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时下流行的瘦身运动,减掉有碍健康的脂肪和赘肉一样,湖北省政府大幅削减审批项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正处于紧锣密鼓之中。
至2003年11月,省政府再行砍掉22个省直部门的254项审批权,加上第一批,目前已总计削减审批项目1144项。这个数字,较之2000年10月刚开始清理的底数,减幅达51.1%。
也就是说,省直部门千余枚曾经“威风凛凛”的各类大红印章,历经公章的“革命”之后,其风光无限已成为明日黄花。
“看门人”和“清道夫”
2002年9月3日,襄樊街头。彭舒耷拉着脑袋站在民警面前,民警弯腰将他脚边鼓鼓囊囊的麻袋来了个底朝天,“哗”地滚出一大堆染得红红的东西,圆的、方的、长的、扁的,全是伪造的各类公章。在他和同伙租住的小屋里,竟然发现了伪造教育、公安、文化、卫生等部门盖有钢印和大红印章的各类证书1129本,假公章900多枚。
更有甚者,广州一年前在一出租屋中端掉号称“什么证都可以办”的制假黑窝,一次查获假公章达9500枚。一个小作坊,近万枚假公章,这背后有他们的“业内逻辑”:因为公章多、乱、杂,所以临摹私刻的参照多、鱼目混珠容易;因为盖公章搞审批办事难、门槛高,所以才有买假证“走捷径”大行其道的市场。
其言也然!2002年9月19日《人民日报》一篇文章也举了湖北的例子:湖北一家企业为审批一个项目,用一辆新汽车奔跑于各审批机关之间,结果新汽车跑成了破汽车,还没见到批件的影子。
同是“天涯沦落人”,一位老人为筹建一个花木市场,前后“跑”了86趟,却一直杳无音信。浙江一位农民想办一个养鸡场,“跑”了两年多,盖了270多个章,等手续办下来,市场行情早已发生变化……
行政审批,何时为企业“松绑卸载”。
松绑和卸载,衍生出审批中政府扮演的“两大角色”——“看门人”和“清道夫”。
政府部门众多审批环节,好比“看门人”,多一个“看门人”,就多一位“门神”,多一道“门槛”,多收一次“门票”,不仅增加办事成本,也为个别利欲熏心者提供了以权谋私的机会。
市场经济条件下,小政府、大社会,政府的定位应是“清道夫”——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扫清桎梏发展的障碍。
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开始由“看门人”向“清道夫”转变。
从“一刀见血”到“刀刀见血”
2034项!省政府71个省直机关部门中,57个部门集中了2034项行政审批权,最多的一个厅竟然达到154项。如果算上全省三级行政机关,审批事项数以万计。
2000年10月,由省长任组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开始“两头热”:一面从行政部门清理找依据;一面下企业,从最直接的“审批”负担者着手调查第一手材料。
浩如烟海的审批事项中,有些相当重要,如卫生、安全等涉及社会公共事务的;有些则是计划经济的遗留;还有些是部门利益驱动的结果。一些主要靠“审批”吃饭的部门和人,取消其审批权,无异于断其粮源、端其饭碗。
要砍,但砍起来会痛!2002年3月20日,针对部分部门的抵触情绪,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的邓道坤,在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掷地有声:“凡纯粹是部门利益的审批、收费,都要坚决砍掉。这一刀是砍向我们自己的,是治本的,必须‘一刀见血’。”
这一刀重点指向两方面:一是计划、经贸、财政、建设、工商、公安、卫生、教育等审批事项较多、与经济社会联系紧密的部门;二是既审批又收费、涉及经济管理的审批事项。
一刀、二刀……刀刀见血:“厂内机动车辆的准用许可”,原来须经省经贸委核准并收牌照费,经审核后认为应由企业自行管理,砍掉;
“出省建筑施工企业资格”过去由省建设厅审批核准,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砍掉;
旅游购物、景点、参观点、住宿、餐饮等6项定点,过去需省旅游局审批,每项收300元,经审核属部门设立,一律砍掉……
至2001年6月,省政府首批6次发文公布取消、下放、转移890项审批事项,减幅达43.8%。而在全省各市州,86个县(市、区)共公布取消了10538项审批事项。
收费问题是审批制度改革中尤为敏感的核心。2001年夏起,省政府又逐一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减少收费项目133个,另降低39个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至今年11月,对照国务院削减事项,我省第二批再清理和砍掉22个省直部门的254项审批权。
这其中,有两项指标值得注意:一是239项审批权直接下放给了20个经济强县,少了“婆婆”,放开了县域经济的手脚;二是剩余1086项审批事项中,涉及经济管理事务的仅占18%。有关专家认为,这也折射出一个讯息——政府对经济管理事务的直接干预大大减少,市场的“绑”被松开了许多!
“速决战”和“持久战”
盖章盖不出生产力。审批制度改革大刀阔斧的“速决战”之后,荆楚大地经济社会活动中出现的新现象,为这一结论做了一个值得玩味的注脚。
去年底,荆门市30个政府部门被拢到一起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一条龙”涉及的服务事项达481个。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过去跑30个“衙门”还未必能办成的事。湖北金城集团在当地开办“金城超市”,从申报到办结,仅用了4天时间,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不过,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半年,市政府的“荷包”瘪了不少。因为这样一来,市政府一年2.5亿元的预算外收入,将减少1.5亿元。主管财政的市领导这样理解:“从眼前看收入是少多了,但看远些,环境改善,经济发展,政府税收增加。这是丢芝麻捡西瓜的好事!”
