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整体的学问和法学研究新范式的建构


扼杀真理者,最知道真理何以出。

过去黑格尔讲,意志而无自由,便没有意义了。我要说的是,有话而不能说,自由就没影儿了。世界上很多干革命的最后取得胜利,第一大法宝就是利用舆论、控制言论。所谓文明的冲突就是观念的冲突,观念的冲突就是表达的对立。革命家们并没有任何科技上的优势,也没有其他物质上的优势,唯独新闻宣传工作让人拍案叫绝,所有可以发动的有生力量都被发动起来了,几乎是草木皆兵、老幼咸宜。

胡耀邦总书记在任时之所以看到制度建设诸方面的曙光,与他第一个在党内提出要和百姓对话是分不开的。从深层来看,这并不是一个做人胸襟够不够大的问题,而是一个很严肃的科学决策问题,在这一点上几乎可以关联到社会科学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孙志刚事件带来的法制进步,实质便在于政府高层听取了民声。非典时期中国政府所以备受肯认和赞扬,其实也是与新一代领导人鼓励表达、勤于倾听密不可分的。这些年在立法和行政决策上开始注意咨询和讨论,也是可喜的现象。但在一些关键的法制环节上,我们的问题尚待解决。比如我们还没有现代的新闻传播法,各种表达还局限在原来的保密法和新华社内参管理相关条例的框架内,信息共享的范围还有待扩大,表达自由的边界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哲学家达米特曾预言信息哲学时代的到来,不管是否真的灵验,下面的观点是成立的:信息流通的环境,信息方式等等都会影响到言说的形成。过去孟德斯鸠和当代格罗斯菲尔德讲地理环境的决定作用其实都是没有抓住要害。信息直接影响到言语,不存在信息管制而言语自由的奇特混合物。经济学上讲信息对称与否决定决策环境,造成完全不同的博弈格局,其实意思差不多,只不过经济学的着眼点不同,其关注者乃是效用。当代世界的信息方式已经发生根本变革,中国亦然。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事实上,中国这些年来发生的许多原来不可想象的事情,都多亏了互联网这种全新的传播方式。必须深入了解信息哲学和传播学的研究进展。理解了信息途径信息方式带来的完全不同的制度环境,就会发现传播学和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竟然也是如此紧密地关联。学科之间竟然原本在一个整体中。借助这样的视角,相信读者对于文化决定论这种十分流行的思路能够形成有效免疫,展开积极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