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入“廉租房时代”是百姓的期待民生政府的责任


跨入“廉租房时代”是百姓的期待民生政府的责任
  李华新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了廉租房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指出要把廉租房制度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

    在此之前,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文件中,廉租住房对应的只是最低收入家庭,此次表述的变化,意味着保障性住房体系将开始进入“廉租房时代”。 (2007年08月15日 09:54:04  来源:新京报)

   也许是我们在一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的时候不曾料到,本来是要发展是为了用住房建设,来带动其他相关行业的一项经济政策,最终会成为一个烫手的山药,成为人们无法排解的痛苦。因为本来我们对于住房的渴求并非是人人需要产权的,而只是需要能够有自己满足最基本需要的房子。

    但是,不幸的是房子问题,不仅成为干部权利寻租最好的平台,也成为那些想要出政绩的领导们最得意的神来之笔,因为,在GDP的数字中,房地产的数字是最容易掺水的,也是最好的掩饰经济发展窘境的道具。因为住房建设是最直观的东西,它是最硬性的不容质疑的政绩。而至于房价百姓能否承受,或是百姓是否必须买自己的拥有产权的房子,似乎都成为我们无法搞清除的一湾混水,因为正式因为住房问题,使得权利在季度膨胀,二也使得那些唯利是图的商人,都在借用奔小康住房应该责无旁贷的责任,用大兴土木的方式在向人们传统的住房观念发起挑战。

    现在房子问题已经成为处于改革攻坚阶段无法绕过去的一道坎,也是领导干部政绩观的一个具体体现。可是对于民生来说,住房问题却是最现实和最关切的事情,现在不是没有房子,也不是无房可买,而是房子的价格太高。百姓买不起。那么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政府不出手,就会是的民众的住房问题不能得到真正解决。就会影响百姓的生活质量。
    不过面对房价问题,作为政府不能也不应该束手无策。在当下的一些情况似乎也是不正常的。各地纷纷攀升的房价似乎成为谁都无法遏制的问题,甚至有人会发出毒誓,某某市的房价要是在今后能够下降一份,他自己掏腰包在当地的报纸上用整版的广告进行道歉。
       
    实际上,廉租房因住户不拥有产权,而使得政府部门拥有了更大的灵活性,能够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和租户经济收入的变化,及时调整入住标准和租户主体,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

    当然,以廉租房作为社会保障住房的“主要途径”,在现实操作中仍面临一定的挑战,其中首要的难题是,如何让“主要途径”的政策提法获得具体体现。比如,究竟多大的建设比重才能够称为“主要途径”?判断比重的标准是什么,是含商品房在内的全部住房,还是仅指保障性住房?为了解决此类细化问题,需要首先明确各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具体标准、数量、家庭状况和现有住房格局。在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按照“主要途径”的要求,再行做出具体开发建设规划。
   内地的住房问题不妨参照香港地区的成功经验。 香港目前约有1/3的人口租住在公共房屋,加上1978年开始实施的“居者有其屋”计划,目前共有50%以上的中低收入者通过公共住房体系解决住房问题。这就表明,只有保证相当比重的保障性住房,才能够充分体现“主要途径”的政策定位。

    其实建设廉租房最大的阻力还是在于政府,而只有政府真正让利于民,只有政府不去仅从政绩和财政收入的角度来对住房建设进行开发,积极投入资金启动廉租房建设,真正让民众得到好处,才会真正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而经济房(真正的)廉租房的建设运作,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曾表示,住房是一种基本权利,中国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这样的一种权力现在让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方来承担,也应该是多元的多种形式的,而只有把人人享有住房作为一项基本的国策进行实施,那么,这就不仅是才是政府是否完成廉租房作为考核的指标,其实也是体现出了你是否是真正的民生政府。公众什么时候能享受到“廉租房时代”带来的福祉呢?这不应只是民众的期待,也是政府的亟待解决实施的民生指标。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