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税制一体化”研究报告


(初    稿)

 

 

  柴福洪

 

 

[内容摘要] “城乡税制一体化”有其特定内涵与时代要求,它是中国取消农业税后,进一步深入研究解决“三农问题”而引发的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总称谓。其本质是政府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变化了的现实,提出税收调节经济、促进社会协调发展、配合产业升级、突破经济发展中的“天花板”、撬开“绊脚石”的积极主动行为。为此,本文在不对原有主体税种不作大的改动,设计了一套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充分体国家政策的调节性的社会保障税、资源税、土地税、环境税体系,并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讨论。

[ ]  城市乡村   三农问题   中国问题   配套改革  税制框架  动机与原理

 

“城乡税制一体化”课题的提出,是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党中央作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城乡统筹”等五个统筹发展理念和“创造条件,逐步统一城乡税制”的新思路。当时,中国“三农问题”凸显,仅用三年时间,我国农村从“农村税费改革”开始,到全面“取消农(牧)业税”, 在较短时间内,使农村社会经济政策,从“收”转向“补”的颠覆性政策变化,得到8亿农民和普遍欢迎。

但是,据石磊、马士国利用一个基本的内生增长模型,在均衡框架下,对农业税减免政策的长期经济效应进行分析,得出农业税减免政策不影响经济增长率,只对农业部门的收入水平只有一次性影响的结论[1]

2006221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是实施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具体行动方案。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已经明晰,把我国农村的税收制度推向变革的前延。这是摆在税收工作者和税收政策研究者面前的最现实课题、最迫切的任务。

按照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题下,沿着“逐步统一城乡税制”的思路,如何实现“城乡税制一体化”课题便应运而生。

 

一、“城乡税制一体化”的概念析

1、“城、乡”概念析

城,即城市、都市;乡,即乡村、农村。

这里的城、乡,不是指现实行政区划的区域概念。而是指21世纪初期中国特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极不衡的两极。从地图上看,城,是一个点,指城区;乡,是城市以外的区域。

筑墙为城,买卖为市,城市是以工商业为主的人口集居区;都市,是历史称谓,都,指较大、重要的城市。乡村与农村两个概念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传统称谓,都市的对称,隐含有民间社会之义;后者是现代称谓,城市的对称,含有乡村产业分工之义,即乡村是以农业为主的区域。

这里用“城乡”来区分两种不同的区域,没有别的含义,仅仅是从经济角度考查发展状态与国家政策定位。因为,中国最大的发展潜力在乡村,它集聚了中国8亿的常住人口,城市居住5亿人口,经济发展已大大超越乡村,国家经济处于非平衡状态。同时,乡村又是人类居住与生存时间最长的区域,又是中国共产党发展与壮大的基地,但仍是经济社会相对落后区域,且发展后劲不足。2006年城乡居民收入的比率由2005年的3.221上升到3.28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07年农村经济绿皮书》预计2007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加大,将突破3.31,城乡差距明显呈逐渐加大之势。其根本原因是“三农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2、“三农问题”概念析[3]

何谓“三农问题”?“三农”:即农民、农业、农村的简称。

农民:是指中国共产党政府自20世纪50年代,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后,与城市居民形成对称的二元国民的弱势群体。非指自然意义上居住在农村,并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农业劳动者。其划分的标准并非产业,而是以其父母的户籍为标准划分的群体。

农业:是指以土地、水面、草场、山林为主要生产资料的产业群的总称。与其它产业的区别有两点:一是其生产过程受自然资源制约,具有天然的弱质性。二是产业链条中断,农业只指其中间的生产环节,产前、产后环节则不属农业范畴。它是二、三次产业的基础产业,居民生存的原产业,农民的主产业,20世纪末,其创造的GDP占整体国民生产总值下降到15%以下。

农村:是指人口集居的城区以外的广大国土地域。即人口集居远低于城镇的乡村,国土承载的公共产品价值量极低的地域。

三农问题:独立地描述是指广大乡村区域,只能以种植、养殖生产业为主,身份为农民的大部分国民的生存状态的改善与产业发展以及社会进步问题。系统的描述是指21世纪的中国,历史形成二元社会中,城市现代化,二、三产业发展,城市居民的殷实,受制于农村的进步、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小康相对滞后的问题。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且不论质的提升,仅从量上考察,中国的重大经济问题都依赖于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解决,问题的实质是城市与农村发展不同步问题,结构不协调问题。

三农问题,并不是中国特有的,它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必然产物。任何工业化国家都有过类似的经历,问题的突出性主要是中国人口基数大,解决起来规模大;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单方面独进,三农问题积攒的时间长,解决起来难度大;新中国建国50多年,城乡政策二元设计,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比较效益短时间内凸显,解决起来更加复杂、难度较大。

3、城乡税制一体化概念析

“城乡税制一体”是“城乡二元税制”的对称。因为,新中国建国50多年来,一直实行的是城乡二元体制,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全方位的城乡不同政策。税收也是二元税制结构,城市是工商税制体系,农村是农业税制体系。城乡税制一体化,是要废除农业税制体系,城乡统一实行工商税制。

城乡不同的二元税制结构,是与我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相伴而生的。这种税制结构,从表面看,是适应农村的农业产业与从事这一产业的农民客观实际——相对传统、生产力落后状态相匹配的。其实质是,通过过度提取农业剩余,为工业积累资本和对城市补贴的偏向城市的分配政策。在改革开放前的19501978年的29年中,国家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暗税)大约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明税)978亿元,财政支农支出1577亿元,国家通过农村征收制度提取农业剩余净额4500亿元。改革开放后的19791994年的16年间,这种状况并未有多少改变,政府仍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取得了大约150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1755亿元,财政支农支出3769亿元,国家提取农业剩余净额12986亿元,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流向城市部门的资金高达811亿元[4]

城乡税制一体化的内涵,不是为取消农(牧)业税后,农村成了“无税空间”,研究再次找到在农村征税的对象与依据。而是要从税收制度与体制上,彻底消除二元税制的虹吸效应,给乡村人口以国民待遇。并针对农业——人类生存必须的弱势产业以最优惠的税收政策,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发展趋于同步,在新农村建设中凸显税收杠杆调节功能的发挥。

 

二、厘清“城乡税制一体化”的动机与社会现实

1、厘清城乡税制一体化的动机

农村,是个区域概念,在农村实行与城市统一的税收制度,目前,不是要对农业产业征多少税,而是研究如何促进农村主产业的现代化,更多的是对非农产业税收实行与城市统一的税收制度,让乡村居民享受与城市人口相等的国民待遇,消除二元税制与体制,实现税收的横向公平。“取消农业税”是“破”,“城乡税制一体化”是“立”。

农民,在中国,目前还是身份概念,更多的是社会福利待遇和享受某些社会资格的人群区隔的标志。在农村实行与城市统一的税收制度,不为当前就对农业产业居民征税,更多的是析出真正的农业从业居民,研究如何从税收上照顾农业从业居民,促使其跟上城市居民的致富步伐。中国政府不仅要保证人民的生存权,而且要促成其享有发展权。

农业,是产业概念,是指广义的大农业,包括种植、养殖、渔猎等传统产业。这些传统产业已经消失的有狩猎业,渔业除海洋捕捞外,转向养殖业。城乡税制一体化,更多的是分离出真正的农业,研究如何对农业产业实行相对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税收的纵向公平。

另外,农村传统的手工业,除极少数偏远地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传统工艺外,已由现代工业取代。对农村手工业征税,要从保持民族传工艺和保证偏远地区居民生活特殊需要,加以保护性优惠政策。

让中国税收的普遍性公平中体现特殊性要求,在乡村特殊的税收政策中体现税收的普遍公平的规定性。

2、厘清土地、粮食与农业实际

乡村,在地理上是一个巨大的区域空间。它是:960多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减去我国市镇城区面积,就等于乡村。在理论上,藏北无人区和塔克拉马干大沙漠,城乡二分法,也是乡村区域。

2007412,国土资源部发布的《2006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耕地面积从1998年的19.45亿亩减少到18.27亿亩。但从1978年开始,我国农业生产快速发展,农民生活也逐步的得到改善,2006年底,我国的粮食产量4.99亿吨,整整翻了一番。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机会成本的变动差异,使得部分省区粮食供求平衡发生了较大变化。一些粮食调出省变成了自给省,一些自给省变成了调入省,一些调入省的供求缺口越来越大。从历史资料可以反映出:目前国内粮食自给有余,并能稳定调出的省份为9个,其中黑龙江、吉林19921994年平均每年余粮1770万吨,占全部余粮的481%。粮食供需存有缺口的共16个省区,其中东部地区的广东、上海、福建、广西、北京、天津、浙江等省区,平均每年缺粮2166万吨,占全部缺粮总额的73%。没有更多的余粮生产乙醇汽油。

