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制改革急待换个思路
华中科技大学 经济学院 张孝岩在<农村金融机构进入问题研究>(载价值中国网)一文中论述了农村金融抑制问题。文章从农村金融机构进入的模式选择分析入手,提出了两种金融发展模式:一是供给引导型,二是需求追随型。同时明确提出:在经济发展早期,供给引导型金融居于主导地位,而随着经济进入成熟阶段,需求追随型的金融模式应逐渐代替供给主导型金融而居于主导地位。文章立论明确,思路清晰,是一篇好文章。从这篇文章中告诉我们:当前金融体制改革急待转变思路,从重供给引导型转向需求追随型上来。换句话,要从中小企业或者资金使用者角度来考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问题。
在我国,金融抑制现象带有普遍性,只是在农村表现尤为突出。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的机构纷纷撤出;二是农村邮政储蓄的建立。邮政储蓄机构散布在农村,农村外出人员的汇兑资金滞留促进了邮政储蓄业务的红火。2004年6月底余额突破10000亿元,列第五位。存款余额市场占有率达8﹒99%,网点3万多处。其资金使用方向: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市场运作和商业银行大额协议存款。它犹如农村资金的“抽水机”,将农村资金不断转出农村;三是紧接着是把将近3000亿元余额、办了十五年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清理关闭,社会集资、甚至连民间借贷都被定为“非法”,这些农村资金都转向城市金融机构;四是农村信用社通过改革进一步“官化”。农村全融抑制状况愈来愈严重。中国70%是农民,却要靠“地下金融”致富!
其实金融抑制不止在农村。在中国带有普遍性。朱子云同志于2004年11月1日发表在《中国价值》网的、《关于中小企业社会集资的实证分析与政策建议》一文中说:“以浙江某市为例,据抽样调查统计,社会集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小水电、钢铁等行业,80%以上的中小企业都发生过社会集资,60%以上的中小企业要依靠社会集资生存和发展;在宏观政策调控的2004年,依赖于社会集资生存和发展的中小企业近100%。”
金融抑制在企业间、地区间分布不是匀称的。在这里不妨说一点我国货币投放状况。我国的货币投放通过基础货币的发放来进行的。基础货币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在货币乘数作用下成倍数增加货币流通量。90年代开始,外汇储备增速加快,外汇储备占款也快速增加。1998年,基础货币通过外汇占款的投放量已经与通过再贷款的投放量持平。2000年后,外汇储备急速增加,五年中其年末余额增加了近4000亿美元。这两种基础货币投放有两种不同的后果。通过再贷款的途径投放的基础货币,主要是通过国有商业银行投向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主要是对内的生产部门。通过外汇占款的方式增加的货币量,主要是投向对外的生产部门,即出口部门。由此,货币供应结构变化的结果,鼓励了对外生产部门的发展,限制了对内生产部门的发展。现在还没有资料可以说明,那个时期国有企业出现困境是否与此有关。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为了稳定物价,控制货币流通量,在因外汇占款增加的同时必然要相应减少其他基础货币投放从而引起金融抑制。在这期间,国务院出台了两项措施:一是允许邮政储蓄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的大额协议存款,将农村资金转向国有商业银行;二通过取缔社会集资和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这些资金必然向商业银行转移,从而缓解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缺口。由此可见,通过国家政策调整,由此引起的金融抑制对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和对小企业、对农村的影响是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这也说明,我国现在出现的金融抑制是由通货结构变动引起的。
金融抑制造成了的严重后果。
