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的视角:我国城镇弱势群体的一些数据


医疗保障的视角:我国城镇弱势群体的一些数据 


      从我国城镇弱势群体的总体情况来看,据国家统计局对城镇17000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显示2002年,占调查户数5%的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325元,不及城镇居民6280元平均收入的36.9%;城镇贫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320元,只相当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平均水平4798元48.4%①(①王宏,王春先,建立城镇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构想《劳动保障世界》2003.12,18~20)。并且,该人群以35岁至44岁人口及其家庭成员为主,他们文化水平低,在劳动力人口中从业比例低,家庭负担重。他们的生活处于基本贫困状态,生活不稳定,在衣食住行方面常常会有捉襟见肘的情况,许多家庭支大于收,  
     根据目前我国实施的《决定》来看,基本医疗保险仅仅覆盖了大部分企业职工,正如郑功成所言,社会保障的本质是以创造劳动和维护公平为目标,如果失去了公平的价值取向,社会保障制度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秘书长霍斯金斯先生在2004年谈到近几年来世界社会保障的发展和趋势时也曾指出,大规模的覆盖面缺口是如今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大问题,这在实际上削弱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 


(一)城镇老年人口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到200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已经达到8811万人,占全国总人口大6.96%,60岁以上大人口达到1.34亿人,占总人口的10.2%,按照国际通行大标准衡量,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①(①仇雨临:基本医疗保险应正视人口老龄化。中国社会保障2005 .1第23页)。 
      “老有所医”是老年人口不可或缺的,是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必备条件,直接影响制约着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人老体衰、功能退化、多病,是老年人的常态。200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年患病率高达39 2%,城镇老年人口依靠家庭保障经济来源的占到62 2%②(②柳玉芝,张纯元:高龄老人的经济和医疗保障现状、问题与对策思考。人口与经济,2003年第1期,12-13)。,是年轻人的6 5倍,因而他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急切而量大,尤以高龄老人为甚。 
       我国城镇地区目前实行的是“统账结合”模式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都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分别记入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已离退休的老年人口按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后报销医药费的办法实行。有关数据显示,享受这种医疗保障的城镇老年人口约占37 7%,尚有60%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口与此无缘②。 
       由于历史原因,在我国,依靠离退休金作为经济保障的老年人口的比重,随着年龄的升高呈迅速下降趋势,而依靠家庭作为经济保障的高龄老人随着年龄的升高而呈飞快上升趋势,从中揭示了这样一个客观现实:高龄老人的经济自主能力是最脆弱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依赖家庭,经济保障力越来越差。 
      同时,老龄化过程中显现出的老年贫困问题日趋严重。世界银行在.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中国城市老年人口的贫困发生率达到了3.6%③(③世界银行.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与贫困作斗争,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而且,从2000年各个城市救助标准测量数据中可知,低保线附近积聚了数量不少的城市老年人,移动低保线会极大提高一些地区的贫困率,这说明,尽管有许多的城市老年人没有生活在低保线以下,但是非常容易由于突发疾病陷入贫困。 
还有学者指出,老年人口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老年妇女问题,老年人口高龄化的趋势将使老年妇女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我国迄今为止仍以“男大女小”的婚姻模式为主,具统计,女性平均寿命长于男性,这就使高龄妇女丧偶率及寡居率远高于男性。2000年,高龄老人中男性47.9%有配偶,丧偶率为52.1%;女性中只有18.2%有配偶,丧偶率高达81 02%。从居住状况看,高龄男性独居比率为11 69%,女性为13.19%②。 
     再者,由于受我国早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目前家庭人口结构已呈现出“倒金字塔”型,很多家庭的子女无力太多承担上辈的医疗保险,这就导致老年妇女的医疗保险享受资格岌岌可危。 
(二)下岗、失业人员和“体制内”人员 
      在我国社会转型期间,出现了大量下岗人员,是体制转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现阶段特殊形势下的产物,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广就业”、“铁饭碗”经过多年积累后产生的副作用的集中体现。 
     首先。下岗失业人员的经济状况极为窘迫。数据显示:②(②朱庆芳 主编:《社会保障体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6页;)1996年全国下岗职工人均领取生活 费是77.1元/月,是职工平均工资的14.9%,其中地区差异甚大,最低是黑龙江,平均28 元/月(江苏147元,是较高的),集体经济下岗职工更少得可怜,黑龙江平均为5元/月 ,青海11元、吉林17元、河南20元、江西25元。下岗职工生活费总数是82.5亿,占全国 职工工资总额的0.9%,大大低于6.0%的下岗比例;1997年这一比例提高到1.5%,但仍大 大低于9.8%的下岗比例。 
     再者,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失业和下岗职工规模日趋庞大。早在1998年,全国城镇实际失业人员1540——1600万,涉及城镇家庭人口5000万,约占全 国人口的3.33%;2000年9月,全国不在岗职工达到2173.1万人。到2001年6月,全国有1000万贫困人口尚未进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③。(③王思斌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社会转型中的弱势群体”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6 19~22) 
