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们社会总是‘魔高一丈而道才高一尺’
文/汪华斌
前几天的晚上八点多钟,我突然接到老家一个乡亲的电话;说自己在城里卖菜的儿子开车把一个打工的农民撞了,当场就送到省某知名大医院治疗;要我关照一下。我连忙赶到医院,由于伤情不重很快就处理完了;但因为是交通事故,所以医院要住院观察。
到了晚上十二点钟的时候,接班护士就催交钱;这时送伤者的司机说‘不是交了几千元钱吗,为什么晚上就不够用了呢’。而值班的护士却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医院规定,交通事故的治疗全部用最贵的进口药;所有的系统检查都要做。因此无论伤情如何,对交通事故全部是按最高收费催交费用’。当听到这话时,我连忙说:‘医院的检查与治疗,最起码应该是事故双方都应该有知情权吧;咋能你们自己说咋办就咋办呢’。
而此时的值班医生却接口说:‘医院规定,交通事故的治疗全部由医院自己想当然地治疗;不需要征求事故双方的意见’。我说‘那这不就是以权谋私的乱收费吗’。结果那位护士气急败坏地说:‘你们可以去告状,那样只会加重对你们的收费;因为这个规定是两会(指这次北京召开的政协和人大会议)都不管的特权’。我就是一个不服气的人,连忙向医院投诉;结果医院说‘这是科里自己的规定,医院管不了’。我又向卫生部门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医院有自主权,卫生部门不能管;如果你不服气,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投诉’。事后我又向交通管理部门投诉,答复是‘他们只管责任认定,费用和如何治疗是医院的事;还是只能有医院管’。就这样一个投诉的问题,竟然又回来了。
事有凑巧,这位被碰的患者几天不见家属;而且是个无所事是的流浪者。经常趁人不注意时,自己往伤口上自残。周围的患者告诫司机,说“看情况这不是交通事故,而是遇到了‘撞猴子’(敲诈勒索的称呼)”。于是我又找医生,病人究竟伤的如何;答复说‘不知道,只知道没有生命危险;但外伤还在流血,所以我们还要继续用好药治疗’。我说如果是碰到‘撞猴子’也这样治疗嘛,答复是碰到‘撞猴子’也是一样的治;至于是不是‘撞猴子’不归医院管,只要病人在医院里;哪怕没有病,我们同样也要治疗;因为你占用了我们的床位,所以效益是我们医院追求的目标。
这时我只好找交警,他们竟然也是推辞;因为‘撞猴子’没有法律认定,所以交警也不能管;到了医院就听医生的,这就是他们的处理程序。就这样,一个本不是交通事故的诈骗;竟然就这样在医院长期住下去了,因为我们没有法律规范。而住院就是任凭医院的随意性治疗和收费,同样还是因为我们没有法律规范如何治疗与收费。结果一个交通诈骗,竟然使一个农民家庭而几代人不能翻身;因为这是一笔巨大的债务,而且是一笔莫名其妙的债务;因为没有法律保障,使他就任凭社会的妖魔鬼怪宰割;这就是我们社会一个真实的案件,也是我亲身参与多次奔波而没有结果的案件;因为妖魔鬼怪比法律高,而法律却无可奈何。这是谁的错,肯定不应该是老百姓的错;可我们社会竟然没有人承担责任,却使我们无辜的人白白含冤。
是啊!我们见到我们的法律总比社会的妖魔鬼怪慢一步,如我们的国有企业改制;等到把国有资产变成私人的后,我们才有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又如我们国有企业领导自己定的年薪百万,竟然到现在还没有法律来规范制约。还有我们的计划经济时代的待遇,本来在市场体系中应该自动取消;可我们收入按市场经济领取,而福利待遇竟然还按计划经济的模式高标准执行。再有我们的公款吃喝玩乐和出国,这么多年连竟然没有法律能制止;而是用减少数量的文件规定来冲淡这种腐败行为。
我们总说我们社会的腐败多,因为我们总在腐败现象出现后再出一个文件限制;结果这个腐败虽然有所控制,可同时又有几个新腐败产生了;因而我们社会的腐败并不是减少而是在增加了,而且是我们的法律也在增加;所以我们的反腐败法律是世界上所有国家中最多的,而对很多腐败却又无能为力;这就是我们的法律体系慢一拍的原因。
有人说这是中国人聪明,因为善于钻法律的空子造成的。那我们就要问,为什么我们的法律有这么多的空子可钻呢;这是谁的错,还是法律的错。因为法律总是跟在社会丑恶的现象后面跑,所以我们社会永远是‘魔高一丈而道才高一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