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的罚单和执法的尊严


基层法院的罚单和执法的尊严

李华新

    近日,一家租用钓鱼台国宾馆房屋的单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北京东城区法官持相关证件、协助履行通知和公函前去强制执行,遭钓鱼台国宾馆传达室工作人员阻拦,拒放 法官入内执行公务并拒绝转交法律文书。法院以拒不协助执行为由,对钓鱼台国宾馆处以10万元罚款。(7月19日《新京报》)

这一事件的真正看点并不是这张10万元罚单本身,而是东城区法院向钓鱼台国宾馆开罚单的勇气。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是一家租用钓鱼台房屋的一家单位,而不是钓鱼台国宾馆本身,因此我们需要搞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时,然后再说,即使是国宾馆也是没有法律禁区的。而且这样的一家单位为什么这么牛,或是既然是法院已经有了看罚单,那么,在对法院工作人员有不礼貌举动之事,应该是采用道德谴责方式或是也需要用藐视法院来进行处理,也是要以法律为准绳的。

因为钓鱼台本身是一个很敏感的地方,古钓鱼台昔日为帝王游息的行宫,是北京著名的园林之一,迄今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 五九年国庆十周年的庆典前夕,这里迎来首批国宾。此后,国宾馆专门接待来华访问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世界知名人士,并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从事外事活动的重要场所。

   因此,对于钓鱼台这个地方,它的神秘也好,隐蔽也好,或是外界对其忌讳如深也好,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有外国政要,有国家领导人,或是有多少顶级人物在此居住,它也是一个宾馆,只是级别是国家级的。因此那个能在这里租借房屋的的确不是无名之辈。一个基层法院敢于对这里的一家单位开除罚单,的确是需要勇气的.不过我们需要把这个单位和钓鱼台本身区分开来,我们并非是因为这个新闻有操作的由头,就大作什么指向性的文章,或是把这里的一些人的行为与钓鱼台国宾馆联系在一起,其实这样的一些评论也未必就是合适的。

   至于,这样的一家单位是什么单位,或是一家基层法院为什么要开除罚单,还是需要仔细了解到。但是有的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钓鱼台的工作人员以这样的方式来对待前来开具协助送达通知的,应该是要接受下来才是,而至于为什么双方如此怄气,然后又借助于媒体这样的一种公开张扬,实在也是有些意气用事的。因为, 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有责任有义务配合执法机关执行法律,钓鱼台国宾馆也不例外。其实,钓鱼台国宾馆在法律上并非与众不同,国宾馆与其他宾馆唯一的不同只是接待人物的不同。如果认为因为其承担着党和国家领导人从事外事活动的重任,而享受着法律的特权,那就大错特错了。而且,正是因为国宾馆承担着党和国家领导人从事外事活动的重任,在一定程度上,国宾馆也是人们心目的“圣地”,其应该也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而其表现出的蛮横和藐视法律的态度,大大损伤了国宾馆的声誉。

不管钓鱼台是什么地方,在我们的改革开放都已到了当下水平的时候,人们是否会因为权贵而对其视如畏途,这样的一种心理的确是有所变化。但是既然是国家级的接待外国政要或是国家领导人经常出入的地方,自然是有一些禁忌的。因此在我们没有真正搞清楚究竟是因为什么,而开出这样的一张罚单的时候,我们似乎也是应该先把问题弄清楚,然后再发表我们的一些议论。因为,一个即使是国家级的宾馆,也是不应该有法律不能过问的地方的。

基层法院的罚单和执法的尊严,应该如何体现,应该如何得到哪怕是顶级宾馆的礼遇或是善待,不是对法院,或是那个法院,而是对国家法律的态度,对于法律尊严的态度。但愿这仅是一次意气用事,或是一次人为的怄气之举,而不是某某对法律的亵渎。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