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张付杰

张付杰律师现任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团律师,莲城商会秘书长,街道调解委员会委员,新三板业务研究委员会组长,秉承“专注”、“专业”、“专心”执业理念,专注相关法律领域,以专业的技能专心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后承办多起国内重大案件,被主流媒体跟踪报道,最终维护了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伸张了法律的正义。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多起重大商务谈判,为委托人的发展保驾护航,得到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张付杰律师先后编著和参与编著了《刑案处理技巧》 、《如何保护你——劳动者》、《如何保障我们的职业》、《劳动咨询500问》、《让婚姻不再纠结》、《100个离婚注意事项》、《让律师介入谈判》、《律师为企业护航》、《企业要注意的细节》、《商品房买卖注意事项》、《二手房买卖问答》、《让律师保障您——房屋买卖陪购业务》、《上海市房产买卖法律法规汇编》、《上海市拆迁法律法规汇编》、《房屋买卖精通手册》、《婚姻与房产法理联系》、《论善意取得》、《企业发展与企业融资》、《新三板与企业融资》等,发表专题论文百余篇。 作为公益律师的张付杰律师经常为社区做讲座,参与法律援助,为法律走进社区、法律服务社会大众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胜诉案件

浦东苏某某涉嫌盗窃罪

浦东奚某工伤认定纠纷案胜诉

浦东尹某某离婚纠纷案胜诉

徐汇李某劳动争议纠纷案胜诉

宝山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胜诉

浦东郭某离婚纠纷案胜诉

浦东张某抚养纠纷案胜诉

浦东钟某房屋确权纠纷案件胜诉

浦东蒋某涉亿贸易谈判胜诉

奉贤赵某房屋买卖纠纷案胜诉

青浦李某房屋买卖纠纷案胜诉

闵行刘某预售房屋买卖纠纷案胜诉

浦东王女士房屋买卖纠纷案胜诉

一中院薛某其他所有权纠纷上诉案胜诉

浦东某公司股权转让顺利完成

宝山梁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胜诉

普陀孙某房屋买卖定金纠纷胜诉

青浦刘先生工伤赔偿案件胜诉

宝山孙女士房屋买卖纠纷胜诉

浦东杜女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胜诉

浦东王小姐交通事故纠纷胜诉

徐汇孙先生房屋确权纠纷胜诉

黄埔刘女士相邻权纠纷胜诉

闵行王先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胜诉

徐汇孟先生居间合同纠纷胜诉

宝山马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缓刑

金山刘某劳动争议案件二审胜诉

浦东张某排除妨碍纠纷胜诉

嘉定孙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胜诉

奉贤郭某某安置补偿协议纠纷胜诉

浦东艾某某遗产继承纠纷胜诉

浦东刘某离婚后财产分割胜诉

浦东杜某分家析产纠纷胜诉

浦东张某确认合同无效胜诉

浦东陈某某人身侵权纠纷胜诉

闵行赵某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胜诉

黄浦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胜诉

黄浦林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胜诉

浦东郭某某分家析产纠纷胜诉

普陀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胜诉

静安章某某析产继承纠纷胜诉

浦东梁某某居间合同纠纷胜诉

浦东孟某某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胜诉

徐汇尚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胜诉

虹口某石材安装公司工程款纠纷胜诉

闵行某餐饮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胜诉

浦东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胜诉

静安某装修公司装修合同纠纷胜诉

浦东范某、周某房屋买卖合同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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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付杰律师:离婚时养老金的处理


 

张付杰律师:离婚时养老金的处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越来越明确。在咨询本律师的问题中,养老金的分割是比较多的,离也是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有必要对如何处理做专门的说明,进行一定的分析。张付杰律师按:婚姻关系存期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的养老保险费,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性付清所得金。其来源是由职工所在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时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纳的,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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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付杰律师:谁来举证证明亲子关系


 

张付杰律师:谁来举证证明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是父母子女关系。存在亲子关系,相互间就存在抚养、保护教育、赡养、继承等权利义务关系。对亲子关系的推定,《婚姻法解释三》推定做出了一定的规定,但并不能完全解决司法实践中关于亲子关系推定的需求,尤其是谁来举证的问题。张付杰律师按:考虑婚姻伦理的规范及家庭关系的稳定,对在婚姻关系和非婚同居重叠期间受孕的子女,其生父的断定,应首先推定其为婚生子女,当事人对这一推定有异议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基本案情】

陈某与王某各自有家庭,因共同经营生意而渐生情意,经常共同生活在一起,陈某的配偶朱某感觉到丈夫有异常后,要求与陈某离婚,而陈某告知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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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付杰律师:继承权人无权任意撤销被继承人生前的赠与