从农业经济发展状态上看,有东、中、西三种发展梯度。

东部乡村,包括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闽浙等四大沿海经济发达区域,农业现代化、土地集中、特种农产品种植、农民转市民、工业反哺农业初显瑞倪。但可耕地面积锐减,人多地少矛盾尖锐,也是当前我国粮食调入区、主消费区。

中部乡村,是指“中部崛起”的六省、东北三省、海南省和四川平原四大区域,是我国传统的粮食等农作物主产区,是中国农村典范式产粮区,其农业机械化、种植技术处于现代化初期,但小农户占主体的现实没有根本改变,其农民人口数量巨大,农业产业升级缓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农民工输出量大,传统商品粮输出地,有的基本是处于自给自足状态。从业农民大多年老体弱,青壮年劳力除打工外,均从事非农产业活动,生产条件恶劣、交通不便的山区出现自发移民,居民向交通要道、小城镇和县城集中渐成趋势,土地非农占用和撂荒同时存在。

西部乡村,是指除四川平原外的“西部大开发”广大国土区域。农业和牧业并存,其主要特征是集中了我国沙漠、荒漠、石漠、石灰岩、高原、山地、冻土、高海拔等不宜农业生产的大片国土区。相对宜农宜牧面积小,尤其是农业生产条件恶劣,水资源极度缺乏,土地贫瘠,森林稀少,植被与草原破坏严重。农作物品种单一,无霜期短,歉收年份粮食不能自给,经济社会远没有跨入工业经济时代,居民生活基本上处于人与自然抗争的农耕社会原生态。

3、厘清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从社会经济发展状态上看,东、中、西部地区差在逐步拉大。

三个东中西部典型地区人均GDP变化的比较 (单位:元)

地区     1985     1990     1998    2003

上海       3855        5818       28253     46718

河南        580        1045        4713      7530

贵州        420         794        2324      3601

上海:贵州    9.181       7.331      12.061    12.971

上海:河南    6.651       5.491             61        6.21

河南:贵州    1.381       1.321        2.031      2.091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从以上数据看到,1990年以来,上海和河南的差距从5.5倍扩大到6.2倍,和贵州的差距从7.3倍扩大到13倍。河南和贵州的差距也在扩大,从1.3倍扩大到2.1倍。地区之间如此大的差别,在国际上是少见的。2002年欧盟15国,24个地区之间最大的差距只有2.4倍。

究其原因,除了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等历史原因外,近些年来,东中西部的差距之所以急剧扩大,实际上是城乡差距扩大的反映。上海主要是城区,而河南、贵州主要是农村,如以上海、郑州、贵阳相比,差距并不大。还有个原因是上海市场化程度高,而河南、贵州的市场化程度低。另外有一个现象也值得重视。1990年代以来,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等形式,大量流入东部经济发达地区。2004年上海外来人口达到536万人,北京400多万人,江苏、浙江都有近1000千万人,广东最多,有1800万人以上。而河南流出的劳动力为500600万人,四川约600万人,安徽400万人,江西300多万人,贵州流出的也超过300万人。其中大部分人是青壮年劳力,也有一部分是有高学历的人才。他们创造的巨额财富都留在输入地了,使富者愈富,这也是地区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可以看到,如果不采取相应的经济社会政策,这种地区差距还会扩大。

4、厘清社会阶层结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课题组,经过长期的调查和分析研究,认为当代中国已经形成了由十个社会阶层组成的社会阶层结构。

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行使行政职权的领导干部。2001在全国7亿多就业人口中(下同)占2.1%

2)经理人员阶层,指国有大中企业,城乡各种股份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大中型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约占1.5%

3)私营企业主阶层,指拥有私人资本,雇佣8人以上的企业主,约占1%

4)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中从事科学技术的专业人员,他们是脑力劳动者,拥有文化资源优势,约占总就业人员的4.6%。在特大城市、大中城市,这个阶层的比重要高很多。

5)办事人员阶层,指协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的专职业务人员,约占7.2%

6)个体工商户阶层,指拥有少量资本,从事小规模生产、经营活动,雇工在7人以下的小业主、工商户,也有称自雇佣者的,占7.1%

7)商业服务人员阶层,指在第三产业中从事体力或非体力劳动的员工,约占11.2%,其中约1/3是农民工。

8)产业工人阶层,指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建筑业)中从事直接或辅助性生产的体力、半体力劳动的员工,他们占17.5%,其中农民工已占大多数。

9)农业劳动者阶层,指承包集体耕地,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并以此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约占42.9%

10)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包括失业、失地、待业的人员。这部分人员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国企改制、农村征地、城市拆迁等原因,大量增加,约占4.8%

“社会上层”包括了第一、二、三、四类中的小部分人:比如院士级别的高级知识分子,资产过亿的私营企业主,CEO级的高级职业经理人,大型国有企业高管,以及副部级以上干部等等。这些人大约占社会总人口的1%左右。第五、第六类,以及一至四类中除了社会上层的那部分人,构成了我们现存的中间阶层,即所谓中产阶层,目前约占总人口的20%,并以每年1%的速度递增。第七、八、九、十则构成了社会的中低层。这占据了中国人口的大部分。这些人所占有的组织资源几乎为零,经济条件较差,文化水平较低。其中:2003年我国GDP中,农业只占14.6%,农业劳动者阶层占社会总人口的429%。形成这一社会结构,既与中国目前市场经济不完善有关,也与一些具体政策有关。

5、厘清城乡结构与劳动力结构

从周秦以来,我们一直是一个农业社会,2004年我国GDP中农业只占13.1%,非农产业占87%。所以说,我国是一个工业国家,已是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但2004年城市化率只有41.8%(低于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还处于城市化的初期阶段[5]。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阻碍了整个现代化的进程,第三产业发展不起来,影响人民生活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实际上已经在阻挠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占总人口41.8%的城市人口中,约有1.3亿人是进城半年以上的农村人口和外地人口,只是统计意义上的城市人口,他们并没有享有同城市居民同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其中有1亿左右是农民工,他们干的是二三产业的劳动,但其生活方式思想观念还是农村的。他们是城市里的边缘人,二等公民,“城乡二元结构”已弥漫到城市里了,地方政府对本城居民实行一种政策,对外地人(农民工)是另一种政策,一城两制,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工业化中期阶段的经济结构和城市化初期的社会结构同处在一个城市社会中,城乡结构很不合理,城乡差距很大,1990年代中期以来,差距越来越大。这是当今中国引发诸多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主要根源。

2007510,在中国社科院庆祝建院30周年系列讲座中,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发布题为《中国就业增长与结构变化》的报告介绍,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主要资源,目前普遍的说法是我国农村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劳动力是剩余的,绝对数大约有1亿到1.5亿,但这个数字并不准确。据其研究,目前40岁以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对数量只有5212万。报告认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多,我国正在由劳动力过剩向劳动力短缺的时代转变,这个转变的拐点将在“十一五”期间出现,确切的时间可能是在2009年,这个转变会带来城乡劳动者工资的上涨。这一预测是正确的话,它将左右中国现代化的发展与进程。

6、厘清乡村内部经济结构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01)的数据,1980年东部、中部、西部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1.271.051.00,到2000年扩大为1.921.301.00,差在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估计(2001),1978年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在0.210.22之间。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呈上升趋势,农村住户人均收入基尼系数从1985年的0.23上升到1995年的0.342000年达到0.35,上升幅度达50%以上。

据河北省农调队2003年调查发现纯农户内部收入差距也大,按五等份组划分的纯收入情况看,高收入组是低收入组的5.67倍。笔者家乡调查的情况是:同一乡镇内在乡镇集镇的工商业户与纯农业户人群中,拥有家庭财产最大差距是100万比1,甚至更大。说明同一乡村内部的工农差别和纯农户间的收入差别也大。

然而,经济发达地区,也是农村居民总体收入增长较快的地区,乡村内部差距与城乡差距呈缩小趋势。据浙江省统计局调总队调查,2006年,在农村居民总体收入增长较快的同时,多数家庭收入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低收入家庭比重下降,高收入家庭比重上升,人口的众数由低收入组向高收入组移动。其中人均纯收入2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比重由上年的9.0%下降到6.5%,人均纯收入2000-4000元的次低收入家庭比重由19.5%下降到16.3%,人均纯收入4000-8000元的中等收入家庭比重由40.3%下降到39.3%,人均纯收入8000-10000元的次高收入家庭比重由12.3%上升到14.3%,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上的高收入家庭比重由18.9%上升到23.6%。在多数家庭收入不同程度增长的同时,贫富两极间的收入差距也有所缩小,2006年收入最高的20%家庭人均纯收入15517元,收入最低的20%家庭人均纯收入2301元,贫富"两极"收入之比为6.741,比2005年的7.731有明显的下降[6]

