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的意识里,品牌是经济领域的产物,与政治领域的“统治”应该没有联系。其实不然。品牌是一种统治,是对人的消费取向、消费心理、消费方式、消费行为的统治。这种统治有三大特点:一、弹性巨大的统治区域。小到某乡某镇,大至整个地球。这一点没有哪个王国的统治能相提并论。二、攻心为上的统治方式。没有军队,不需监狱,品牌的统治方式主要为“心治” 。三、心甘情愿的被统治者。政治上的被统治者一般是非自愿的,而品牌的被统治者是自愿的,其对统治者的行为是自发的。
品牌是一种统治。是统治就必然有势力范围,就必然有统治者的利益冲突,就必然会有战争。从世界品牌发展史看,国际性品牌由于其全球化利益的要求,经常对区域品牌发起战争,而区域品牌为了自身的区域统治和谋求更广泛的统治领域及利益,也被迫或主动的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战争。由于区域品牌固有的种种局限,区域品牌的战争更困难,更艰险,更壮烈。现有的品牌绝大多数为区域品牌,而任何国际品牌都是由区域品牌发展而来的。因此,通过一些成功案例去探索区域品牌的战争法则,意义重大。
所谓区域品牌,是指在某个行政(地理)区域范围内形成的具有相当规模和较强生产能力、较高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的产业产品。它包含两个要素:一是区域性,一般限定在一个地区或一个城市的范围内,带有很强的地域特色。二是品牌效应,往往代表着一个地方产业产品的主体和形象,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区域性决定了区域品牌在发动战争时,在实力上一般不占优势,需讲究策略;而品牌效应是战争的弹药之一,使胜利成为可能。
(一)成本领先原则
成本领先原则是指企业通过在内部加强成本控制,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和广告等领域内把成本降低到最低限度,以获取竞争优势。
对于区域品牌来说,成本领先原则体现在:
1、 结构分明的组织和责任:只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才能保障战争的胜利。
2、 以满足严格的定量目标为基础的激励:“望梅止渴”的激励方法不再适用。
3、 严格的成本控制:既然是“小米加步枪”,就应该加倍珍惜。
4、 经常,详细的控制报告:知己,才知胜负。
5、 产品易于制造:武器必须适合自身。
6、 低成本的分销系统:把维护部队的费用降低。
7、 对工人严格监督:使每一个士兵充满战斗力。
成本领先原则案例:格兰仕VS.松下
松下(National)是世界家电行业的骄子,在微波炉领域也有非常广泛的统治。格兰仕作为中国区域品牌,要统治国内并扩展疆土,必须用上上策。格兰仕高举“成本领先”之利剑,大败松下:
一是规模化优势带来的成本领先。其年产1200万台的产量使得其单位产品总成本实现了行业最低,而国内挑战者要突破格兰仕构筑的成本壁垒很困难。
二是上游资源的打造。格兰仕能以绝对优势的产量,迫使供应商以超低的价格供货,建立起了有形、无形的控制力极强的完整产业链条。壮大了自身实力,具备了打败松下的主客观条件。
三是以超低价格撬动终端市场,并通过“价格战”“清理门户”。
如今,格兰仕已经成为中国名副其实的微波炉大王,在国际市场与松下比也毫不逊色。
(二)差异化原则
差异化原则是指企业努力发展差异性大的产品线和营销项目,以成为同行业中的领先者。这种原则就是将企业提供的产品或劳务差别化,在行业中树立起具有独特性的东西。差异化可以体现在:技术特点、性能特点、名牌形象、独特的顾客服务和销售渠道等等。
差异化原则案例:索芙特VS.P&G
要和日化行业的巨无霸P&G争地盘,后面又有诸多的国内追兵,谈何容易!
作为区域品牌的索芙特偏向虎山行,居然还能攻城掠地,靠的就是差异化。93年,索芙特推出海藻减肥香皂,在对消费者减肥心理的把握上可谓达到驾轻就熟;97年索芙特推出木瓜香肤香皂,大受市场欢迎;2000年,索芙特洗面奶开始全面进入市场,其推出的十大美女洗面奶更是轰动一时,独特的产品、独特的广告表现令消费者耳目一新;同年,索芙特开始进军洗发水行业,索芙特在选择市场概念时同样采用了自己的拿手好戏——差异化策略。索芙特推出的负离子洗发露与防脱洗发露同样引起了市场轰动,并且在功能洗发水市场占据了重要位置。
(三)集中化原则
集中化原则是指企业致力于为某几个细分市场,而不是将力量均匀地投入整个市场。
集中化原则的前提思想是:企业业务的专一化,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效果为某一狭窄的市场服务,从而超过在较广阔范围内竞争的对手。其结果是,通过满足特殊对象的要求,而实现差别化或实现低成本,同时赢得客户。
集中化原则案例:华为 VS. IBM
IBM是世界IT巨头,其统治中国的野心正在日益增加。但人们高兴地看到,在设备供应领域,华为成为挑战IBM的排头兵,成为国人的骄傲。早在2000年,华为集团在全国电子百强中销售额达到220亿元,排名是第十位,但是利润却是第一位。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华为坚持了集中化战略。
华为掌舵人任正非说:“为了使华为成为世界一流的设备供应商,我们将永不进入信息服务业。”正是这一集中化的策略原则,铸造了华为今天的辉煌。
(一)进攻战
适用的品牌:处于市场(相对各个区域市场来说,下同)第2位到第4位的品牌。
进攻战的三条原则:
1、 第一条原则:目标瞄准市场领导者:案例:百事可乐VS.可口可乐
