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谢志东
在中国,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最先想到的可能是找政府。事实上,除了极少数拿起法律武器打维权官司的案例外,大多数劳资纠纷都是由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出面解决的。所以,中国的劳动主管部门始终很忙,甚至忙得焦头烂额。据说一些地方的劳动监察大队,每到年底劳资纠纷高发期,都需要从其它部门抽调大量人手,加班加点处理企业拖欠工资之类的投诉。尽管如此,仍有大量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得不到公正及时的处理。
就在政府劳动主管部门为处理层出不穷的劳资纠纷手忙脚乱之际,有一个本该发挥重要作用的机构,却一直畏缩在某个角落里充当旁观者——这个机构叫做工会。许多年来,我们从未曾见过工会出面替劳动者维权,以致当劳动者需要维权时,根本不会想到要去求助于它。比如前段时间华为七千员工集体辞职重新竞争上岗事件,打抱不平的人士一个个情绪激动,呼吁劳动主管部门出面干预,可就是没有人把工会当回事。因为在大多数人眼里,工会的作用除了组织一些诸如篮球比赛、钓鱼比赛之类的业余活动之外,就是每年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给会员们发放几十块钱的过节费,别无他用。我当时写过一篇文章说工会应当在劳动者维权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遗憾的是没能产生丝毫反响,可能有些人还会认为我是痴人说梦。其实,这个时候工会只要出面说说话,哪怕是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也能让人觉得它的存在有一点点价值。可是,从全国总工会到地方工会,没一个懂得珍惜这样一个出风头的好机会。
在劳动者维权这个问题上,政府主管部门的作为其实很有限。政府主管部门力所能及的是通过现有的法律来维护劳动者的利益。而劳动法只不过是一条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底线,更多的利益是需要劳动者自己去争取的。比如,劳动者工资水平低,政府能做的只是提高最低工资水平,高于最低工资水平的待遇就要靠劳动者自己去争取。怎么争取?在西方国家,就是由工会出面同资本家谈判。可在我们这里,工会是不可能帮劳动者去争取利益的。
中国的工会其实是一个很尴尬的组织。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地方总工会的主席是政府任命的,企业的工会主席是资本家安排的,选举不过是做一个过场。更要命的是,企业工会主席的工资也是资本家来发的。想想看,资本家给他发了工资,他如果替劳动者说话,岂不是吃里扒外。即便是工会主席同情劳动者的遭遇,也不可能为劳动者争取利益,否则他的主席就当不成。所以,我觉得这种不能维护劳动者利益的工会组织还是废除为好。因为这个机构存在,不仅无用,而且浪费不少社会资源。各级总工会的经费来源是政府拨款,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企业工会的经费虽然是资本家给的,可也是无端给资本家增添了负担。
写这篇文章前刚好看了一则《日本工会帮中国女工维权》的报道(http://news.qq.com/a/20071122/001583.htm),说是江苏三名女工参加赴日研修打工,遭受奴隶般的劳动生活,在日本工会领袖帮助下成功从日本雇主手中拿回400多万日元,随后返乡。在这篇报道中,我注意到一个细节,三名女工向日本当地的市政府求助时,政府工作人员很快将她们介绍给一个民间工会组织。三名女工随后加入了该工会。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工会领袖与资本家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一共列举了资本家10条违法行为,包括非法用工、强制劳动、克扣加班费等等,要求其对工人进行赔偿。工会领袖带领三名女工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各大媒体、市劳动局等机构参加,将她们的遭遇公之于众。最后,资本家终于低头认错,退还了三人400多万日元,并且为她们买好了广岛飞往上海的机票。看了这条报道,我们除了对日本的这个民间工会组织表示敬意之外,更应当学习日本的这种维权体制。只有学习吸收先进的维权体制,才能真正保障劳动者权益。
在中国,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最先想到的可能是找政府。事实上,除了极少数拿起法律武器打维权官司的案例外,大多数劳资纠纷都是由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出面解决的。所以,中国的劳动主管部门始终很忙,甚至忙得焦头烂额。据说一些地方的劳动监察大队,每到年底劳资纠纷高发期,都需要从其它部门抽调大量人手,加班加点处理企业拖欠工资之类的投诉。尽管如此,仍有大量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得不到公正及时的处理。
就在政府劳动主管部门为处理层出不穷的劳资纠纷手忙脚乱之际,有一个本该发挥重要作用的机构,却一直畏缩在某个角落里充当旁观者——这个机构叫做工会。许多年来,我们从未曾见过工会出面替劳动者维权,以致当劳动者需要维权时,根本不会想到要去求助于它。比如前段时间华为七千员工集体辞职重新竞争上岗事件,打抱不平的人士一个个情绪激动,呼吁劳动主管部门出面干预,可就是没有人把工会当回事。因为在大多数人眼里,工会的作用除了组织一些诸如篮球比赛、钓鱼比赛之类的业余活动之外,就是每年五一国际劳动节之际,给会员们发放几十块钱的过节费,别无他用。我当时写过一篇文章说工会应当在劳动者维权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遗憾的是没能产生丝毫反响,可能有些人还会认为我是痴人说梦。其实,这个时候工会只要出面说说话,哪怕是说一些不痛不痒的话,也能让人觉得它的存在有一点点价值。可是,从全国总工会到地方工会,没一个懂得珍惜这样一个出风头的好机会。
在劳动者维权这个问题上,政府主管部门的作为其实很有限。政府主管部门力所能及的是通过现有的法律来维护劳动者的利益。而劳动法只不过是一条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底线,更多的利益是需要劳动者自己去争取的。比如,劳动者工资水平低,政府能做的只是提高最低工资水平,高于最低工资水平的待遇就要靠劳动者自己去争取。怎么争取?在西方国家,就是由工会出面同资本家谈判。可在我们这里,工会是不可能帮劳动者去争取利益的。
中国的工会其实是一个很尴尬的组织。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地方总工会的主席是政府任命的,企业的工会主席是资本家安排的,选举不过是做一个过场。更要命的是,企业工会主席的工资也是资本家来发的。想想看,资本家给他发了工资,他如果替劳动者说话,岂不是吃里扒外。即便是工会主席同情劳动者的遭遇,也不可能为劳动者争取利益,否则他的主席就当不成。所以,我觉得这种不能维护劳动者利益的工会组织还是废除为好。因为这个机构存在,不仅无用,而且浪费不少社会资源。各级总工会的经费来源是政府拨款,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企业工会的经费虽然是资本家给的,可也是无端给资本家增添了负担。
写这篇文章前刚好看了一则《日本工会帮中国女工维权》的报道(http://news.qq.com/a/20071122/001583.htm),说是江苏三名女工参加赴日研修打工,遭受奴隶般的劳动生活,在日本工会领袖帮助下成功从日本雇主手中拿回400多万日元,随后返乡。在这篇报道中,我注意到一个细节,三名女工向日本当地的市政府求助时,政府工作人员很快将她们介绍给一个民间工会组织。三名女工随后加入了该工会。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工会领袖与资本家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一共列举了资本家10条违法行为,包括非法用工、强制劳动、克扣加班费等等,要求其对工人进行赔偿。工会领袖带领三名女工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各大媒体、市劳动局等机构参加,将她们的遭遇公之于众。最后,资本家终于低头认错,退还了三人400多万日元,并且为她们买好了广岛飞往上海的机票。看了这条报道,我们除了对日本的这个民间工会组织表示敬意之外,更应当学习日本的这种维权体制。只有学习吸收先进的维权体制,才能真正保障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