7、厘清我国人口总规模

我国乡村的最大的问题是,人口规模太大。200629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称:2005年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075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6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617万人,出生率为12.40‰;死亡人口849万人,死亡率为6.51‰;自然增长率为5.89‰。

当前和今后十几年,中国人口仍将以年均800-1000万的速度增长。按照目前总和生育率1.8预测,2010年和2020年,中国人口总量将分别达到13.7亿和14.6亿;人口总量高峰将出现在2033年前后,达15亿左右。2016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峰值10.1亿,2020年仍高达10亿左右。到2020年,65岁老年人口将达1.64亿,占总人口比重16.1%,80岁以上老人达2200万。2004年末全国城镇人口达到54283万人,占总人口的41.76%,乡村人口为75705万人,占58.24%。到2020年还将从农村转移出3亿左右的人口,农村人口最高保有量不少于6亿,城市人口不少于8亿。3亿人口的规模向城市转移,意味着要新建1000万人口的大城市30个,全由现有城市转移一条路径,不可能解决问题,必须走发展小城镇之路。

我国社会总体经济矛盾是结构性矛盾,城乡产业结构、人口规模太大与城乡结构不合理,乡村内部结构矛盾产生于产业收益区别,农业产业处于弱势地位,产业、人口城乡布局和社会政策,必须进行改革,农业不进步、农村不能发展、农民不可能富裕,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

 

三、“三农问题”的原因探[7]

农业产业的特殊性体现在:是人类生存的必须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下降是工业化的必然,但永远不可能趋于零,不可能被淘汰;它不可能不依赖土地、日光、水等自然的力量,完全实行工厂化生产;它是可无止境地重复生产,科学的生产对自然的破坏力极小。其生存危机既有天然性、也有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还有中国特有的社会政策使然。

一是产业的天然弱质性。种养业,依赖于当地水、土、日照、气温等天然资源的配置。人类到目前为止,对天然资源的配置,只能适应,不可能整体改变,只有局部或某一方面改善的可能,如自流灌溉和大棚。具有改善大自然气候的森林和植被,中国实际整体上处于破坏与保护的交错中,环境在恶化。

二是生产资料的弱质性。种、养业量的增长,依赖于可耕种土地和草原的面积扩张,从每个农业劳动力占有农地面积的国际比较看:19921994年,美国为118.2公顷,加拿大为173.8公顷,澳大利亚为1074.4公顷,英国为28.2公顷,荷兰为6.4公顷,低收入国家平均也有1.7公顷,而我国仅有1公顷。我国总体上是一个农业资源缺乏的国家,在农业人口直线上升的情况下,在有限的可耕地上不可能获得更多的收益。加之,中国有史以来历次“均贫富”的革命,首先是均田地,必然是小农经济成为中国社会的主体。即使进入工业化时期,农业机械化投入大、成本高,没有需要,也没有可能成为农业生产主要手段。因此,我国农业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也是弱质的产业。

三是劳动主体的弱质性。首先,有限的土地资源承载的人口数失去控制,新中国50年增加8.5亿人口,主要是农村人口的增加,增加的人口抵消了生产力提升创造的价值,人均可分配的消费品相对减少,用15%GDP养育70%的人口,不可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农业人才。其次,工业化过程,乡村商品流通政府垄断,阻止了农村市场的形成,农产品商品率和农村消费品市场化程度低,没孕育出市场经济人才与机制,农民不具备闯市场的天资。再次,城市需要的劳动力通过各种途径的筛选,吸纳的都是农村中的精英人才,降低了农业劳动者的整体素质。最后,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劳动者普遍文化素质低。据2003214日《中国青年报》刊登的我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称:2000年我国15岁以上人口中仍有文盲8699.2万人,其中3/4分布在农村。农村劳动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为7.33年,而城市是10.20年。城市、县镇和农村之间劳动力人口受教育水平的比重情况为:具有大专及以上受教育水平的人口比例为2091,受高中教育人口比为431,受初中教育的人口比为0.911.011,受小学教育的人口比为0.370.551。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2000年我国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79年,初中及以下教育水平的人超过95%。日本同期同行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67年,1997~1999年间,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仅是日本的1.03%。一线农业技术人员的身份都是乡镇“政府官员”或国有企业雇员,与农民没有利益关系。靠行政力量推动的农业科学技术,非费九牛之力不可,由于方法问题,有的地区甚至抗拒科学技术的推广,更谈不上新的思想、观念了。由于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中国任何一个产业的劳动者素质都没有从事农业的产业大军的文化科学水平低。

四是农业组织上的弱质性。几千年以来,社会管理者都没有对农民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组织,新中国,“人民公社化”才真正实行农民组织化管理。80年代的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是又一次“均田地”行为,二轮承包30年不变,是固化小农经济的行为,单纯从组织管理方面看,是一种社会退步(起码是一种制度复归),阻止了现代农业的内生。任何社会制度都不可能面对千家万户、利益各异的松散群体进行有效管理。

五是社会政策造成农村社会整体的弱质性。第一是40年的资源输出。自统购统销,农业生产资料垄断经营,一直到开始按保护价收购农产品止,国家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40年整体上是农村支援城市,农业向工业输血。第二是30年的人口膨胀。从50年代到80年代初,农村生育实际上处于失控状态,至今农村人口出生率仍然高于城市,出现高素质、高收入人群少生育,低素质、低收入人群多生育的逆向调节政策。第三是10年的农村乱收费。80年代土地承包到户后,农民中释放的热情到84年达到高峰,国家便出台了“农业特产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村高度组织条件下的管理机构不减人反增人。94年税制改革,提高两个比例,财政收入向上集中度提高,县乡两级财政入不敷出,乡村两级债务,到底有多大数字,谁也说不清。加之普九义务教育投资、基层官员政绩需要的形象工程以及吃喝风、行贿风等等。第四是农业产业链中断。产前产后服务,前40年国家垄断专营,原因是产前和产后有钱可赚,唯独生产环节不赚钱。国家虽然出了钱,但不是给农业生产者,给了经营者,国家受到中间商盘剥,最典型的是粮食系统和供销社生资系统、棉花系统以及农业系统的种子公司。由于产业链中断,导致农业作为一个产业是不完善的,一下子抛向市场,其结果可想而知。第五是农村其它产业被现代工业取代。农村社会历史上的其它产业,如手工业,各种作坊等,被现代工业取代,农村自救力,内生产业力尽丧。第六是农村金融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农民求贷无门,合作基金会不仅没有给农民带来好处,反而使农民丢失一大块积累。第七是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建立。小病拖,大病等,促长了农村封建迷信盛行,养儿防老、家族意识等传统观念大行其道。第八是政府在社会二元结构中,呈现出城市居民始终在政府的保护下生存,而农民没有享受到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福利。打工叫“农民工”,工资被克扣,大城市设计许多限制外来人员的壁垒政策等,农民实际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

针对上述问题,中央采取了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对问题的缓解作用是有目共睹的。2006年,据介绍,去年中央财政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项支出3397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422亿元,增长14.2%;为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国财政支出4752.7亿元,增长19.6%,其中中央财政支出536亿元,增长39.4%,各级财政安排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1840亿元;支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国财政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311.6亿元,增长了26.5%[8]

农业不发达,农民不富裕,农村不繁荣,仍然是我国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农业的基础还不稳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阻碍农业发展的体制障碍依然存在。改变乡村现实,是一个长期而艰巨、艰苦的过程,“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到此,“农业要保护、农村土地要集中、户籍制度要改变(重点是改变依附在户口上的社会政策平等)、人口要向城市集中、农村金融要发展、社会政策(包括税收政策)要倾斜、城市要支持农村建设…… ”这些应该是我们的共识。

 

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

我们作为经济、税收工作者,从“生产发展”的角度和乡村社会经济结构上,结合乡村实际,从可能性与适用性上,考虑得更多一些。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的基本模式是什么?发达国家的乡村是最发达的,他们在发展过程中也一定遇到了我们现在情况,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从国际经验看:

(一)美国农业产业化概况及其组织形式[9]

从世界农业发展历史看,农业产业化是二战后发达国家兴起的一种农业纵向组织经营形式,它主要依靠经济和法律关系将农业与其相关的工商服务等行业联合而成,是被世界发达国家实践证明了的成功之路。农业产业化,就是要打破传统农业观念和小农经济的束缚,以开放的社会化大生产的观念和经营方式,改造传统农业,实行企业化生产、现代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实现农业和现代市场经济的融合,使农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产业优势和发展。