对于第第2位到第4位的品牌来说,更好的策略应该是盯住领先者:研究领先者的强势和弱势: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销售人员素质、产品价格、技术实力、服务品质和销售渠道等。然后根据领先者的行动采取相应的战斗。
二战前,可口可乐主宰着美国的软饮料行业,无人可望其项背。在可口可乐的统治下,当时作为区域品牌的百事可乐要想得到顾客的承认,可谓希望渺茫。另一方面,要做可乐,要最终得到顾客的接受和喜欢,百事必须挑战可口。于是,在斯蒂尔的领导下,百事针对领导者可口可乐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将百事可乐从一个可口可乐的廉价仿制品变革成为一流的软饮料。
攻击可口可乐的战争要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首先改进百事可乐的风味;第二阶段,重新设计并且统一瓶子和商标;第三阶段,重新设计广告攻势,改变百事可乐的形象;第四阶段,集中力量占领可口可乐忽视的“外卖市场”。结果。百事可乐大获成功。
2、第二条原则:找到领先者强势中的弱点,并攻击之。案例:非常可乐VS.可口可乐
领先者都是卓越而成功的公司,要找出他们的弱点并不容易。但是在中国,在区域品牌非常可乐看来,可口可乐依然是有弱点的:一、在渠道上,对农村鞭长莫及。二、在价格上,相对农民来说较高。
于是,非常可乐针对可口可乐,攻击其弱点:一、定位农村,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渠道模式和发展战略;二、低价、实惠策略。同时,定位中国人,喊出了“中国人自己的可乐”的口号。于是,非常可乐顺利地在中国北方农村扎下了跟。
3、第三条原则:在尽可能狭窄的阵地上发起进攻。案例:Nokia VS. Motorola
区域品牌在整体上不占优势,只能运用集结兵力,达到局部优势。二战中,进攻通常都是在非常狭小的阵地上发起的,有时仅在一条小路上。只有突破防线后,进攻才可以横向发展。
模拟手机时代的市场领先者Motorola,在向数字手机过渡时因为策略失误,当时的挑战者Nokia伺机发起猛烈进攻,进而成为市场领先者。这一原则适用于有谋略和技巧的营销人,同时也取决于领先者的“配合”,遇到重大人事更迭、重大策略失误时,就是最好的进攻时机。
(二)侧翼战侧翼战适用的品牌:处在市场第2位之后的品牌。
侧翼战遵循三项原则:
1、第一条原则:一次好的侧翼战是在无人竞争的地区展开。案例:DEC VS. IBM
避开敌人的炮火,不在敌人的机枪口上跳伞,到敌人势力薄弱的地方大动干戈,就有可能取得战斗胜利。发动侧翼战不需要像市场领先者那样推出新产品、新技术或新服务。但是必须有创新或独特的部分,让客户有新的认识。
“蓝色巨人” IBM,做梦也没有想到:当时的区域品牌DEC成功地向它发动了侧翼战,推出全新的小型机,当时客户称之为微型计算机(PC),用以抵抗IBM强势的大型机,居然大获成功,狠狠咬了IBM一口。
2、第二条原则:侧翼战必须“奇袭”。案例:第五季VS.康师傅
与进攻战和防御战不同,侧翼战几乎是“可遇不可求”的,因而在战术中“奇袭”变得至关重要。奇袭能削弱对手的士气,让竞争对手暂时茫然不知所措。
“第五季”饮料作为区域品牌,把康师傅作为“袭击”的对象,是一个聪明的战术,是一种奇袭。在不违反广告法的前提下,后来者要吸引眼球,必须出奇招,聪明地发动对市场领导者的侧面进攻不失为很好的策略。“第五季”的这种做法虽然遭受非议,但却在短时间内创造了销售奇迹。
3、第三条原则:乘胜追击,追击与进攻同样重要。案例:大众VS.通用
许多品牌取得了暂时的胜利——实现了销售目标,就停止了行动。但是,如果用来进行侧翼进攻的产品开始成功,就必须乘胜追击。
通用是大型车,大众是小型车。大众汽车成功地在美国市场侧翼包抄了通用汽车。大众又乘胜追击,策划“往小里想”(Think Small)的广告运动,在客户心中树起了新概念,成功地找到了一个细分市场,取得了巨大的市场份额。
(三)游击战
游击战适用的企业:中小企业品牌。
游击战三个原则:
1、第一条原则:找一块细分市场,要小得足以守得住。案例:Computer Vision VS. IBM
游击战并没有改变兵力原则——大品牌打败小品牌。这个原则的目的是,尽量缩小战场以赢得兵力上的局部优势,尽量成为小池塘中的大鱼。
计算机视野(Computer Vision)公司是个典型的区域品牌,但它在CAD方面比IBM强大,与IBM的市场占有率相比是21:19,这一比例成为Computer Vision高层的关注点,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保住这一优势。这就是典型的游击战,把力量集中于市场的某一特定领域。
2、第二条原则:不管你多么成功,也不要让自己的行为象一个领先者。案例:Anyone VS. GE
有人说,游击战公司为其老板配备豪华奔驰之时,就是公司开始衰败之日。进行游击战的公司不管有多幸运,因为他们的老板没有去哈佛深造过,也不可能效仿GE、 IBM和通用汽车的市场营销方法,所以他们的思考和行为模式是不可能与GE等相提并论的。
3、第三条原则:一旦有失败迹象,随时准备撤退。案例:NalleyVS.Kraft
游击战品牌一旦有失败迹象,要随时准备撤退。就象纳利(Nalley)公司,当它发现当时的领导者卡夫(Kraft)放弃了蛋黄酱市场时,就在9天内推出了自己的类似产品,而当卡夫又推出此类产品时,它又撤退了。迅速撤退是为了瞄准下一个时机,进而攻之。这往往是大公司所不具备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