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深度开发的内涵及要求


旅游资源深度开发的内涵及要求

旅游资源开发有多种类型与模式,从资源利用层级和相应产品层次来看,有浅度开发和深度开发之分。前者是指利用旅游资源表层部分开发初级产品,与“粗放开发”是近义词,通常意味着资源闲置率高、产品业态单一、文化内涵缺乏、游客体验度低。深度开发则是经营管理主体顺应市场需求,对旅游资源这一“原材料”进行体验型、内涵式、综合性的开发利用,充分实现其观赏、游憩、使用价值,深入挖掘展示其历史、文化、科学、艺术内涵,培育产品矩阵,延长产业链条,增强吸引力,提高附加值,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

通俗而言,旅游资源深度开发就是经营管理人员深思熟虑、阐幽显微、精雕细琢、极情尽致,让资源的各类价值能够转化为相应的观光、休闲度假与特种专项旅游产品,让体验活动、服务项目、要素业态能够淋漓尽致地体现旅游资源的文化主题、精神内蕴与科学价值。

经过深度开发,旅游资源可以更好地展示文化内涵与底蕴,形成多元化的产品业态,满足游客的高层次需求,也有助于打破“门票经济”模式,丰富赢利渠道,释放消费潜力。当然,旅游资源深度开发是一个与时俱进、永无止境的过程,“深度”只是一个相对的状态,受资源利用政策调整、市场需求变化、科学技术进步等宏观环境的影响,还受到开发条件、组织能力、生命周期等微观因素的制约。

在实践中,可以用主题体验活动类型及数量、游客满意度、游客停留时间、综合收入、二次消费所占比重、创意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授权数(含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指标来衡量旅游资源开发深度。通常来看,创意研发资金投入、知识产权授权数、主题体验活动越多,二次消费占比、项目用地地均产值越高,游客停留时间越长、满意度越高,旅游资源开发深度也就越理想。(首发报刊:李庆雷,杨宇博.旅游资源深度开发的内涵、方向与路径.中国旅游报,2023630日,第03版)