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看账本,岂不天经地义?


赵大华/文

  近日,辽宁沈阳市民温洪祥向市政务公开办、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等部门递交了一份《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政府各个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入等21个财务账目以及政府各部门年度财务审计结果。如果这个申请被接受,则沈阳市60个部门和各个区县这些项目的开销就得向社会公开。

  这个申请是根据今年5月开始实施的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不管沈阳市政府如何应对这个申请,由于这是中国大陆公民第一次正式提出这样的申请,它具有公民依法履行公民权的里程碑意义,值得全国人民鼓与呼!

  据悉,沈阳市政务公开办已经接受了温洪祥的申请,表示将按程序把申请表发送至60个政府部门,同时协调财政局、审计局,积极做好财务公开工作。但是,公开办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国内还没有先例,政府部门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难度极大,这个公开可能不会一蹴而就,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

  按照《条例》,“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最长一个月内,3个部门必须给予温洪祥答复。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北京市政府今年8月发文指出,政府信息如果无法公开,应该做好答复预案,向公众说明理由。尽管有些信息确实无法公开,政府需要向公众说明理由,但是编造理由易如反掌,滥用理由会成风气。公众对政府为了拒绝公开实质性信息而编造不是理由的理由非常反感。

  我们希望这次沈阳市政府不要编造不是理由的理由,来拒绝或搪塞温洪祥提出的申请,而是革掉私心,力排众议,依法实施国务院条例,为各地政府开个先例,带个好头。

  多年来,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以及各级党委运营成本中的各种奢靡浪费行为,包括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含出国“考察”“学习”)三公现象,反应之大,厌声之高,一直没有得到政府的积极回应,各种特权行为和浪费现象仍然大行其道,有增无减。

  早在2006年10月,武汉就开始在全市统一推行公款接待公示制度,成为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先行者,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这种公示目前只限于政府部门内部,未向社会公开,也没有在全国推广,所以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 

  有人说:政务公开难,难于上青天。然而,近年来,身为律师的公民郝劲松、温洪祥等人,为了坚持法律精神、培养公民意识、扶助弱势群体、声张社会公义,毅然挺身而出,逆流而上,愈挫愈勇,坚持不懈,拿起法律的武器行权维权,为广大公民树立了榜样。俗话说:一根筷子容易折,十根筷子折不断。我们相信,在中国大陆的土地上,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加入到郝劲松、温洪祥的行列中来,共同推动国家的民主与法制。 

  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无疑是一个进步,虽然这个条例还需要完善并变成法律。同时,公民还呼吁尽快制订《党政官员收入财产公开法》这样的重要法律。

  由于中国长期存在着封建主义制度,统治阶级对人民群众进行残酷镇压,中国只有臣民、顺民、小民、屁民,而没有公民,所以至今中国人普遍缺乏公民意识,鲜见敢于依法争讨、实践、履行、维护公民权的实际行动。

  西方有句格言:有什么样的公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在中国人民推翻封建主义制度将要100周年的时候,让我们大声高呼,我们公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主人审查仆人的账本,弄清仆人的家底,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