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凤凰卫视看到四个外国游客在水立方边上的一个柱子上悬挂支持藏独的条幅,联想起奥运圣火传递期间对圣火传递的干扰,再联想到范跑跑,所有这些似乎都在自称自己在争取自由、坚持自由主义。殊不知,这些人根本就不理解什么是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首先是一种对权利的尊重。这是我在本科生公共经济学课堂上几年来反复强调的。自由主义不仅是一种哲学观念,而且是一种行为准则,是一种作为元规则的制度。既然是一种规则,就不可能是为所欲为,或者随心所欲。自由主义的存在必然伴随着对自由的限制,这是洛克等人早期古典自由主义的精髓,也是斯密等人的看不见手的原理的精髓。很可惜,人们常常记得自由,忘记了限制。
举个例子,如果圣火传递的时候,你可以在路边表示反对,但你不能干预别人传递圣火,这是自由主义的行动。如果你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去限制别人的行动,这不是自由主义,而是以自由为借口的暴力。
布坎南反复强调,民主的背后常常隐藏者某种暴力,因为多数人会以民主的名义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少数人,反过来也是如此。
当几个游客在北京的一个公共物品上表达自己的观点的时候,也相当于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其他人。如果真的是自由主义的,那么他们应该事前得到当地居民的同意,这是对当地居民权利的尊重。如果没有得到同意就悬挂,是以自由为借口的暴力。
很多人不明白,以为如果这样麻烦,还能叫自由吗?恰恰相反,真正的自由就是很麻烦的,因为真正的自由处于诸多对自由的限制之中。
其实真正说起来,号称自由的国家中很多人其实也根本不懂什么是自由主义。刘业进小朋友曾经发过一个帖子,歌颂法国的伟大,可是他年纪轻,到底不懂得法国出了很多思想家、大文豪、艺术家,不等于这个国家是自由主义的。看看法国的历史,其革命的劲头不比我们小。而且以前流行一个笑话,如果欧洲再起战争,哪个国家的人最容易放弃抵抗?答案是:法国!所以,我从来就对这个国家不以为然。还有欧洲大陆的其他一些国家,哪有那么都自由主义者?如果有,就不存在福利国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