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付杰律师:任意撤销权不适用离婚协议约定的赠与
《合同法》赋予了赠与人任意撤销权,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目的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避免赠与人思虑不周而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那么,离婚协议明确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案外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一方能否行使任意撤销权呢?张付杰律师按: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具有较强的人身关系及道德性质,不能任意撤销。
【基本案情】
三年前,孙某的父母在协议离婚,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登记在三人名下的房屋归孙某所有。后,因孙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