首先是损害了企业的活力。据《劳动报》2005年4月3日报道,一项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民企68%的生命周期都不超过5年。与金融抑制政策关系密切。小企业特别是农村的小企业,资金匮乏是一个带普遍性的又是十分突出的问题。我国金融制度以间接金融为主,可小企业又不容易得到银行或信用社的贷款,即使得到一点贷款,一旦金融调控来临时,首当其冲的是这批小企业;没有银行或信用社贷款的,也要受到利率升高之苦。去年宏观调控时,民间借贷利率,浙江为年息14﹒4%——24%,北方地区3月份民间借贷年息为24%,4月份上涨到30%,5月份接近45%,6月底7月初飙升到60%。同时银行开户制度规定:一家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开户,这对银行管理有利,但对企业来说,企业只能“吊”在一棵树上,宏观调控来时,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企业借银行贷款是用来购买生产资料或用于企业周转资金,银行若要收回,企业要通过变卖产品或原材料、或缩小生产规模,抽出资金来归还贷款,但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特别是小企业,家底薄,银根一抽就死了!1999年,基金会全面清理时,一个不留,有的地方抽调公检法下乡催收。有钱的还钱;没有钱的,把人带回关在“打逃办”,勒令限期还款。企业当然关了,也有一走了之。企业垮了,损害信用观念的负面影响就难以估量!在这样差的金融环境下企业的命运是可想而知。
第二是害了银行的资产质量。中国信贷资产的质量问题一直受到世界的关注。现在不仅国有商业信贷资产的质量差,股份制的商业银行也亮出了红灯。南方都市报2005年4月27日披露,深圳发展银行不良资产率由前年底的8﹒49%,和在去年末和3月末急升至11﹒4%和11﹒5%,不良贷款总额由去年中的124亿元增至144亿元。农村信用社情况也不好。2003年6月未有一个统计数字。全国乡镇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233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6181亿元,不良贷款率29﹒57%(2003年11月),从94年开始连续9年亏损。为什么我们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质量都那么差?主要原因在我们的信贷制度。
我们实行的是以间接金融为主的制度。一个企业又只能在一个银行开户。信贷高度集中,当然风险也高度集中。在国外,72%企业支付使用商业票据或者企业信用,8%使用银行票据,15%透支,5%使用现金。而中国的企业之间的支付是银行信用唱“主角”,企业信用连个“配角”都够不上。中国企业的支付80%使用银行的存款或现金,18%使用银行票据。在外国,由于使用票据多,使用贷款少,国外企业财务费用是比较低的,利息仅占企业盈利(利润和利息之和)的30%,企业的70%被留在企业成为利润;而中国使用贷款太多,盈利还不够交利息,应缴利息是盈利的1﹒47倍。实际情况是中国企业用盈利的71%只缴了48%的利息,盈利的29%被留为利润,还有52%的利息拖欠着。中国企业不仅使用银行贷款多,贷款又集中在一家。报纸上披露现在有1828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达到146%,这怎么得了!这些企业在信贷紧缩来临时,其下场是可想而知。但是最后受过的是银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是银行,背宏观调控后果的也是银行。
更令人不可理解的是,企业用集资来解决资金困难,政府要干预,甚至打击。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有饿死的,也有撑死的。国资委主任李荣融4月26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时说,初步统计,目前全国还有1828户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需要通过政策性破产退出市场,这些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146%,2003年亏损额150亿,累计亏损额1221亿元,涉及职工281万人,涉及国有金融债权1730亿元.虽然这个事例缺乏代表性,但却说明在中国既存在金融抑制,也存在着金融过分扩张。
企业实力是如此单薄,风险又高度集中,一有风吹草动,企业垮了,最后包袱当然要由银行包干!可呆滞贷款核销的后路又叫财政部门给堵住了!
财政为了自己管理方便,呆账准备金提取也千篇一律。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贷款核销的资金来源是按银行上年全部贷款余额的1% 计提呆账准备金。面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然“暴发”的巨额不良贷款(据河北省工行统计,损失类贷款占全部不良贷款的比例一般在40%左右,甚至更高)即使银行能按当时政策规定足额计提,也只是杯水车薪,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按国际通行标准,即按贷款五级分类提取贷款呆账准备金,(正常贷款按1%,关注贷款按2%,次级类贷款按20%,可疑贷款按50%,损失类贷款按100%)的办法计提,目前又没有可操作性。风险还是留给银行。如此,银行怎能有好日子过?