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劳动生产率、国民生产总值和对外贸易额长期高居世界首位。美国的务农人口只占总人口的2.3%,但其粮食生产能力超过了 3.5亿吨,人均占有量1180公斤,名列世界第一。美国的粮食储备,谷物的结转库存也占世界第一,近年来大致接近世界库存总量的13。美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它的农产品约有15供出口之用,2001年为527.35亿美元,占全世界的12.7%。

美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有各类公司、按合同制组成的联合企业和合作型的联合企业三种形式。一是垂直一体化农业公司,即把农工商置于一个企业的领导之下,组成农工商综合体。二是大企业或大公司与农场主通过合同建立起合同型农业和加工企业。三是农场主自己建立加工增值和销售的企业、商业组织。通过这些形式,美国农业形成了一个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机联系的一体化经营体系,从而使美国农业在加深分工和提高专业化水平的基础上,加强了各部门的协作,其特点分述如下:

1、垂直一体化联合企业。这些公司大多是工商资本或金融资本直接投资兴办的规模比较大的产供销一条龙,工厂式的农业企业,这种类型的联合企业产生的历史不长为数也不多。但他们的行为活动对美国农业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如美国的农业机械制造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集中化、专业化和最终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在美国这类大公司虽为数不多,但资本集中垄断程度却相当高,它们都有自己的庞大的销售集团和网络;有些公司还直接同农场主签订生产供应合同,研制农场主需要的新型拖拉机和机器。又如化肥生产部门,其一体化可分为三种,其一是化肥生产部门内部的横向一体化;其二是农场主合作社向零售、批发和生产部门的“逆向”渗透,这种“逆向”一体化的销售量出售给农业部门总量的近30%;第三,还有一类专营施肥公司,它们实行独立经营,按必要配方制备肥料,农药和实施植物保护等业务。这些公司有的同工业部门,有的同农场主合作社实行一体化经营。

2、按合同制组成的联合企业。这类企业是不完全的垂直一体化,是美国普遍采用的形式,实质上是合同经营。一般由工商公司与农场主签订协作合同,将产供销(或产加销)联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它们主要分布在养禽、牛奶、果蔬、甜菜加工等生产部门。

合同制是指私人公司通过与农场主签订合同,在明确双方严格的经济责任的基础上,以直接的业务往来向农场主提供服务的一种经营方式。其特点包括:农业生产与私人工商企业是独立的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的合同销售以期货交易为主;合同的内容非常规范、标准;合同制适应面广泛;农场主与农业合作社之间、与私人公司之间、与各种行业管理委员会之间都可以采取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产品的销路或收购。

3、由农场主联合投资办的供应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的合作社。农场主合作社在美国的一体化农业服务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家庭经营占绝对优势的美国,为了解决单个农场难以办到的问题,需要非盈利的合作社提供各种服务,降低生产成本。

俄亥俄州是美国中部的农业大州,谷物及豆类种植面积约1100万英亩,农业及食品业年销售额超过730亿美元,是俄州的第一大产业,个体农场主占 99%以上。州政府设有农业部和一批农业科研及教育机构,其农业产业化组织相当完备,有按种养门类划分的各种协会,如谷物种植者协会、奶牛养殖者协会、柑桔种植者协会,也有大的农业连锁企业,如柯若葛 (Kroger),经营范围从农场、加工厂直到食品连锁超市。协会是合作社性质的,成员交纳一定的费用雇请专业人员负责产品销售、处理与政府的关系(如影响政府农业补贴政策)、联系科研机构解决良种和病害问题等。借助于发达的信息网络和信用体系,农场主在播种的同时就可以通过期货市场实现产品的销售,从而降低了市场风险。这些产业化组织还可与全美的同类协会建立联系,把握更大范围类的市场波动情况,,及时调整其种养计划。没有加入产业化组织的业主是无法生存的,产业化组织者帮助农场主实现专业化的生产、规模化经营

(二)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10]

1、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包括农业收入目标、农产品市场目标、农业结构目标和农村发展目标,具体内容在发展中不断深化和具体化。主要包括:(1)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农业合理生产和对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的充分利用,提高农业生产率;(2)在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民合理的生活水平;(3)稳定农产品市场,保障供应的可靠性,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农产品;(4)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生存环境,保证食品安全;(5)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2、共同农业政策的原则。共同农业政策有三条原则,即共同体市场统一(Market Unity),共同体优先(Community Preference)及价格和预算一致(Financial solidarity)。

所谓共同体市场统一,即共同体内部成员国之间贸易完全自由,商品、劳动力和资本自由流通,逐步取消欧共体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对欧共体以外国家筑起统一关税;协调成员国之间管理、防疫和兽医等条例,制定共同的经营法规,共同价格和一致的竞争法则。

共同体优先,即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当进口产品价格低于共同体内部价格时,则实行进口征税;当欧盟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共同价格时,就实行价格补贴,控制从共同体外部进口,消除世界农产品市场波动对欧盟农产品市场的影响。

价格和预算统一,则是每年成员国农业部长理事会确定不同农产品价格,并建立共同预算,即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这是欧共体预算的主要科目之一。目前,欧盟共同预算收入约为840亿欧元,其中用于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约占50%。共同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1)成员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27%;(2)成员国从第三国进口农产品所征收的关税:(3)成员国向第三国出口的农业征税;(4)糖生产者交纳的分摊费;(5)成员国从第三国进口工业所征收的关税:(6)其他附加收入。

3、共同农业政策的具体做法。

1)建立统一农产品市场。19665月欧共体部长理事会通过决议,实行农产品自由流动,分步实施农产品统一价格。1966111日橄榄油首先实行了统一价格;从196771日开始,谷物、食糖、植物脂肪和植物油实施统一价格;196791日稻谷实施同价;196841日,牛奶、奶制品以及肉牛同价。1966年,欧共体90%的农业产量和欧共体成员国之间71%的农产品贸易额以及来自第三国60%的食品进口额实行了共同农业政策。到九十年代初,欧共体国家置于统一的农产品价格体系和共同农业政策管辖之下的农产品有:谷物、水稻、蔬菜、水果、糖、酒类、烟草、牛奶、肉、蛋、植物油、动物脂肪和油料等14个类别,占欧共体生产的农产品的96%左右。

2)建立对外统一的农产品关税壁垒和对内统一的农产品价格体系。通过门槛价格、最低价格和干预价格等措施对共同体市场价格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市场平衡,保护生产者利益。

门槛价格(Threshold Price),是对欧共体之外国家设立的,是第三国农产品进入欧共体港口的最低进口价。如果第三国农产品到岸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就征收这两种价格之间的进口差价税。这样,进口农产品只能按欧共体内部统一规定的标位价格在市场上出售。有时进口农产品的市场价格甚至高于标位价格,因为除门槛价格外,还有贮藏费和运费在内,因而失去了价格竞争优势,欧共体内部农产品贸易得以保护。

标位价格,也称最低价格(Minimum Price),是依据一种农产品在欧共体内供不应求地区的市场价格而定,其中包括了贮藏费和运输费。农产品标位价格每年定一次,并由欧共体部长理事会规定公布14类统管的农产品的标位价格。农产品的统一价格不用某个国家的货币表示,而用欧洲货币单位埃居(1埃居约等于1美元)作为计算单位。标位价格因包括贮藏费和运输费,会因地区不同和运输费不同而变化,故只供生产者和消费者参考。同时,各成员国可利用自己的成本优势,以比标位价格稍低的价格出售农产品给伙伴国。

干预价格(Intervention Price),是生产者每年出售农产品可以得到的最低价格。谷物干预价格与欧共体最大的余粮区法国的奥尔姆市场条件相联系,它一般比标位价格低69%。当某类农产品供过于求,出现相对过剩,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时,生产者在市场上出售农产品后可以从欧共体设在各成员国的干预中心领取市场价格与干预价格之间的差价补贴,或者将农产品以干预价格直接卖给干预中心。欧共体设在各成员国的干预中心共有36个,享受干预价格的14类农产品的品种、规格和生产限额由欧共体统一规定审核执行。有了干预价格,就可保证生产者收回生产成本并获得微利,可保护农民的利益。干预价格也叫保证价格或保护价格。

(3)共同农业政策的其他做法。一是出口补贴制度。这对大部分产品都适用,如粮食,糖,油菜,奶,肉蛋禽,水果和蔬菜等。二是生产配额制度。针对糖和牛奶两种产品,每年根据共同体市场供求情况,提出生产配额总量,分配到各国,再由各国分配到加工企业。对配额内的产品提供保证价格,对配额外的产品则不能得到保证价格或不能得到全额的保证价格。三是对外保护制度。针对蛋和家禽两大类产品。在欧共体市场,蛋和家禽没有干预价格和生产配额规定,通过门槛价格实行保护。四是直接补助。主要是羊肉、油和油脂、烟草、棉花、干饲料、亚麻、大麻籽、啤酒花等。五是,落后地区发展补贴。利用欧洲的结构基金特别是农业指导和保障基金为农村地区采用农业新技术、改进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非农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欧盟还面临巨大的外部压力。美国就经常以欧盟的农业补贴高于美国3倍为由,在世贸组织谈判中强烈批评欧盟阻碍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看来高补贴政策不适合我国实际,也不符合WTO规则。

