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座有奖”的道德之辩


9月25日起,在长沙市公交车主动让座的乘客,将会得到一份由工作人员发放的礼品。这就是由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在长沙公交线上组织开展的“让座有奖”主题活动。但这项爱心有奖活动,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争议。赞成者认为,此举可以鼓励市民奉献爱心,进一步营造市民文明乘车的氛围;但也有反对者认为,倡导文明乘车自是理所当然,设“让座奖”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乘车让座,剔除面子因素,该不该得到奖励?这个问题有必要从让座行为的道德属性上来寻找答案。从理论上说,道德行为可以分为“公德”和“私德”两个层面。“公德”即社会公共道德,可称为社会性道德;“私德”关系到个体一己的安身立命、终极追求,可称为“宗教性”道德。公德关系到社会对个体要求的责任、义务,与法律、风俗、习惯相连,必须遵循,不能例外;私德更侧重于个人理想、信仰,可以期待,但不能强求。

公交车上也有道德的公私之分,如上车买票、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抽烟酗酒等,就属于社会公德的范畴,这种社会性道德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反映的是一个人的公德水准,具有一定的社会约束力和强制性。而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应该属于私德的范畴,因为买票乘车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经济消费行为,它所遵循的是“先来后到”的排队原则。只要以规定的价格购买了乘车消费权,公交车上就人人平等,每个人就有“权利”不给他人让座,也没有给他人让座的“义务”。如果有人让座,只不过说明这人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品质很高尚,但绝非出于对社会舆论或道德谴责的恐惧而被迫服从。对于这种付出个人舒适代价的美德行为,在理论上尽管应该提倡,但并不是公德规范所要求人们所作出的行为。

或许有人觉得这种划分未免显得世俗和残忍。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们的公交车上每天播放着“请给老弱病残孕及带小孩者让座”的倡议,却鲜有主动让座者。因此,对公交车上的“道德危机”,也需要制度设计来化解。以“仁义礼教”著称的孔子有一次周游鲁国,当时的鲁国贩卖奴隶的现象十分严重,鲁国统治者出台了一个赎买奴隶可以到政府领奖的制度。有个有钱人赎买了很多奴隶却不去政府领奖,可孔子听闻此事却不太高兴,认为他的行为妨碍了许多人的道德行为。因为赎买奴隶不去领奖者是道德高尚者,比较而言领奖者就成为了道德卑微者,以后恐怕没有多少人愿意去赎买奴隶了。就此而言,主动让座者不仅应该领奖,而且可以领得坦坦荡荡。反倒是那些拉着道德大旗对让座领奖者指手画脚的人,其实是对他人让座所付出代价的不尊重。

也许每一个主动让座的乘客,都没想过要得到对方或社会多大的回报。但这并不意味着主动让座是个人天经地义的义务,受让者也不应认为理当如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让座有奖”制度的出发点并不在于通过一点小礼物的利益来激励人们的美德行为,更多的时候,它是对让座者所付代价及其焕发出的美德光辉和崇高人格的制度化肯定,而这种肯定是任何物质奖励所无法替代的。当别人给你让座时,别忘了给人报一个微笑、道一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