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起初为何未把“居民住房”列为群众不满意的问题?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 刘先明
今天看了一则报道:温家宝提交《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
http://news.xinhuanet.com/misc/2007-03/16/content_5857656.htm
其中写到:
2、在第一部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中,“三是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解决得不够好”一段,将“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服务、教育收费、收入分配、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方面还存在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修改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服务、教育收费、居民住房、收入分配、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方面还存在群众不满意的问题”。
看了这一修改后,我并不只为这一修改而拍手称道,相反增加了更多的忧患,因为,这一修改反映或暴露了以下问题:
一、政府和政府领导事先并没意识到、也没有看到群众对“居民住房”和“高房价”问题的不满意。
二、政府的领导以前多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调研的时候,难道就没问过“对住房满意不满意啊?”、“买不买得起房子啊?”;难道就没有群众对政府领导说起“住房问题”和“高房价”的问题?政府领导到群众中调研群众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的内容和方式,看来有待改进。
三、政府或政府领导知道群众对“居民住房”、“高房价”不满意的渠道太多了,也方便得很,只要浏览互联网,不满意“居民住房”、“高房价”的呼声、心声就能尽收眼底,难道政府领导看不到?难道政府领导不相信网民关于“居民住房”、“高房价”问题的呼声和心声?
四、《政府工作报告》起初没能把“居民住房”问题列为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之内的原因,很有可能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http://vip.bokee.com/248256.html
五、群众不满意“居民住房”、“高房价”是真实、可信的,在不满意的程度方面,甚至比医疗服务、教育收费、收入分配、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还要不满意,而且,政府和政府领导了解群众不满意“居民住房”、“高房价”的渠道又是那么多和畅通的,那么,为什么起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没能把“居民住房”问题列为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呢?我认为:除了前面所讲的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能为《政府工作报告》的编写,提供了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以外,还有两种可怕的可能:其一、政府是在有意回避“居民住房”、“高房价”的问题;其二,政府深知在“居民住房”“高房价”问题方面,政府是首要责任者,回避的目的是在推脱政府的责任。
六、社会的变化和发展,不可能不存在问题;有问题,并不可怕;首要的责任者如果看不到问题或装着没看到问题,那才最可怕!群众对“居民住房”、“高房价”的不满意,应该是也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社会问题了;然而,政府起初竟然没看到或者装着没看到,没把“居民住房”的问题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中,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大问题。我过去写过多篇关于房地产问题的文章,多次把主要矛头对准政府,例如:
1、三篇关于房地产问题的文章直指政府(无能→尴尬→犯罪)!
2、要从民族的高度来看待扭曲的房地产价格的危害性
3、如果说任志强是一条狗,有些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连狗都不如
4、准让国内商品房迅速降价的“精五条”
5、“混乱+混蛋”的房地产业背后的十一种机构或群体
6、扭曲的房地产业与文革的负面影响之类比
7、房价涨幅未获有效控制,首先就要问责建设部!
8、马凯的“中国房地产市场总体健康”的讲法还为时尚早!
这些文章,在互联网上都能搜索到,在“刘先明专栏”、“刘先明博客”中也都能浏览到:
http://liuxianming.vip.bokee.com/
六、“居民住房”问题是民生的重要问题之一,不满意目前的“居民住房”状况、反对“高房价”是人民的心声和呼声;由于“两会”众多代表的强烈建议和呼吁,《政府工作报告》把“居民住房”问题补进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之中,这无疑算是一件好事。但愿政府不只是停留于将“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服务、教育收费、收入分配、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方面还存在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修改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服务、教育收费、居民住房、收入分配、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方面还存在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而是迅速提高认识,果断采取得力措施,尽快引导和实现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早日让群众满意住上房,从而对得起人民、对得起民族、对得起自己的责任、对得起历史,而不要成为本人在“要从民族的高度来看待扭曲的房地产价格的危害性”一文的结尾处写到的那样的政府:
一个控制不住会危害到中华民族复兴的房地产价格疯涨的政府,是对民族有罪的政府。
一个政府如果看不到房地产长期价格扭曲、疯涨会影响到复兴中华民族的危害性,比房地产价格本身的疯涨的危害性更具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