(三)日本乡村发展模式[11]

1.日本的农业、农村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五六十年代人口转移是以向城市转移为主,农村地区向大都市地区的人口转移始终占日本国内人口转移总量的13以上。1958-1960年,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业劳动力每年为68.6 万人,其中有41万人流人城市,占59.5%,而流人农村非农产业的仅有27万人,占 40.l%,结果形成了农村地区的人口过疏问题:农村人口稀疏、产业衰退、基础设施奇缺、文化水平落后。

日本农业的发展也适应城市化发展做出了调整,为了使农户有时间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必须设法提高机械化程度。1960年日本用于农业机械的支出为841亿日元,1975增加到9685亿日元,增长了10倍多,70年代中期已基本实现了从耕作、插秧到收获的全面机械化。机械化的发展又进一步促进了城市化,但片面适应城市化也给农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第一,使农业生产费用大增。1950年每一农户平均农业经营年投人仅为4万日元,1987年达到171.4万日元,比1950年增加了36倍还多。第二,在城镇化过程中农业用地被大量占用,粮食产量及自给率大大降低。日本从1940年农业用地面积开始减少,到90年代损失了52%的农田,粮食产量比最高产量减少了33%,结果粮食主要依靠进口,1993年日本粮食消费总量的77%依靠进口。

2.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完成,农业、农村逐步现代化 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村城市化,农业人口减少,农业生产率提高,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增加,城乡收入差别缩小。

1)农业人口减少。自50年代快速城市化以来,城市工商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农业人口转移速度加快。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1970年为25.3%,1980年为18.3%,1990年降到14.0%,1997年再降到9.2%。农业人口的减少为农户规模的扩大及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2)农业生产率提高。随着日本农村城市化,农村人口减少,农民收人增加,对土地投入增加,从而促进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主要农产品单位面积产量看,19601986年,水稻平均由4010kghm2提高到5260kghm2,小麦由2540kghm2提高到3570kghm2,分别提高了31.2%和40.6%。1985年,日本每公顷谷物的单产高达5790kg,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2960kg。日本的劳动生产率,在 1952-1972年的 20年间,提高了3.2倍。

3)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投人增加。日本在城市化中后期注意到农业、农村发展问题,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人。日本对农村投资的方式及渠道较多,中央政府主要是对建设项目进行财政拨款及贷款,地方政府除财政拨款外,还可以发行地方债券,用于公共设施的建设。日本政府对农村基本建设投人很大,1998年为10840亿日元,1999年增至10910亿日元。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加强了城镇间、城乡间联系,为实现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可能,而农村发展也为城市产业和人口的扩散开辟了道路。

4)城乡差别缩小。1965年每个城镇工人年收人为177万元,每个农民年收人为14万日元,到1977年农民年收人为922万日元,工人为101.7万日元,高于工人10万日元。随着收人的增加,农民的生活条件也得到很大改善,实现了生活城市化和电气化。1978年,每1万个农户拥有的汽车量为657辆。在政策引导下,农村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不再是单一农户居住的区域,而成为专业农户、兼业农户、非农户混居的社区,农业不再是农村的支配产业,1980年日本农村中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口比率达到42%,大大超过了从事农业的比率(24%)。尤其是地方小都市得到了较快发展,人口在1万人左右的市镇,遍布全国。如长野县小布施叮,1999年总户数为3017户,人口11436人,劳动力6655人,从事一、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分别占总劳动力的25.4%。34.2%及40.4%。一、二、三产业紧密配合,经济、社会发展生机勃勃。

3、一村一品,日本的成功模式[12]。“一村一品”运动是日本农业产业化的成功模式。在人多地少、资源紧张的情况下,日本通过开展“一村一品”运动,使每个村庄开发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或拳头产品,成功打入国内和国际市场。

大分县(相当于我国的省)是日本“一村一品与农业产业化”的发源地。该县位于日本西南部,面积6337平方公里,人口约124万,由于境内多山少地,自然条件差,人口流失现象非常严重。该县知事平松守彦上任伊始,到县内各地视察,所到之处尽是“我们村里没有资源”、“我们没有学校”、“道路条件太差”等叹息声。平松守彦认为,无论怎样抱怨都摆脱不了贫困,于是提出将一个村子或一个地区值得骄傲的东西,如已有的土特产品、旅游资源,哪怕是一首民谣,无论什么都行,开发成在全国以至全世界都能叫得响的产品,这就是日本著名的“一村一品”运动的开端。

1979年,大分县开展“一村一品”运动20多年来,共培育出有特色的产品336种,其中产值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有126项,产值达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15项。“一村一品”运动使大分县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果,不但使大分县成为生活安定、环境优美、经济发达的国际化城市,也在日本国内和世界各地引起了广泛关注。

“一村一品”之所以能成功:一是自主自立,锐意创新,靠质量打造产品知名度。以津久见市为例,这里盛产桔子,但质量差,没有销路,于是,他们就栽种了被誉为“太阳女神”柑桔新品种,结果进入市场后非常畅销。在平松守彦先生看来,农业也是高科技产业,是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产业。大分县的香菇被公认为在日本首屈一指,在世界上也小有名气,其出口量占全国香菇总量的20%,质量也被评为日本第一。大分县于1989年就成立了县香菇研究指导中心,运用新的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新品种,并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使全县香菇生产长盛不衰。

二是立足本地,面向世界,占领消费市场。大分有土特产品,进入国内和国际市场并不容易。为提高知名度,他们动用了所有的宣传方式。平松先生亲自到东京涩谷站前,身穿广告衣叫卖本县的产品加宝斯酸桔;亲自站到肉类市场拍卖台上向中间商宣传本县的“丰后牛肉”;每次到东京办事他都提着本县的麦烧酒前往,在高级饭店同朋友共饮……功夫不负有心人,大分的产品逐渐打开了销路,如今,香菇和麦烧酒在日本市场占有率居第一。其中麦烧酒还打入了国际市场,销往美国、英国、法国和亚洲的许多国家。

三是培养人才,面向未来,创造最好的经济效益。为了培养人才,大分开了很多讲习班:农业技术讲习班、商业讲习班、海洋养殖讲习班、妇女讲习班等。参加讲习班的有农协的,农业合作社的,也有专门从事农业的工作人员。大家白天工作,晚上聚在一起学习讨论:本地有什么土特产,如何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怎样才能卖上好价钱。在大分县,“一村一品”的选择完全由本村或本地区的居民来决定,关键是产品要最能体现当地优势、又有市场需求。政府不下行政命令,不拿钱包办。村民用自己的钱,根据自己的判断确定“一品”。根据各地情况,可以“一村三品”,也可以“两村一品”。

日本大分县也有失败教训。比如,用野猪肉做火腿,原来认为是独特的想法,但失败了,主要原因是味道不行,没有销路。大分人讲,失败了不要紧,“失败是成功之母”。日本的“一村一品”运动正是在失败和困难中成长的。 

4、经验借鉴。

1)直视对农业的改造,促进农业现代化日本在城市化的中期,农业资源大量流向城市,耕地被大量占用,农业生产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萎缩。我们要借鉴其经验教训,在城市化中期既要促进城市化快速发展,又要协调好城市化与农业发展的关系,一方面促进劳动力从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转移,另一方面在城市化过程中,要制定土地保护法规,严格控制土地的流失,要制定农业支持政策,促进资本、技术向农业部门投入,从而确保农业生产的发展。这一点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无疑十分重要。

2)用法律手段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日本在城市化中后期注意到农业、农村发展问题,制定了大量法律促进农村发展,如在扶持山区农村及人口过疏地区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法律包括《过疏地区活跃法特别措施法》。《半岛振兴法》、《山区振兴法》、《大雪地区对策特别措施法》及《离岛振兴法》。确保劳动力充分就业及向农村地区引进工商产业的法律主要包括《向农村地区引人工业促进法》、《新事业创新促进法》及《关于促进地方中心小都市地区建设及产业业务设施重新布局的法律》等。我国对农业、农村、农民制定了大量好的政策,但口号多,实施的少或不彻底,极大地影响了政策的效率。因此,我国也应加强对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建设,促使农业、农村稳定健康地发展。

