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也称经济性裁员,指的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时期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由于裁员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因此,裁员的程序规定比较严格,用人单位在裁员过程中操作稍有不慎即将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如何正确适用裁员的法律规定,控制裁员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是用人单位极需重点把握的问题。
一、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
作者文章归档:沈斌倜
沈斌倜律师主要从事劳资纠纷法律研究和企业人事制度风险防控法律研究。专注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解决,提供劳动纠纷案件的代理服务,提供劳动合同法培训,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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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后来新员工吗
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后来新员工吗
沈律师好,我有一个问题,我们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对于后来的员工可以适用吗?如果不能适用,不能就因为一个人再从新制定吧。另外,还想问一下,如果流动员工特别大,以前制定规章的员工都走了,以后来的员工仅仅也是公示吗?如果这样的话,成立一个公司,先招一个员工,然后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章,然后再大量招人,这也应该是合法的吧,但是这样做,明显可以损害职工的利益呀!
沈斌倜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我见
《劳动午报》采访文章-《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我见
作者:沈斌倜
人社部和劳动部于2013年2月18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在制度设计上有相当的合理性,看起来也是从以往各地方的实践中吸取了很多宝贵经验。本“办法”目前仅适用于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对于因病、非因工受伤和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相关部门或许也会在将来作出统一规范。
我们看到网络上很多人关注“办法”的内容,关注点往往集中在“...
马纪行尘肺病劳动争议案重审一审迎胜诉判决
马纪行尘肺病劳动争议案重审一审迎胜诉判决
2013年3月21日,一份法院判决书静静的躺在沈斌倜律师的办公桌上,是(2013)房民再初字第02852号判决。自2005年开始,经过了两次仲裁,8次开庭,北京尘肺病人马纪行经过9年维权,终迎一审重申法院胜诉判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3)房民再初字第02852号判令:一、北京市周口店资产经营公司支付马纪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3209.12元;二、北京市周口店资产经营公司支付马纪行停工留薪期工资27761.26元;三、北京市周口店资产经营公司支付马纪行鉴定费200元;四、北京市周口店资产经营公司支付马纪行医疗费3873元;五...
劳动争议诉讼仲裁中的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诉讼仲裁中的举证责任
风险提示: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其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谁主张谁举证”是民法上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责任并不完全依照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是规定了一部分举证责任必须是由用人单位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申请
法律风险提示: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分为诉讼前的财产保全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诉讼中...
欠薪支付令
欠薪支付令
法律风险提示: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支付令的优点在于:第一、迅速。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
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规定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索要赔偿及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问题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索要赔偿及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问题
[网友提问]律师您好,我试用期辞职,公司总经理已签字同意,但HR要求我必须赔偿试用期支付的工资和五险一金,若不支付,则不给我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档案等没法办理。现已向劳动局申请调解,但若劳动局偏袒公司,还是要我支付赔偿。我该怎么办?这段时间我准备到新公司上班的,这段时间的误工是否要赔我?
沈斌倜律师解答:
1、劳动者是否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为什么?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本案中,劳动者辞职,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
法律风险提示: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同时也包括争议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自行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自行或由第三方进行的主持及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劳动争议调解贯穿整个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过程,自劳动争议发生起,就可以自主向对方提出调解,或者依《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