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给高度垄断与开发企业充分竞争的矛盾


 土地供给高度垄断与开发企业充分竞争的矛盾

  今天官方媒体终于在统一时间对外公布了房价疯长的五大原因:1、炒作概念制造抢房潮;2、捂盘囤房刺激供需失衡;3、争创“地王”推高房价;4、大盘操控区域房价;5、流动资金给剩吹涨房价。上述五条基本能概括目前房价疯长的原因,比较实事求是,是针对客观情况作出的分析与判断。笔者感到其意义已超出对房价分析的本身:首先,政府给了市民一个公开、透明、详实的信息,不象以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报道,这对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度是非常重要的,当消费者的预期心理建立和依靠在政府公信力的框架上,整个房地产市场才能和谐有序发展;其次,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分析既报喜更讲忧,没有用以前惯用的“总体是好的”在任何情况都能忽悠的语言。前几天在中央电视台上露面的那位统计局大人,把目前这么严峻的通涨事实,轻描淡写说成是结构性问题,并举例讲服装的价格是下降的,那是不是一定要等到粉笔、套鞋涨价了才算呢?这样的解说焉能服人?当公众把对房地产未来的预期寄托在任志强的话语权上,政府是多么尴尬?再次,及时纠正了一些不正确的导向,如“地王”的问题,本来是应该制止的现象,就象一个和谐城市中没有什么所谓的“标志性建筑” 的原理是一样。这里有发展商的因素,更有政府的原因,等到遍野“地王”拔地而起之时,乃是吾辈同仁住进廉租屋之日。

  找出房价疯长的原因之后,关键要辅以对策,标本兼治地解决问题。我看了有关部门开的“药方”之后,我感到目前我国土地供给的高度垄断与开发企业的充分竞争这一对矛盾是关键,其他原因皆由这一矛盾而衍生。

  有人把房地产行业归纳为垄断行业,与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纯粹高度垄断行业划为一体,长期以来也没有专家来纠正过,可能是思维定势原因吧,实际上这句话讲对一半,从房地产整个产业链看,有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发展商要有开发的载体,即从政府手中获得土地,这是开发的充分必要条件。土地供给是高度垄断的,也成为政府最大的寻租空间,而一些大企业不遗余力一再高价囤地,创造一个又一个“地王”,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垄断区间内,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企业不知道下一块土地的出让时间与位置,也不知道下一轮土地出让时政府又会给出多少天价数字。如果政府有一个土地出让三年早知道的宏观控制性规划,三年内土地出让的时间,位置与技术指标一目了然,企业一定会根据自身的资金与项目运作情况决定何时拿地,过早过多囤地与产品积压是一个道理,如果企业冀希望于土地的增值,那么上面还有土地增值税的“利剑”高悬着,企业拿地自然就理性了。其次是一旦发展商获得土地后,整个开发流程是完全市场竞争化的过程,政府对企业的约束力很小,发展商又是以民营企业为主体,小而分散,市场占有率很低,在对企业的高额回报与企业的社会责任之间,自然选择前者,而政府对其的约束手段只能是除了检查就是发红头文件的做法,某些情况下效果可能适得其反,间接推动了房价上涨。如南京市政府对捂盘的发展商以半年内不得销售,半年后仍按原价销售的行政处罚。这又使人莫名其妙,如果有十家发展商捂盘,每家平均开发10万平方米,市场不是又少了100万平方米的开发量,使原有供需矛盾更加雪上加霜,刺激了房价的上涨。在这充满竞争市场里,还存在区域内的一些发展商形成暂时的价格联盟,左右区域内的房产价格,这和兰州拉面店老板的价格联盟完全不同,从理论上讲,在竞争市场中,只要某个行业的利润超出社会平均利润之上,其他行业就会进入瓜分其利润,使之利润再趋于平均化。房地产开发阶段虽然处于竞争市场过程,但进入其门槛的资金要求很高,除了实力还是实力,一般的制造业,服务业或贸易为主的企业,进入房产领域的可能性较小,这就是说:即使发展商联盟抬价后留下价格空间,其滞留时间还是很长的,土地的垄断性与巨大的资金要求,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增加一定的开发企业数量,在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下,一些企业的超额利润就这样产生的。

  要解决以上问题的方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有效方法只有一个:增加国有房地产企业的比重,或者增加国有控股公司的比重,使其市场占有率在10――15之间,理论上的利润率在20%左右,对区域内的房产定价有重要参考作用。此方法虽非长久之计,但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还是有较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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