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剩余人生”没有什么不可以


  陈潇,25岁,北漂女孩。近日她在网上建立了剩余人生店,并且发帖称“把自己的下半生交给网络”,由网友安排任务她去完成,目前已经有几十人购买。此举究竟是温暖还是炒作?

  身份证显示,陈潇:1983年出生,湖南怀化人。

  陈潇2002年大专毕业于北京服装学院,近两年自己开服装店,月收入5000元左右。

  对于“出售剩余人生”一事,陈潇称:“如果每月能赚2000多元保证房租和生活费,我就能继续下去,现在主要是吃老本。我会在生活和自我间找平衡,做到不能做为止。”

  陈潇的做法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是可想而知的,但目前她所做的一切,都没有超出法律所规定的范畴以外,也没有造成社会道德上负面作用,只能说,她所做的事情,是在互联网时代,别人还没有开始做,没有想到做,而她——一个女孩子却做了,仅此而已。

  我觉得,陈潇这种“出售剩余人生”的做法,没有什么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