3)在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同时,注意实现城乡一体化 日本选择高度集中城市化战略,促进了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但是,它不是孤立地发展大城市,置农村于不顾,而是十分注意城乡的协调发展。例如,日本城市和农村的地域不再作为稳定的区域而分割,而是作为一个大的整体受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统一管理,日本各个城市的城市建设规划就包括城乡两大主体的统筹统建。又如,城市功能的设置不再限定于城市内,而是把周围农村也包括在内,呈放射性状态。城市里的商业和娱乐业的设置空间和建设规模是严格按照辐射圈的大小合理建设的。我国城乡分割十分严重,造成中心城市发展不足,辐射功能不强,小城镇数量较多,但规模过小,重复建设,浪费严重,区域性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难以共建共享。农村受城乡分割的危害更大,产业发展不足,商品生产长期落后,劳动力大量剩余。总之,我国现行行政体制。财税体制、户籍制度等已严重阻碍了城乡的共同发展,必须对这些制度进行改革,从而促进农村城市化的发展。

以上经验说明,工业化过程必然伴随着乡村社会政策的变革,他们同相样有一个痛苦的历程,国家与农民双方必须共同努力,围绕一个目标,建设我国新农村。日本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口平均密度比我国还高,其经验对我们的启示最大,尤其是“一村一品”和小城镇建设模式。美欧模式也有借鉴意义,其最大意义在于农业必须走规模发展之路,政策倾斜,成立各种农业产业组织,依法办事四个方面。

 

五、我国乡村理想模式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深刻的科学内涵、鲜明的时代特征。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从八个方面共三十二条论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五句子话,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发展布局,是我党、我国政府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

生产发展,就是要打牢物质基础,既要有较快的增长速度,更要注重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生活宽裕,就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着力点。

乡风文明,就是要在农村形成文明健康的精神风貌,培养较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村容整洁,就是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农村的发展得到合理规划。

管理民主,就是要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党中央国务院的宏伟蓝图,靠全国各族人民和各部门、城乡居民等多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倾其全力,艰苦奋斗十年以上,才有可能改变乡村面貌。

我们以国际经验为证,从税收角度出发,认为我国乡村经济改革的思路是:人口向城市转移,多建中小城市;乡村实行一村一品,宜农则农,百业并主;土地多种形式集中,成立企业或经济组织,自愿组合与保留小农经济并主;全一盘棋,政策倾斜,依法办事;税制统一,保护土地,优惠农业;国家实行三级预算,地方分解成省(都)和县、市两级财政体制,按东、中、西分别实行三种转移支付办法。具体设计大致是:

(一)“人口向城市转移,多建中小城市”。为消化农村转移人口必须区别对待,以“瑷珲·腾冲人口线”划分,西北限制大城市发展,黄河以北,除东北三省外,限制特大城市发展。其它地区特大城市发展,以市区实际常住人口1500万为限。大力发展独立中等城市和县城市区。取消中央直辖市称谓,对全国特大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一律称都,北京为首都;取消市管县、市属县体制;市,就是独立的市,它是当地工业和商业、金融等服务中心,市只有城区和预留的发展区域为郊区,市设乡村不享受农业优惠政策,居民一律市民待遇,市民只要有永久住所或固定工作的,必须享受市民待遇。城市户籍由民政部门分管,以市县为主建立人口数据库,全国联网资源共享,户籍立法,户籍转移主权归居民本人,政府无权干涉,人口发展受限的特大城市按计划公开管理,新出生人口和大学生就业、转业军人不在受限之列。

城乡户籍统一,超生惩戒与户籍管理分离。

(二)“乡村实行一村一品,宜农则农,百业并主”。 “一村一品”不单指农产品,包括工业品、手工产品、土特产品、旅游资源,哪怕是一首民谣,无论什么都行,大力发展服务业。这样的“一村一口品”模式,就是自主自立,锐意创新,靠质量打造知名度,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只要期坚持,就是特色和品牌。县域经济就会呈现出生活安定、环境优美、经济发达的乡村与城镇。

东部发达地区,乡村发展工业和“一村一品”并主;中西部乡村经济,明确不以发展工业为主,以“一村一品”为主要发展模式。要为后代保护乡村优美的原生态环境,为城市居民在“后工业社会回归自然”保留必要的空间。

(三)“土地多种形式集中,成立企业或经济组织,自愿组合与保留小农经济并主”。土地集中,在中国是一个最大的所有制问题,几千年几百次农民起义,都是为了平均地权,共产党政权就有两次平均地权,一次是“土改”,一次是“承包”。中国人多地少的实际,短时期内不可改变,即使农民人口转移3亿,据预测,到2030年农村人口不会少于6亿,按18亿亩计算,人平也不过三亩土地(目前人均是1.55亩)。所以,农业用地的所有权改变,是中国最大的政治问题。

目前的承包土地,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是无赏的。二轮承包“30年不变”,本身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它的主要功能是稳定人心,是对“一饱万事足、没别的生存手段”的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劳日拙中国农民的特种福利,也是中国特色的照顾农民的政策。所以,土地集中决不能只理解成所有权的集中,“多种形式集中”,就是不包括所有权的集中。一方面,土地不能集中,就不可能有规模农业经济;另一方面,土地所有权集中,就会带来少数人生活没有保障的严重后果。这一悖论的解决,必须有新的社会保障政策出台,即对农村人口实行无业、失业、伤残、养老的全面生活保障,才能考虑所有权集中。

“多种形式,就是不包括所有权的土地集中”,是指带地自愿组合成生产合作社;把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人随地走;土地不集中,种植品种集中一致,即经济合同式的“公司加农户”;土地出租,形成规模土地使作权集中等多种形式。

若是国家对乡村人口实行100%的社会保障政策,那么就可实行乡村土地市场化运作,中国农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那就会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将是突破性的,新生的土地资本市场将又是一大产业产生,城市人才流向乡村也不是难事,农业规模经营将一举实现。但国家暂时没有这样的财力,也不可能实行比城市居民更优惠的待遇,谁也不会冒险实行这种有风险的试验。因此,“多种形式,就是不包括所有权的土地集中”是最保险又中庸的途径,人们也容易接受。

“成立企业或经济组织,自愿组合与保留小农经济并主”,就是在多种形式土地集中的前题下,企业或经济组织应运而生,规模经营是其必由之路,“一村一品工程”就有了制度保障。长期保留小农经济存在,是中国历史与现实的必然。

(四)“全一盘棋,政策倾斜,依法办事”。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城市、工业如何反哺农村和农业,政府各个部门在政策上怎样支持新农村建设,政策倾斜到位不越位,做保姆不当家。宏观上依法办事,全国一盘棋,微观上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的原则。再不能出现替农民决策,帮倒忙,出现“上届领导栽树,下届领导挖树”的事例。

(五)“税制统一,保护土地,优惠农业”。这就是在新农村建设中,我国消除二元体制,从根本上打破二元社会一个重要方面的政策设计。城乡税制统一实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新设)、新设燃油税、资源税、新设环境保护税、新设反暴利税、新房产税、新土地使用税等到基本税种(在第六部分具体论及)。

(六)国家实行三级预算,地方分解成省和县、市两级财政体制,按东、中、西分别实行三种转移支付办法。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五级财政预算体制,即中央、省级、地市级、县级、乡镇级,这样的多级预算体制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在分税制条件下,它分散了财力,既不能实现整体公平,又不能实现局部公平。根据“人口向城市转移,多建中小城市”的设想,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实行省和都、县和市,分别为城乡两类、两级地方政府,则中国就有可能实行三级财政预算体制,即中央级、省都级、县市级。税收也随之分成三类,即中央税,省都税,县市税。乡镇级是设派出机构,还是继续实行乡镇体制,与是否保有一级财政分离,在宪法上明确乡镇政府财力由县人民政府供给,随之市属区也取消一级财政体制,都属市、县与省属市县一样。在较大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财政标准,有利于公平的实施。

县城和较大的县属镇,常住人口在10万以上的,可设市,县城迁出另建,足进小城市建设与发展。

新设都的标准是1000万人口以上,新设市是10万人口以上。10万以上1000万以下即为市(其他标准略)。县是农村区域的代名词。中央财政在农业转移支付上,只对县,不对市。农业转移支付对东中西部必须区别对待,标准是东一中二西三(分项目或东0中一西二,或东一中三西五),成倍数增加。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保证基本社会事业(教科文卫)和社会保障的最低标准财力补助,只能“雪里送炭”,“不得锦上添花”,最大限度保证公平。省都与市县级财力使用,在保证区域内基本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标准之外,有富余财力,才能搞“锦上添花”工程。

中央与省都、市县税种分配与测算,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必须打破原有利益格局,实行“零基设计”。其基本原则是“哑铃型”,税收收入向中央和市县倾斜。

乡镇村级和高校债务,必须有一个“说法”,要在人大监督下,政府组织财政、审计等机构摸清底数,实行“破产式”清算,给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为新农村建设卸下包袱。

