(10)辽宁西丰“诽谤领导”案;(11)河南灵宝“诽谤政府”案;(12)内蒙古东胜“诽谤政府”案;(13)四川遂宁“诽谤领导”案等。一串串地方土皇帝演绎的“以言治罪”个案,证明腐败严重的漫延,就是多了集权,多了滥权,少了民主,是息息相关的!
九十年前的五四运动,就是要彻底推翻封建、埋藏封建,建设民主科学法治的国家!
我们无数的革命先烈抛头颅、洒鲜血、前仆后继、不断奋斗,就是希望人民能当家作主,能自由民主,新中国能繁荣富强!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不管高校频发腐案窝案,还省部级、厅市级、县处级频发腐案窝案,最大漏洞就是欠缺了民主监督制约,形成能管住管到的,却不去管;身边能监督到看到的,却管不了;国家主人权利地位成摆设,人民公仆官员有权乱用权,打击举报以言治罪为保官位,猎取荣誉为了更快能上爬!
以言治罪之风愈演愈烈,百姓民主监督空间越来越小,才会不断地产生对举腐人士以诽谤治罪案件不断,这一切根本就是与我们共产党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是封建皇帝集权的死灰复燃!也就是如今荣誉与腐败集贪官污吏于一身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