 

张付杰律师:继承权人无权任意撤销被继承人生前的赠与

    生前赠与给他人房产,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便去世,该赠与行为怎么处理呢?张付杰律师按:合同法规定的赠与撤销权形成权,除非根据法定或约定的授权,其他人不能代替进行意思表示。

    王老伯夫妇是一高校的教授,非常疼爱学习上进的孙子小王,小王也很是争气,学习一直很好。转眼间,小王要大学毕业了,王老伯夫妇告知小王,如果小王考上夫妇俩所在的高校做研究,他们就将名下的一处房产过户给小王,以让小王心无旁骛做学术研究。后,小王真的考上了王老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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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付杰律师:解决问题需要对症下药


 

张付杰律师:解决问题需要对症下药

“辛辛苦苦购买的商品房,刚入住,就发现房子多处漏水、渗水,心里着实憋屈。”一个当事人如是向本律师抱怨。考虑到房价波动并不大,他本意是想咨询能否解除与开发商的合同。张付杰律师按:能否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关键是看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存在的瑕疵是否构成了根本违约,合同目的能不能实现,解决问题需要对症下药。

两年前,当事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近期,开发商向当事人交付该商品房。当事人在查验房屋时发现屋面、墙面等存在诸多质量问题,降雨时多处出现不同程度的漏水、渗水,虽在原告的督促下开发商进行了几次维修,但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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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说了什么?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说了什么?

1、免、减、缓

2020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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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影响


 

法院观点:如何处理“疫情”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屋租赁市场产生的影响正逐渐显现。可以预见,因此次疫情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也将会陆续进入司法程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的影响以及审判工作思路进行了研判,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了研究,以妥善办理涉“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一、“疫情”对房屋租赁的现实影响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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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付杰律师:从证据角度看短信行程证明


 

张付杰律师:从证据角度看短信行程证明

据工信部消息,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为全国手机用户免费提供本人到访地短信查询服务,于213日面向全国推广。用户可通过编写“CXMYD”发送至1000110086或者10010并按运营商相应短信提示,实现到访地查询。目前我国16亿手机用户均可通过以上短信方式查询本人前14天内到过的停留4小时以上的到访地,可查询到具体地市。该短信可作为本人的行程证明使用。

这一举措,对于疫情防控具有很大的帮助作用,也为需要证明行程的人员提供了帮助。一些以前很难说明的事实,现在有了新的证明手段。目前,对于该项证明的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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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付杰律师:疫情过后怎么做?


 

张付杰律师:疫情过后怎么做?

疫情狙击战已经持续一个多月,可以说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也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这场疫情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和冲击。为打赢这场疫情,国家、企业及个人都做出了绝大牺牲。这场疫情过后,秩序恢复之时,以下当事方,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1、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当事方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当事方,将面临违约的问题。因疫情因素,企业停工停产,复工时间延期等因素,对合同的履行会造成较大影响。

虽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但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及告知,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当事方将面临问题,否则,将面临违约赔偿等相关问题。房地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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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付杰律师:微信确认的协议有效


 

张付杰律师:微信确认的协议有效

当下,微信作为比较常见的通讯工具,具有了普遍的沟通意义,微信内容越来越被法院作为证据采信,那么,通过微信确认的协议性质会如何呢?张付杰律师按:通过微信确认的协议,虽未通过手写签字的方式签订纸质协议但口头达成了一致,依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基本案情】

王某是经营甜品生意的,在一次聚会中认识了经营酒店生意的郭某。两人相互留了微信,表示有机会合作。后,王某发微信声称希望找一个铺面经营甜点,问郭某有无渠道。郭某告知其经营的酒店刚好缺少甜品,可以合作。随后,郭某通过微信向王某发了《房屋租赁协议》,王某回复称,好的,收到。事后,王某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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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付杰律师解析疫情期间房屋租赁合同的处理


 

张付杰律师解析疫情期间房屋租赁合同的处理

疫情发生及其影响,已被诸多法院明确定性为不可抗力因素,全国人大法工委亦表示其为不可抗力。企业及个人配合政府采取的诸多防控措施,给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造成一定的障碍。前段时间的减租倡议引起诸多争议,甚至有道德绑架的嫌疑。静下心来思索,排除道德绑架,有必要就疫情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影响做单独的讲解。张付杰律师按:根据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对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构成障碍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租金责任。鉴于疫情影响的特殊性,应区分经营性房屋租赁和居住性房屋租赁的影响处理。

1、经营性房屋租赁的影响及处理

经营性房屋租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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