     至于 “体制内”人员,主要是从集体企业较早退休,但是的工资待遇非常低,属于“被历史遗忘”的群体。时至今日,他们中的许多人所属的原单位要么濒临破产,要么早已倒闭,根本无暇顾及到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他们和前面所述的失业下岗职工一样,一般都有20甚至30年以上的工龄。他们都对国家做出过贡献,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了他们远离医疗保障,因此,他们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障)问题应该得到妥善解决。并且,这些职工在以前的工作中,他们的养老保险费已作了必要的扣除、以税付形式上缴给了国家财政,因此,作为历史欠债的这部分扣除,国家应统一考虑给予补偿。 
(三)进城的“农民工” 
       进城“农民工”是指常年或大部分时间在城市企业务工,但户籍仍在农村的那部分社会群体。虽然他们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仍然被认定为农民,但实质上已经从农民中分化出来,不同程度地融入城市社会,进入非农产业。 
     回顾历史,我国政府对民工的管理是一个由紧到松的过程。国家对农民工的流动经过了控制流动(1961年-1983年)、允许流动(1989-1991)、控制盲目流动(1984年-1988)和规范流动(1992-2000)、公平流动(2000年至今)几个阶段。据统计,1994年中国农民工数量为6000万人,1999年达8200万人,2000年达8840万人,2002年约为9460万,到2003年已有1.14亿人④(④杨婷,“有个人群叫农民工”2004年10月27日中国经济时报)。10年之间,农民工的人数翻了一番,已超过有城镇户籍的二、三产业职工。根据有关专家预测,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十五”期间我国城市化水平每年将提高近1个百分点,2005年城市化水平将达到35%左右,2010年城市化水平将达到40~42%⑤。(⑤扬伟民.中国城市化战略的重点和政策[J].城市,2000.3.)从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地区的发展历程可以得知,哪里的“农民工”聚集数量最多、规模最大,那里的城镇化程度就最高。因此,“农民工”出现实质上是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必然产物。 
      由此看来,如果没有建立面向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化目标难以顺利实现。但是,他们始终被视为城镇的“边缘群体”。和原有的城镇职工相比,他们付出同等甚至加倍的劳动,企业主却想方设法降低甚至拖欠其应得报酬。这些情形导致“农民工”谈不上享受原有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待遇。据调查,在生病的城市农民工中,有59 3%的人没有选择花钱治病,而是凭借年纪轻而硬挺着。另一方面,从已花钱治病的城市农民工的医疗支出看,他们的人均支出为885 46元,而其用人单位所提供的人均支出仅72 3元,不足实际医疗费用的1/12⑥。 (⑥李强,我国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建议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年第1期)因此,解决“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对满足他们的健康需求、实现城镇化目标和维护社会稳定都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在读的高校贫困生 
      随着1999年的高校扩招,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迅猛增长。在众多的在读高校生中,由于经济条件原因,使其中相当一部分成为贫困生。 
      首先,站在在读大学生的资金来源方面的角度来看,1999年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民中100-800元年纯收入的占7 22%,800-1200元的占12 81%,1200-2000元的占31 08%,200003000元的占25 51%,3000-4000元的占11 72%,4000元以上的占11 84%⑦。(⑦国家统计局.2000年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由此可知,我国的农民人均收入2000元以下的占51 11%,这意味着占我国人口近70%的农村人口中,有一半的农民可用于储蓄的现金不足1000元,有7%的人甚至不能解决温饱问题,这就造成很多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完全不能靠家庭解决其上学费用问题。 
       再从在读大学生费用支出方面的角度来看,据王康平的同期调查,我国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费用合计为6236元[4]([4]王康平.高校学费与学生资助政策研究[D].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2000年博士学位论文)。由此可知,每个学生每年学费和各种费用总计大致在1万元左右,完成本科阶段的教育费用合计约为4万元。 
      窘迫的资金来源面临的却是巨大的费用支出,迫使很多高校在读生不可避免地成为弱势群体。2002年资料显示,全国在校大学生中的贫困生已达300万人,贫困生在高校的平均比例已高达25%左右⑧(⑧何晓威,关注大学生弱势群体———高校对贫困生的扶持思路,《杭州商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70-74)。并且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进一步普及,这一群体的规模也将随之越来越庞大,这些贫困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在当前既是盲点,更不容忽视。 
(五)残疾人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具体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勿庸置疑,残疾人对医疗保障的需要异常迫切,但与此同时,我国至今还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医疗保障政策来弥补他们的生活弱势状态。 
     首先,残疾人的就业异常艰难。时至今日,我国6000万左右的残疾人中,城镇残疾人超过1500万人,占总量的25%以上。根据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从残疾人未被安排就业的人数来看,2000年为96.2万人,2001年为101.2万人,到2002年已达103.2万人,逐年呈上升趋势;再从被监护率的人数来看,2000年为93.0%,2001年为91.3%,2002年已下降到86.1%,这就意味着,随着残疾人失业人数的逐年增多,他们被监护照顾的比率却在逐年降低。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我国残疾老年人和残疾儿童人口的比例偏高。我国60岁以上残疾老年人有2383.2万,占残疾人总数的39.72%,与全国人口相比,残疾老年人比例偏高。同时,0—15岁残疾儿童少年占残疾人总数的15.83%,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66%⑨。(⑨相从智.关注改革中的弱势群体[J].新华文摘.2002.(6):176.) 
     由此可见,残疾人不仅在日常中生理和心理都需要照顾,就业就更是艰难,再加上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许多新情况,都已超出现行《残疾人保障法》的内容和调整范围。 
-------------------------------------------------------------------------------------------作者简介: 刘震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2003级硕士研究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科技大学125信箱  430081     联系电话:027-62906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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