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接了一个来自重庆的电话。
打电话的是一位女士。她说她是重庆市江北区的。
去年三月间,她的女儿跳楼死了。
经过是,她女儿交了一个男朋友,她不同意,她女儿就想和男友分手,几经周折,终于分手了,然后,她女儿就跳楼死了。她始终不肯相信女儿是自杀,于是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尸检申请,公安机关同意了,也做了司法鉴定,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时至今日,她也没有得到确切的鉴定结果,更没有见到过这个鉴定报告。
然而,不久前,江北区公安局找到她,说经过和有关部门协商,同意拿出23万元“援助金”补偿她,条件是:她要放弃追究有关人的刑事责任的要求,更不能再到有关部门投诉和提出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