今年5月8日,武汉首份享受“一网式”服务的营业执照诞生。一家申请开业的娱乐公司,4月25日向工商局申请,申请随即上网传送至负责前置审批的卫生、文化部门。4天内,两部门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审核,前后只用了8个工作日,公司就拿到了执照。
据悉,目前全省80%的县市已初步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当然很多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今年6月,省政府在一份审批制度改革研究的课题中坦言,目前我省改革还存在诸多耐人寻味、不可忽视的问题。
省级机关剩下的1086项审批权,15个部门就集中了600多项,省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审批事项均在50项以上,这表明审批事项仍然过多,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仍未根本解决。
此外,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幅度仍不大。国企经营的80多个领域中,有近三分之一的领域尚未向民营企业开放;审批收费较多,企业和群众负担仍然较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还没有和行政机关彻底脱钩……
有关专家介绍,日本自上世纪60年代至今,审批制度改了7次,中央政府审批项目从18000项砍到3000项;美国从70年代开始审批改革,20年后,改革后每年带来的收益在358亿到462亿美元之间。
由此看来,在“速决战”的暴风骤雨后,还有一场艰苦而漫长的“持久战”在等着我们。
[湖北日报2003-12-10]
[案例分析]
WTO作为世界性的经济合作组织,可称得上是“经济联合国”,对各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但是这种经济合作是以各国政府之间合作为基础的,其协议主要是政府之间的协议,其法律与规则也主要是用来约束政府行为的。在WT0的23个协议中就有21个是与政府有关的,而涉及企业的则只有2个,中国加入WTO后,带来的最大的挑战是对政府的挑战。WTO协议要求,如果成员国的法律规范和 WTO规则有抵触,则该成员国应优先适用WTO规则。任何成员国都不能以自己的法律规范来排斥WTO规则,更不允许成员国依据本国法律规范而免除其在WTO体系框架内所承担的各种国际法律义务。
WTO的六项基本原则,即最惠国原则(缔约方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另一缔约方的贸易优惠和豁免,必须自动地给予所有的缔约方)、国民待遇原则(缔约国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以保证国外产品和服务商与国内产品和服务商处于平等地位)、普惠制原则(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转入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给予优惠关税待遇)、透明度原则(成员方正式实施的有关进出口贸易政策、法律、法规、法令、条例以及签订有关贸易方面的条约等都必须予以正式公布,非正式公布,不得实施)、逐步削减关税原则(W TO的成员不得征收超过关税减让表中规定的税率的关税及其他费用,并在此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各缔约国的关税还应不断地减让降低,尤其是要减让降低那些阻碍商品进出口的高关税)、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任何缔约国除征收税捐或其他费用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国领土的产品的转入,或向其他缔约国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是对各国政府提出的具体要求,这些原则的目的就是要消除或者限制各个成员国政府对跨国贸易的干预,严格规范和约束成员国的政府行为,降低和削弱政府制造不平等贸易的能力。
在加入WTO后,我国政府在许多方面与这一新的国际环境是不相适应的。其政府职能存在着大量的“缺位”、“错位”和“越位”等现象。“越位”表现在不该由政府做的事情政府继续出面插手干预或包揽,职能交又,管理层次过多,政出多门屡屡发生。机构运行缺乏效率,与市场特别是国际市场规范相去甚远。“错位”表现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分
工不清,政府行使了企业职能和市场职能,属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市场调节的职能以及一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的职能政府也包办代替了。“缺位”表现在应当由政府完成的事情却没有履行职能,而是推给了企业、社会。这些现象都是与WTO原则的要求相去甚远,极易引起国际贸易方面的冲突。
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行政审批的范围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加入WTO以后,这种“越位”与“错位”现象显得更加突出。改变政府职能,重新审视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对行政审批制度的范围、对象、程序等依据WTO的原则与要求,以及我国所做的承诺,进行改革与调整,是当前我国政府面临的紧迫而重大的任务。湖北省政府在这一方面的认识应该是很到位的。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2003年一年在22个省直部门削减行政审批项目254项,从2000年至今,已总计削减审批项目1144项。减幅达51.1%。虽然遭到部门利益等方方面面的阻力,且有许多都是向自己开刀,但湖北省政府毫不手软,刀刀见血,足见其决心与勇气。
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然而,除此之外,政府要改变职能与国际接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其重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为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创造必要的经济基础。国有企业主要问题是产权关系不清,产权关系不清造成了政府角色的错位,政府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市场的监管者,使政府对企业“不想管也得管”,因此,必须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政府要从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来,强化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的职能,即从“越位”的领域退出,使原先“缺位”的方面得到加强。从而处理好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企业与市场从政府的不应有的重重管制中解脱出来,企业获得自由与活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作用,这是使政府经济职能得以真正同国际接轨的一个先决条件。
二是要转变政府公共管理模式,将重点由“管理”向“服务”转化。在以服务为主要特征的公共管理模式中,控制和“管理”虽然会存在,但已不是象计划经济那样地直接管钱、管物、管人的指令式管制,而是用市场方法进行管理、协调和调节。政府机构和公务员转变观念,改变多年来习惯的“管”字当头的政府工作思维方式,树立为公众、为企业和市场服务的意识,形成开明、开放的政府形象,不仅要做好“看门人”,而且要成为合格的“清道夫”。
三是要按照市场经济对政府职能的要求,实行机构重组。这里所说的不单纯是精简,而是应将重点放在按市场经济的需要来重新考虑机构设置问题,否则,就会走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