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该何去何从?


农垦该何去何从?

  文/黎东文

  自从去年海南农垦发生“退场风波”事件后,余波未息,冲突不断,网上常常看到退场农民发帖求救,大部分帖讲述“因闹退场后受到威胁、暴力打击”。

  就目前,我们看到这样的现象,媒体露面的都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之类的信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闹遭受灭顶之灾,退场农民既无奈又害怕,不断在网上发帖求救;论坛对农垦讨论的话题一律封杀。

  谁是暴力的始作俑者?姑且不去讨论。我们务必弄清楚为什么要发生暴力?为什么发生“退场风波”?

  无论用什么理论去解释,毋庸置疑,对于退场农民,其好处大大。

  建国初期,开垦农场其旨是“打破帝国主义对我国经济的封锁和橡胶禁运”,此外农垦还能安置转业官兵及其他人员。可见,农场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本质上是计划经济那时代的产物。

  从经济学角度看,农垦和“大锅饭”时代的公社没啥差别,只不过是前者拥有土地大些,种的不是水稻。1978年我国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分田到户”不但提高农民的积极性,适应生产力发展,更重要的是减轻国家负担为市场经济改革发展奠定基础。然而,农垦不但不跟着改革步伐走,反而关起门搞公社经营,这显然逆流市场发展,后患无穷(今天的退场冲突根源正如此)。

  那么农垦搞公社经营还搞些啥?到底改革了没有?改到哪里去了?

  诚然,农垦也搞公社经营改革,不过在笔者看来,越改越糟。农垦公社经营改革大致有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是岗位责任制。其思想是把每个职工工作固定在分配给他们的岗位上,通过下达工作任务和生产指标,检验他的工作效果给予报酬。这种方式初步打破分配上的“大锅饭”模式,但体制上还是“大锅”制,效率仍然低下。按劳分配理论上很完美也很公平,但是运用到现实就不同了,特别是运用到农垦这样的单位。首先职工的工资到底是多少,有没有一把秤来量?庞大的官僚机制,如何监管?我们知道,监管环节混乱、行政关系复杂,其导致的后悔是浪费,产生“冰棍效应”。

  第二阶段是职工自营种胶改革,其本质理论是“分田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实践上,农垦根本没有放弃手头上的土地资源实行“分田到户”,仅仅允许少数并队农民的自营橡胶和职工利用零星周边地开荒种植。从经济角度分析,职工自营模式是最优的,它能调动农(农垦)民的积极性,避免“冰棍效应”,提高效率。遗憾的是,这种模式没有得到实行。

  第三阶段是生产队承包制改革。其形式是由生产队干部向农场承包,主承包人由队长承包、队干部集体承包到全员承包。这阶段开始造成贫富差异,社会矛盾升级。众所周知,农垦土地大(占海南土地资源1/4),自办社会,自办派出所、公安局,其企业不像企业,政府不像政府,事业不像事业。在这种制度下,农垦管理形成一个腐化的官僚体系,自上而下控制着土地资源。

  生产队承包制实质上和企业MBO一样,农垦官大者(场长、队长)寻租权力低价收购大片土地,独吞共有资产,一夜暴富;大多数无官者(普通农场工人)没有土地,没有收入,生活困难(实际上和企业下岗工人一样)。比如去年“西培农场新盛队35户并民中只有9户有岗位。虽然没有岗位的并民可以承包水利,但人均只有0.44亩,就业与生存出现困难。(中国经济周刊)”承保水利?让人可笑。

  第四阶段是股份合作制改革,比如这几年农垦组建产业化集团,其阶段改革是必然的,实际上已经开始向资本市场迈步。但是,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是,收益者并不是广大农垦工人,比如黄岭农场二十队改制后,职工个人股只占5%左右。

  总之,农垦无论如何改革,农垦职工都是受害者。无论咋该,最终还是改穷了农(农垦)民。农民在生存问题上都解决不了,闹退场是必然。

  笔者曾做过这样的假设:30年前农垦本质上是公社,假如农垦当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分田到户,耕者有田”后果怎么样呢?

  农垦土地占海南1/4,且土地肥沃(可以种经济作物),如果“分田到户,耕者有田”,人口不到1/8的农垦人民人均将得到不少土地资源。通过自主经营,我想农垦人民生活肯定不比现在差。(或许有人质疑“小农经济难起大气候”,质疑没道理的,难道企业不可以收购农民的初级产品来加工经营吗?)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成为过去,今日的改革不同,热情不再,今天的改革实际上是一场利益的博弈。

  对此,我们不能不问:农垦冲突不断升级,原因在哪?今后的农垦该何去何从?

  希望政府以及热心人士帮助,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