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待每人发消费券的促进内需问题


哈尔滨市近期向当地近38万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了100元消费券。在社会舆论目前一致强调以消费拉动内需的形势下,中国能否通过每人发放面值300元的有限期消费券这类做法,直接刺激消费?各国为提振经济,出台各种促内需政策;向公众发放“消费券”或现金,成为重要手段:日本向国民直接发放了平均每人15000日元(约1050元人民币)的现金补贴;我国台湾省将于2009年初每人发3600元新台币(约746元人民币)的消费券;美国2008年初实行的全民退税,也有补贴居民以振消费的目的。

我认为,依靠发放消费券的办法拉动内需是行不通的。首先,中国的老百姓不是手上没钱消费,而是不愿意消费。如果发放消费券,只会导致替代效应和对现金消费的挤出效应,所以总的消费不会提升。中国与美国不一样,美国的消费率是很高的,给他10块钱能花8块;而中国老百姓给他10块钱只花5毛,其它存起来。即便要发消费券,也不能像“撒胡椒面”似的;而应在小范围内,针对那些低收入群体来发放。而这样做的前提是配套政策一定要跟上,包括应该有专人来研究如何发放的细节、额度、范围等,不能不了解实际情况、说发就发;还要有专门的机构监督、有专人来实行。 但如此一来,达到拉动经济的效果就会比较慢了。而目前要在短期内提振内需,我认为主要还是依靠政府的公共性消费,例如装饰修建一些公共设施、治理污染等方面的工作,这些项目环也可改善社会福利和民生。
 
这个问题也可看成是造血还是输血的问题。目前中国经济三大引擎,出口和制造已经哑火,大家寄希望于消费来拉动内需,进而推动经济增长,从这个角度解决问题的正确性是毋庸置疑的,但发放消费券的合理性令人置疑。原因如下:1.发放消费券的只能短时间形成一定的消费规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消费者的购买力问题,国家应把这笔钱用在如何使民众能持续增收的方法上来,换句话说应用来改善经济发展模式,授之以渔而非鱼。2.消费权带来的影响有限。由于数额较小,对单个消费者来说,只能拿消费券去购买一些快速消费品,这样的后果只能促进某些局限的特定的行业需求增加,如食品、日常用品等,而像汽车、房地产等行业的影响微乎其微,而后者才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在中国,民生最大的困难是住房、医疗和教育,一平米上万元的房价,民众勒紧裤带踮起脚尖也难以企及,区区300元消费券能让民生有重大改善不由让人深表怀疑。如同谢国忠先生阐述人民币不会贬值的原因所分析的,当前大量的财政刺激资金应该用于购买房地产的现金。首先,正如河南省那样,中央政府应该给满足购买廉租房条件的家庭发放现金补贴,使其可以购买住房;其次,政府可以补贴抵押贷款利率3个百分点;第三,购房支出应该从税收中减免。三种收益都应该直接针对首次购房者。如果这些政策到位的话,它们可以支持劳动力市场,这些远比单纯发券好得多。

注:部分来源自法治进行时网站平台网友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