出路只有从金融体制改革入手。
这几年金融体制改革年年讲,月月讲,但都是按照资金或资本所有者的需求设计的,而不是按照资金使用者,特别是中小资金使用者设计的。从资金所有者角度看,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是成功的;但是从资金需求者的角度看,它又是不成功的。我们热衷于搞经济金融化,却远离金融经济化。上世纪末,我们不顾一切撤销了基金会,把民间借贷打入地下,至于现有金融机构,也只考虑如何改进供给机制,而没有把屁股转到需求方来,造成农村以及广大中小企业正常资金也极度匮乏。现在急需增加金融市场竞争主体,以解决农村和和城市中的中小企业大量的、多样化的资金需求问题;减轻企业的利息负担问题。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种改变是非常困难的。
首先是认识问题。比如基金会,说是由于产权不清,管理不善,出现了风险,所以要把它关掉。事情的原因真是这样吗?基金会到底是好的多,还是差的多?有没有作过公正的调查?难道全国没有一个好的?再说民间借贷,自古就有之,1998年以后丧失了合法地位,从此农村民间借贷要么消失,要么转入地下,是因为出现了风险?恐怕还不能这样说,即使有风险也由个人承担,不会引发金融危机,只要国有商业银行不出大问题就好啦!我认为主要原因恐怕还是出于垄断需要。如果把可能出现风险作为关掉的理由,要关的可能就不只基金会。至于风险,这是客观存在。经济决定金融,只要是市场经济就有风险,金融也不会不发生风险。对付风险的办法,就是分散风险,避免风险;消化风险也要分散,决不能集中风险。解决风险问题不能过分依赖政府。政府对国有银行的风险要管,乃理所当然;但如果怕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出问题,都收上来自己管,理由不是很充份的,结果也管不好。即使要管也只能依法管理。金融业有竞争,就会有倒闭的,政府包不了。至于储户的利益怎么办?可以设立存款准备金制度,也可以采取按资本金确定存款最高限额等办法加以控制,让群众少损失点。政府把手放开,把责任还给股东,这样股东就会关心自己的金融企业。没有必要把“有风险”作为金融机构不能多元化的理由。
第二转变金融企业的进入思路,务必使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工具多样化。既然我国的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制度;有国有商业银行,又有个体或集体的民营企业,金融企业为什么不能既有国有商业银行,又有民营的金融机构?从“温州炒房团”等盲目投资现象来看,当前社会上确有相当数量的“热钱”,苦无出路,而正在寻找投资机会。这是长期的货币紧缩政策压缩了社会需求并(由于流通速度下降)增加了商业成本,从而封杀了社会的利润空间的结果。把这些“热钱”吸收到金融业中来,让它为中小企业服务,实在是利大于弊啊!关键如张孝岩的文章所说,要使我们的思想从供给引导型转向需求追随型,从而使金融企业主体多元化。我们需要有国有商业银行,搞社会主义建设,没有强大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行,也要有风险投资银行,股份制银行,还可以有个体银行。民间借贷应该浮出水面,让其合法存在。国有商业银行不要怕,如果连这些小金融企业都要怕,外国银行进来怎么办?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思想要转过来。经济决定金融。经济是合法的,支持合法经营当然是可取的,不要另立标准,歧视它,围困它。要把合法经营与诈骗区分开来。把自己的钱借给企业用,赚点利息,有什么不可以?总之要换个角度,从企业需要这个角度去研究解决金融企业进入问题。
金融工具多样化的重点是解决商业信用问题,这是为企业减负的可以说是关键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也是制度信用的过程。你有销售能力,你就有采购信用,可以用赊销的办法。这时,企业购买原材料,不是用银行的贷款,而是用企业自己的信用。这样,不仅可以减轻企业的利息负担,企业贷款也减少了,企业自然也增强了抗风险能力。而推广商业信用的关键在信用的培育,在于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社会信用等信用体系的建立。利用金融信用化和经济化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培育信用要从政府、从银行做起。中国是一个重信用的国家,是礼仪之邦,现在弄得社会信用、个人信用、企业信用以至政府信用统统不足,实在是一大悲剧。根子还可能出在政府身上。回顾东南亚金融风暴袭来之际,企业处境非常困难。正值此时,我国担保法刚刚实施,担保法规定诉讼期为一年,债权纠纷的起诉状接踵而上,不少债务人忙于应付,某镇五家企业,六笔欠款,拖垮了七个担保单位。“逃债风”由此刮起。1999年,办了十九年的基金会全部关闭,当时留了四个月清理期。在清理期间,不问欠款是否到期,规定要一律归还。“讨账队”所到之处,累及借款人,也累及担保人。信用观念被冲得荡然无存。如此,从今往后,谁敢担保?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怎么利用?所以要解决商业信用问题,还得从政府做起,从信用体系建设开始。银行要想得开。
