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中有种孤独的冷
王祎彪
“新传媒环境下的创意突破”,又是一个所涉驳杂的论题。
某种意义上来讲,其实在创意上,我们和广告圈可爱可敬的同行们一样,一直都在试图寻求“突破”,视“传统”如仇雠,千方百计,必欲颠覆之而后快,语不惊人、图不绝世、影不出奇,都是“死不休”的。将“突破”纳入“新传媒环境”的语境,这个话题该从何说起?
新传媒形式不断涌现,如编辑大人所言——“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多元的媒体传播时代”,广告主似乎有了更多可资借助的工具和手段,让自己的品牌及产品信息以多样化、多触点的形态,更加全方位更加精准地向自己的目标受众进行散布;广告人有了更多更大的空间发挥想象力创造力,似乎有了更多机会在实现客户价值的基础上实现自我价值;但是,对于“广告”本身而言,或许更加“火烧中有种孤独的冷”。
长久以来,广告主和广告人与消费者之间,这边厢过于煞有介事,那边厢过于漫不经心。拿电视广告来说,依旧被多少人当作转频道和上洗手间的契机?即便新媒体形式能为我们提供更多“人性化”的巧妙触点,广告长期被边缘化的命运,是否就能有所改观?广告主与广告公司联手制造的煞有介事,是否能敌得过消费者的漫不经心?当然,这似乎是广告的宿命,是客观存在的“合理”事实,但我想说的是,以何种介质、何种方式、何种手段传播信息,似乎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我倒觉得,无论是广告主还是我们广告人,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那就是,不要过分强调过分夸张过分依赖“广告”的作用,把目光放宽泛一点,多做一些“广告”本身之外的思考。为什么我们每天每天谈突破,谈创意,却始终扳不倒客户意志?为什么“突破”了这么多年,还是看起来平淡无奇的广告片占据主流,在电视及其它媒体上大行其道?成长中的企业,尤其是成长中的中小企业,什么样的传播方式和手段才是最适合他们的?广告传播如何带动整个销售链的联动?为什么有些广告本身获得了极高声誉,广为流传,但却仅仅局限于广告本身,而非广告所负载的品牌及产品?是什么原因让受众“买椟还珠”?……很多问题纠结在一起,面对所谓的新媒体和新的媒体环境,这些看起来常识性的问题,或许更显得重要起来。不同的产品及品牌在面对新媒体环境的时候,并非可以一概而论,统统纳入“新媒体环境”的语境中探讨“创意突破”,如果有具体案例以供剖析,或许讨论的指向性会更明确一些的吧。
作为创作者,一方面,我们渴望创造出广为业界赞誉的广告大片,在鲜花和掌声中神采飞扬地踏上领奖的红地毯,另一方面,在真正了解客户的现状和需求之后,又不断创造出有销售力但被冠以“恶俗”之名的广告,虽没赢得同业的掌声,却常常成为企业的座上宾。
为中国企业服务,是不顾企业实际,把所谓大创意或广告奖项凌驾于广告实效之上,还是顺应市场现状,为企业寻求一种更务实的解决之道,让企业在前进中逐渐为腾飞蓄势?一直以来,我们都是选择后者。
新媒介形式不是一夜之间纷纷涌现,新媒体环境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成就的,作为专业广告人,只要保有广告人特有的敏感和热情,对新的传媒形式善加利用,甚至独创新的传媒形式,根据客户面临的具体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量身定做出适合客户产品及品牌的传播手段,我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