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远成集团战略企划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经营计划管理工作的任务:
⒈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提供依据,制定公司的长远规划,并通过近期计划组织实施。
⒉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和公司能力,签订各项经济合同,编制公司的年度、季度计划,使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公司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⒊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公司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力,不断调整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以便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第二条 公司各级部门的主要精力,应放在经营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
第三条 为保证公司经营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加强综合计划工作。各级计划部门也必须根据计划工作的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划人员。
第四条 经营计划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衡,坚持“积极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各项计划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级各部门都必须发动员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第六条 统计工作是公司的意想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地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禁止弄虚作假。
第二章 长远规划
第七条 长远规划是确定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⒈公司产品的发展方向;
⒉公司生产的发展规模;
⒊公司技术发展水平,技术改造方向;
⒋公司技术经济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⒌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⒍员工教育培训及文化设施建设;
⒎员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改造;
⒏能源及原材料的节约。
第八条 编制公司长远规划的主要依据:
⒈经济发展的需要;
⒉国内外市场的需求;
⒊公司的生产技术条件;
⒋国内外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
⒌技术改进、引进和改善管理、提高员工技术水平以后所能提供的潜力。
第九条 长远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分管计划工作的副总经理主持。企划部负责汇总、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并上报。各归口部门按规划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
第三章 年度综合计划
第十条 年度综合计划是公司全体员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公司各个生产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十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应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贬值,即由分管计划工作的副总裁负责领导,根据规定的计划表式,编制各专业计划;企划部负责拟定编制计划的总进度,组织综合平衡,并于年前一个月上报和下达。
第十二条 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⒈总裁下达的指令即指导性计划;
⒉总裁提出的年度方针目标;
⒊服务订单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
⒋长远发展规划;
⒌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本公司历史统计资料;
⒍经审定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
第十三条 编制计划所需的资料由各部门相互提供,任何部门都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专业计划的编制由各部门负责人亲自主持。计划草案按规定的时间报呈总裁办公室批准后才能生效。
第四章 指标管理
第十五条 年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表示的。计划指标就是公司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适当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公司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计划指标应按平均先进水平来确定,一般应高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
第十七条 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渠道即拟行反馈。
第五章 计划指标的调整
第十八条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公司计划一经总裁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执行部门均不得随意修改。如却因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按时完成计划时,在有利于调动广大员工完成计划积极性的前提下,可调整计划指标,但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⒈调整年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季度申请,调整季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调整月度计划指标应提前10天申请。
⒉调整某一项计划指标,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相关计划指标时,应以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衡、协调。
⒊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
第六章 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第十九条 各级管理者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条 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中的数据为依据。
第二十一条 计划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书,一律以上一级部门的计划数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