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卓志

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专家津贴,全国出国留学回国先进个人(2003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受到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997年博士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所,同年9月获得世界著名的德国洪堡奖学金,赴德国曼海姆大学保险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999年2月回国。1995年以来,多次获得国外奖学金和科研项目资助赴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提交并宣读英文学术论文,进行学术交流以及保险公司访问。目前,主要的荣誉和学术兼职有:德国洪堡基金会研究员;北美精算协会精算师(ASA)(国际认可从业资格);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国内多家大型保险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或指导教师;亚太风险与保险学会会员;国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基金评议专家;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国家教育部霍英东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研究基金奖获得者;国家教育部优秀中青年教师资助入选者;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十佳青年教师";西南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多家大学和学院的兼职或客座教授。

绿色保险: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新方向


  有关绿色保险的认识,我们还停留在探索争鸣的起步阶段,尚未有绝对权威和统一的认识。过去,一般将环境责任保险称为绿色保险,它意味着围绕环境污染风险,以被保险人发生污染水、土地或空气等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一种保险,它是整个责任保险制度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有时也被叫做生态保险。在这种意义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绿色保险,也因此通常将绿色保险狭义认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然而,绿色保险不应当仅仅代表和包括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绿色保险的内涵与外延也不断变化与拓展,绿色保险不仅包括环境责任保险,而且泛指一切有利于绿色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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