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建大楼光立规矩还不够
王 淼
日前,新华社曝光了郑州市惠济区政府外观状似“白宫”的政府办公新址。《新京报》就此发表了《要给地方政府建办公楼立规矩》的社论。在当下各级地方政府攀比大搞楼堂馆所建设的情况下,各级人大或中央政府给地方政府造大楼定个规矩似乎非常必要和紧迫,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这一典型案例系统反思政府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仅仅针对建大楼、买高档轿车、公款吃喝、旅游等等一项项地立规矩是没有出路的。
换个角度想,地方政府建大楼真的无规可循吗?显然不是。据了解,各地对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和培训中心的项目申报都有严格规定,一般本级政府都无权对这类政府投资项目自行审批,国土资源部门对于征用大量耕地同样有严格规定,笔者相信,郑州市同样不会例外。而近年来,地方政府部门违规建设豪华办公场所的事情并不新鲜,你方把乡政府建成天安门,我就把区政府搞成白宫的一件件新闻表明,国家的很多规定到了地方就会失灵,就会变软。正如公款吃喝、公车消费等问题年年说而毫无改观一样,光从立规矩入手,建大楼问题同样解决不了。而且相关的责任人甚至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大不了你免了我的职,还能奈我何?”
其实政府违规建大楼、买高档轿车、公款吃喝、旅游等等问题所以愈演愈烈,真正的根源在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严重滞后。这些年我国经济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政府主导地方发展,倚重于扩大投资的经济发展模式造就了地方政府的企业化特点。在唯GDP是举的情况下,政府大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美其名曰打造地方形象,方便招商引资。在相当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热衷于被称为“老板”,而且在收入、生活、办公等条件方面,都向大企业“老板”看齐,甚至在有的方面远远超过一般的大企业“老总”。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在市场主体尚未成熟的情况下,政府有责任直接去发展经济,而在现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成的条件下,政府角色应该尽快回归到公共管理方面来。否则的话,城市建设大大优先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技术改造等等的问题就不会解决,政府部门自身利益膨胀的问题也不会解决,而且会不断想出新的花样对付你的“上方政策”。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建立起规范的公共财政收支制度。监督处罚、项目审批等机制非常重要,但最现实的还是应从限制政府花钱的随意性方面入手。在政府主导地方发展时期,地方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弹性都比较大,在相当一些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自于“经营土地”获得的收入,有资料显示政府收入中近40%的各种基金、收费尚未纳入到政府预算的管理中,这也就给了一些地方政府违规建设和消费提供了便利。正如我们在郑州市惠济区政府的案例中所看到,数亿元的花费相当随意和不透明。因此,有必要将政府各种收入和支出都编入年度预算提交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还其公共资金的先天性质,通过公共选择程序保障其用得其所,花得明白有效,要把对人民财富的巨大浪费扼杀在萌芽状态。
今年的政府报告工作中,温家宝总理着重强调了必须大力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问题。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纷纷建设豪华办公场所的事实告诉我们,政府职能不转变,政府行政方式不改革,政府很可能会异化成与人民利益对立的利益主体。对此,我们必须非常警惕。
(原出处:中国改革报 发表日期:200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