有必要成立县市税务局,或与县市财政一体的财政税务局。由现有地方税务局乡镇机构和原财政农税机构合并成立,除东部地区外,中西部现有国、地税机构,只设置到县城一级,乡镇所有税收全归县级财政所有。这样的一级财政一级税务机构,中央与省都,以及县市财政就能彻底分开,各级收各自的税收,利用现代信息化平台,资源共享,既不增人,又能实现分税制的初衷,还能与国际惯例子接轨。

强化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实行阳光财政,严格行政和公务支出的立法工作。

 

六、国家税收度改革的大致框架

流转税类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类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社会调节税类有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燃油税、资源税、反暴利税;财产税类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种。

1、增值税,现有增值税的制度设计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实践,已经成熟,管理基本到位,不能作过大改动,整体如何过度到“消费型”增值税,视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状况而定。政府需要稳定的收入来源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其中,对农业增值税,是“城乡税制一体化”应有之义。目前,可实行收购方交纳应由农民交纳的销项税金,统一实行17%的税率,对农民的农业成本支出和大型机器机械,实行购入一次性退税(面对千家万户有难度,可以每年由省级统计机关进行测算,按亩定额退税,大型机器机械凭发票退税)。收购方交纳应由农民交纳的销项税金作进项税金扣除(农产品价格自然上涨17%,应该是是允许的)。农民自产自消(费)没有形成商品的农产品,不纳入税收范围,但退税照退。待将来农业企业成长起来了,有钱可赚了,由全国人大决定对农业企业进入实际征收阶段,只对农业企业实行增值额征税,并给进销项税金抵扣的待遇,小农户政策不变——只退税不征税。农业企业必须按正规的会计制度(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核算,人员工资按计税工资纳入成本计算,没有增值的,退税至销项与进项税金为零,财政补贴至负增值额为零(为简便计算,可直接用“退税额”除117%求得),有增值的照常征收。

消费税和营业税,与城市同步,不实行优惠。

2、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目前,就可以进入实际征收阶段。只是对农业收益暂定零税率,照常申报,以利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与信息。待农业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后,再由全国人大决定农业收益取消零税率待遇,非农业收益企业所得税与城市同步,个体户仍然实行起征点制度。个人所得税征收与城市居民一样,农业收益零税率,但必须申报。

3、社会保障税,是新税种。之所以,此前没按税制设计,是因为国家没有能力全面承担起社会保障的责任。如新农村建设中,国家打算在农村实行全面的社会保障,就应与城市居民一并考虑,不可能再次实行二元社会保障体制。起点相同,待遇一样。当然,要考虑当地生活水平,以县城为例,不单独计算乡村生活费,即:收,全国统筹,支,县域一致。

4、环境保护税,是新设税种。对环境有污染的产品和行为都必须纳入征收范围。如生活中的塑料袋子,在生产企业征收,一个一元或五角,寓禁征。最难办的是企业排污和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征税,要设计一个好的征税办法,既对排污起到强大的舆论和社会压力,又满足集中处理的成本的需要。靠企业自主净化无异于“母羊请狼看管小羊”,必须由政府征收环境治理税,集中治理污染。税的难度一是纳税人的确定,二是征收标准难确定。其解决办法的科学性要从总体入手,由国家环保部门提出治污分期成本总预算,并由基层核定排污染纳税人,按排污数测算全国平均单位排污税额或税率幅度。具体实施,由当地人大机关组织政府、企业、受害者、人大代表四方组成评估小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电视公开决策过程,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和舆论压力,营造环保治理氛围与征收环保税同时进行。这样来确定本地区每一个污染企业的税率和税额,一定三年不变,税务机关只负责征收,财政按预算拨付治污。治污企业是国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燃油税,主要征收征收理论是一次性能源资源税,其次才是养路税,必须尽快开征。

6、资源税,需要修改。我国是个资源贫赋国,许多战略资源没有精心护理,制定长期规划。税收的作用没有得到较好利用,国家应能通过税收调节价格,扩大现有资源税征收对象和征收办法。土地和水资源,森林资源等,就应列入征收范围。如一次性筷子作为一个税目,在生产环节从量计征。

7、反暴利税,是个新税种。其实,原土地增值税就是一个反暴利税,只是没有设计好,只是事后征收,没有提前介入机制,在房价超常规上涨时,政府没有通用的经济调空手段。反暴利税,作为“画虎吓人的税种”应先立法,后针对社会特殊需要,由国务院提出请求,全国人大批准,在某一个行业或产品启动反暴利税机制。如目前的房产和药品就应该启动反暴利税措施。

8、新房产税,就是财产税。它的功能主要体现两点,一是对超过一定面积和一定价值的,要多征税,设计累进税率,让其有打压高房价功能,因为房产税是年年征,高额房产税就限制了高价房的销售市场。对城乡一户有两处以上的房产者,征收更高的房产税,既打击炒房者,又打击其占用有限的土地,这一点在乡村也必须实行。乡村一般房产税(对土坯房不征)在目前可以适当降低征收,但必须征。

9、新土地使用税,可以理解为土地资源税单列(也可理解为原房地产税分设为房产税和地产税,因为中国土地是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宪法规定,所以称土地使用税),改原土地使用税一次征收为年年征,改只对农地征收为城市与农村统一征收。新土地征用或改变原有用途性质,第一年征收,实行两种税额,一种是对依靠土地生存的农民或居民,用地单位接收失地农民和居民为本单位员工的,设计较低但高于第二年开征的普通土地使用税(高的部分指政府新土地开发基金);一种是不接收失地农民的,第一年采用高额征收,高于部分返还一半给失地农民和居民作安置费,另一半作政府新土地开发基金,专户存储。

 

七、改革税制理念与动机分析

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与“科学发展观”是税制改革的动机,中国目前存在人口、资源、环境三大问题是税制改革的出发点,城乡税一体化是税制改革的的契机。但税收制度只是经济杠杆之一,其调节作用的发挥,既不能无所作为,又不能无限夸大。它只是在新历史时期,有选择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做到不缺位即到位,筹集国家财政收入是其第一功能不可否认。

因此,税种设置,一是不能离开历史的延续性,保持其相对固定性。二是不能固守原税制,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极剧变化的改革开放时期,不去适应变化了的政治、经济、社会,就是僵化。现有税制是1994年确定下来的,其本身的缺限积攒下来的矛盾(如地方税制体系的建立尚没有完成,分税制还有许多缺限),不可忽视。加之,我国经济整体处于转型与升级状态,三农等民生问题,人口、资源与环境问题等,已成为制约社会进步的客观存在。

我国的资源形势究竟有多严峻?2007424日《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张晓松,在第38个“世界地球日”到来之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认为主要矛盾有:人均土地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铁、铜、铝土、铅、锌、金等多为贫矿;三分之二城市存在供水不足问题;森林覆盖率为13.9%,排名世界百位之后;联合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出的740种世界性濒危物种中,我国占189种,为总数的四分之一。

20070420日,《中国青年报》报导:2007中国能源蓝皮书称,山西省是中国最大的煤炭产区,煤炭平均资源回采率只有40%左右,发达国家,资源回收率能达到80%左右,他们每挖1吨煤只消耗12~1.3吨资源,中国在1980~2000年的20年间,煤炭资源就浪费了280亿吨。

农业部渔业局局长李健华56日表示,渔船多、渔民多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捕捞力量过剩、渔业资源过度利用的状况十分突出,2002年至2006年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转产转业资金11.7亿元,减船近1.8万艘,转产渔民8万余人,对控制和压减捕捞强度、促进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副局长贾银松近2007年4月27日表示,一季度我国铜矿资源紧张局面加剧,大量的冶炼企业“等米下锅”, 统计显示,我国进口铜精矿价格猛涨,1-2月份,我国进口铜精矿量同比增长23.1%,金额却增长了81.2%;我国铜矿山采选业实现利润增长176.7%;国内氧化铝产量大幅增长导致铝土矿需求量急剧增加,致使出现铝土矿资源过度开采的局面,进口铝土矿价格也成倍增长;矿石原料的紧张,主要由于高耗能产品产量的飞升。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粗钢产量11470万吨,同比增长22.3%,增幅同比加快4.7个百分点;电解铝产量为277万吨,增长36.6%,增幅加快18.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行业利润过度向矿山集中。