三要认真解决金融企业的业务指导与金融监管问题。其实这方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资本金率、存款准备金比例、呆账准备金、存款保险基金制度等等,要根据市场需要来设置,保险系数放大点。民办金融企业,社要小,规模要小,放款金额要小,小额、短期、安全、高效。利率放开些。我认为是可以办好的。问题还在企业的自主权问题。我们现在有些金融企业名为集体,可又戴了一顶“红帽子”,政府又插上一手,最典型的是农村信用社,说是信用合作社,可是股东管不着,政府又没有精力管,真正当家的是主任和它的顶头上司。如果日后出了事,政府不会管,业务主管也不会管,股东也会说与我无关。谁来收场?这个问题几十年下来了,一直没有解决。这类金融企业要解决产权设置问题。至于存款人权益问题。我们现在的做法,还是国家包下来,至少舆论上是如此。我认为实际上是行不通。个人或集体办金融企业,怎么能让国家包风险?我认为国家的责任是制度设计,比如:呆账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资本金率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等。在金融企业倒闭时,尽可能减少存款人的损失,但不能包下。只有这样,经营者才有经营压力,用心把金融企业办好。
第四要尊重人,尊重企业的生存权,多点人性化。要发展经济,就要办企业;办了企业就要千方百计帮助群众把企业办好。资金是各种生产要素的粘合剂,没有资金来源,企业办不起来;办起来了,也办不好。前一时期,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退出了农村,但又让一些金融机构下伸到农村(包括邮政储蓄),把农村资金抽走,同时又把民间借贷取缔掉,基金会全部撤掉。如此,农村企业、个人发展经济的资金怎么解决?政府应该有统筹安排,不能一走了之。宏观调控无疑是必要的,但要给企业一个回转余地。企业一批半成品需要完成,客户订的这批业务没有完成,企业总要有个交代,否则今后业务怎么办?凡此种种,不能政府一声令下,说关门就关门。尤其是金融企业,情况就更复杂了,关门容易清理难,会有大批贷款收不回或暂时收不回。关闭金融企业要特别慎重。否则,放款人与企业损失都很大,不能说关就关。现在我们的金融企业资产质量不好,是否与我们这种作风有关?
在这里,我想再说一个例 子。2004年10月31日《南方都市报》发表的“孙大午尘埃落定”一文中说:49岁的孙大午白手起家,创建了《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身家过亿。该公司因为向银行借不到钱,利用民间闲散资金办起了企业和学校,解决了1500人的就业问题。每年要给周围邻村村民发出600多万元工资,造福一方百姓。而那个公司的总经理孙大午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被逮捕,公司顷刻陷入困境。对孙大午寄予厚望的《大午学校》,今年招生遭重伤,小学一年级只招进6名新生,集团也有500多名员工离开了。虽然该公司利用民间闲散资金办起了企业和学校,为群众办了好事,但孙大年仍被判3年徒刑,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也因此被处以罚金30万元。在庭审中,孙大午两次失声痛哭,众多的旁听者也泪水涟涟。徐水县政府出于稳定及维护《大午集团》的正常经营秩序需要,以借款形式通过财政下拨了700万元给公司还款。针对此事,经济学家茅干轼 评论说:“过去制定的一些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亟待修正甚至废止,如违反了这样的法,未必是一件坏事。孙大午错就错在干了一件‘违法’的好事。”公众的这番舆论与当地政府的态度将法律置于尴尬境地!这样一件对国家、对社会、对群众、对生产都有好处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多点宽容,多一点体谅,多一点关怀?我们金融体制改革老是绕不出“垄断”这个弯,就是缺少这点人文精神。
转变金融体制改革思路要从端正认识开始;而端正认识首先得摆脱垄断思维。摆脱垄断思维,转变改革思路,这才是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200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