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票期权分析


本文作者系北京赛思东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senseoriental.com)顾问。

股友圈里有一个股友问金发行权的问题,所以有了下面的文章。

首先是行权价格问题。行权价格是按照2006519公布的收盘价和前30日平均价格的最高值上浮8%决定的,具体价格是18.46元,经过05年度的104以及06年度的1010,目前价格已经变成了6.43元。这个价格当然与目前市场价格差异巨大,主要的原因是二级市场股市暴涨导致的,如果没有这些股权的激励,公司业绩不一定会有这么好。

第二是数量问题。数量最早确认的公司总股本的10%,按当时的数量是2275万股,通过两年的送股以后增加到目前的3185万股。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在去年增发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同比率增加股票期权数量,放弃了应有的权利,这对中小股东来说应该是巨大的利好,因为目前6元与30元的差价巨大,公司能够放弃这一部分额度,是对让利于中小投资者,确实体现了公司的大度。按照增发的2303万股的10%计算,公司这102名高管应该增加230.3万股期权,如果按照当时增发价与行权价的差额计算,公司高管相当于放弃了7035万元收入,这种公司高层在中国还是第一次出现。

第三是股权激励费用问题。股票期权的激励费用是按照授予日(200691)的公允价值计算的。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是采用金融上比较难懂的金融定价模型,这模型尽管难懂,但确实实用有效,最后确定的公允价值是7.6893元,乘以总数量3185万,共计2.45亿元,06-08分三年分摊,每年分别是0.551.470.41亿元,这部分费用会相应调低公司净利润,增加资本公积,但不会有实质性的现金流出,由于不能抵税,所以对公司估值不会产生丝毫影响。

第四是行权问题。公司的行权条件还是比较高的,20%的增长率和18%的净资产收益率不是每个公司都能做到的,但以目前的状况,公司做到行权的条件应该没有问题。2008318金发科技行权了,行权的比例特蹊跷,只有各自获授额度的2%,而规定是首次行权最高不能超过20%,这里差距颇大,不知道为什么。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35号文件,即《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员工行权的收益属于工资、薪资所得,所以应该按照工资收入收个人所得税,如果超过10万元的,应该上缴45%的所得税。如果金发科技一次性行权20%,即使期权数量最少的员工也要行权8000股,如果按照当天的收盘价和行权价的差额计算,收益是19.19万,加上本来的工资收入,至少要交10万以上的所得税,而按2%行权,收益只有1.9万,上税的比例大幅度减少,所以金发可能采取了小额分步行权的策略。这只是猜测而已。

期权属于金融衍生品,尤其对中国股民来说是比较新的金融品种,好多东西还在探索中,当然在国外的研究已经比较深了,还有许多东西需要我们不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