最基本的水资源,总量虽丰富,但人均拥有水量少。我国水资源总量约为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6位,但人均拥有量仅为2200立方米,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4,并被列为13个贫水国家之一。另外,我国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差异较大,加剧了一些地方水资源短缺的严重程度。我国幅员辽阔,降雨的时空分布和年内分配的差异,导致水资源在空间的分布极不均匀。北方水资源贫乏,南方水资源丰富。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河川径流量占全国七大河流总径流量的81%,人均水资源和亩均水资源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是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而黄淮海流域水资源量只占全国的72%,人均水资源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5%,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6。目前,北方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65%,耕地占全国的65%,GDP占全国的475%,但水资源只占全国的19%,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南方人均量的14。北方地区河流断流,地下水严重超采,大面积地下水位下降现象日趋严重。联合国亚太经合会在《2000年亚太地区环境状况》的报告中,将我国的北方地区与中亚的里海盆地并列为严重缺乏淡水资源的地区。

石油资源,更是摆在中国发展道路上的现实瓶颈。冀东10亿吨油田的发现,总理兴奋得睡不着觉。其实,它只能延缓我国缺油危机十年时间左右。

上述这些资源问题,是一个个挡在我国发展道路上的“大石头”

国家需各种经济政策杠杆,齐心协力,共同撬开栏在我们前进道路上的“大石头”,让国家经济列车快速通过,引领13亿中国人民奔向文明富强的康庄大道。

除资源问题外,最大的综合性的“三农问题”,不是取消了农业税,就万事大吉,农民就能致富,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

环境问题也是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近代的考古学家、生态学家、史学家们认为:“古巴比伦毁灭的主要原因:一是斧头,一是羊群。斧头砍掉了森林,使森林变成了草原,羊群超载又把草原变成了沙漠。”我们正在进行的工业化比斧头和羊群的破坏力更大,楼兰古国就是一面镜像。本来,我国人口众多,资源匮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容量已到极限,这是基本国情,也是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最大障碍。

未来几十年,我国要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人口将继续增加,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国内生产总值翻番,资源状况和环境质量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

1、主体税种只调整不改革。

增值税改革,主要是支持农业产业调整,在增值税改型与支持农业选择中,选择了后者。同时,建议增值税率执行17%一个税率,维护“金税工程”的机制与红利,其制度不作大的改动。营业税,除交通运输和建筑业两个税目,要研究改征增值税外,无需作根本性的改革。消费税,已对少数税目作了调整,延续94′税制的改革成果。

2、企业所得税已经修改,个人所得税改革时机尚不成熟,只是其应用于农村时,作相应的小改动,就能适应需要。

3、改革的重点主要放在社会经济政策性税种上,如新设立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燃油税、反暴利税四个税种,改革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设立社会保障税是为民生而设,我们已有能力建立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机制,让人民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设立排污税、燃油税是为环境与能源而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仃体现。

设立反暴利税,是预设性税种,它对社会非正常经济燥动有直接的抑制作用。是否用其打击当前的高房价,高药价,需经国务院讨论决定,是否提交全国人大批准启动。

改革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为有尝使用资源,调节资源有效节约使用。

上述新税种的设置与改革,对经济与社会的调节,其作用与效应,还需具体论证与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全面定性、定量分析,按程序报请最高立法机关批准,完成立法手续。

 

八、与税改配套的改革措施说明

“城乡税制一体化研究”必直面“三农问题”, 解决“三农问题”的必涉及人口转移问题,解决人口转移,又必涉及城市发展问题,城市发展又受到土地、环境、资源等,一系列当今中国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

所以,本研究不仅就税制统一论改革税制,而是以税制改革为主,对不得不涉及到与税制改革紧密联系、相互配套的工程性社会问题作一必要阐述。例如:乡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表面看起来只是个就业与户籍问题。其实不然,打工就是就业,户籍也不是问题,只要公安部发个文件就能解决。关键是:“农民工”愿不愿意把户籍转入城市;愿不愿意放弃乡村祖居地的一切;农民有没有能力在城市就业谋生;子女能否享受到城市孩子一样的优质教育资源;城市愿不愿意给予他们依附于户籍之上的社会福利与城市居民待遇;乡村人口转移后,乡村不一定就能发展,发展要有资本、有项目,土地要集中,人才、技术、资金要流入,还要有现代农业工人等等一系列问题。但是,不能因为问题的复杂性影响到主题的转移,必须选择几个与税制改革的动因紧密联系的主要问题(三农、人口、资源、环境),提出税制改革思想与框架。

(一)关于人口转移涉及到城市区域与管理体制问题。

第一,区域问题。目前的城市,是按区域划定的,是以城区为主的城乡区域集合体,既有郊区,还有附属县市,甚至地级市(如重庆),而以乡村为主体地级管理单位又管辖有县级市。中国的城乡是一个混合体,制度是二元的,实体又是相融的,其主要功能是为城市发展预留了巨大的空间,在政府强势状态下,城市侵占农业用地(摊大饼式发展)是其必然,很有必要限制城市的发展空间,为子孙保留生存的土地。所以,本文在地图上把城市定义为一个点,其出发点就在这里。发达国家的现代城市是城市带,是点的集合,而我国是“大饼式”城市,区域功能不明显,交通阻塞成必然。城市很有必要从行政管理角度划定其发展区域红线,红线外是农村,用体制制约城市“摊饼”的冲动,对可用土地资源精打细算,为未来预留下必要的发展空间。

第二,省级区域行政管理改革问题。我国行政区域是几千年发展变化而成的,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对省级行政区划的改动,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必须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才是顺理成章。如重庆和海南的成立,是有“三峡工程”和“特区建设”的理由,否就不可能单列出这两个省级单位。

省,是农业社会的产物,市,是工业社会的产物。目前中国的市,其行政级别太多、区域太大,它没有体现工商业主功能作用,省的功能有如欧洲的国家,诸侯动乱之痛影响中国中央政府几千年。现在到了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城市是经济的主体,农村的经济主体地位不复存在。人口要向城市转移,城市在中央政权管理的地位应该得以凸显。所以,中国不是要比照美国划小省的区域,而是要凸显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即改直辖市为都,把各区域中心城市,改为都,省只管中、小城市和以农村为主体的县。保有现有的省和自治区不变,逐次成立3050个都。形成都是点或点状带,省是区域的管理局面,以中央政府分类指导,区别对待。

都,是中央直辖,全国各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块头”城市,争取都的建置冲动是必然的。结合“三农问题”的人口中国专利局主需要,制定全新理念的都的标准和条件,促进人口的转移与稳定,经济的发展与科学发展局面的形成。

建设小城市,是我国的必由之路。省管市与省直管县同时实现,市是经济主体,县是“三农”主体,各有则重,以免出现“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城市乡村化、乡村污染化”的畸型发展模式。

(二)城乡税制改革与财政体制改革问题。

我国的分税制很不彻底,财政基数执行了几十年,融入的矛盾和问题比较多,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权利益矛盾,处于不能动、不好动的状态。在人口向城市转移、城市区域收缩、省都职责明确之际,是一次历史性机遇。所以,称综合改革之机,重新设计了我国的财政体制。即实行三级财政预算,适应城市与乡村行政管理职能分开,财权明晰与相对集中同时进行。可惜的是,不可能对税种在三级之间作一科学、明确的分配,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税收体制,除适应分税制的需要外,立法与征收、管理体制(机构)不宜作较大的变动,主体税种(流转税类和所得税类)也不宜大改大变,要稳定税收收入增长的大好形势。尤其是税收立法权、解释权只能强化不能下放。

(三)新设和改革能源、资源、环境、房地产等税种问题。

人口、资源、环境是当今中国三大主要社会问题。税收是国家调控的一大经济杠杆,对经济行为有直接影响的税收制度设计必须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加大了对资源与环境的税制设计与调控力度。主要是对矿产资源、土地资源,以及治污、房产(财产税)等方面的税制设计,增值税和所得税改革主要是针对农业问题优惠与调控。

税收的作用是有限的,其“寓禁于征”原理,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像香烟高税现象一样,只能抬高物价,并不能禁绝。所以,治污税事先的评审过程与公开性不可或缺,征税在后,只是能为政府筹集治污资金。对资源征税也只能抬高资源的价格,实现对纳税人行为影响,国家资源收益在政府与纳人之间分配。“税收万能论”是错误的。

城乡税制改革,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改有改的动机,重在其改革的作用与意义的深远性、追求社会正效应,与社会发展阶段的适应性、体现税收的先进性,税收设计要有一定的科学性、实用与稳定性相机结合。

 

                                                

 

 

 

 

 

2007515日初稿于南湖

 

                                                    

   释:

①瑷珲·腾冲人口线,指从黑龙江瑷珲起,经大兴安岭、张家口、榆林、兰州、昌都到云南腾冲一线。是近代地理学家胡焕庸先生提出来的。当时,“西北半壁面积占十分之六七,但人口仅占十分之零点四;东南半壁面积仅占三四成,而人口占十分之九点六。”人口分布和密度是人文地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与经济和文化紧密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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